农村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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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是需要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以及房屋的订单两个方面综合来进行判断。如果说是属于农民个人所建造的房屋的话,那么基本上都是属于农民所拥有房屋所有权,所有权必须是归属于农民个人。

一、农村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是需要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以及房屋的订单两个方面综合来进行判断。农村房屋所有权应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及房屋建造两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即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包含在册人口),第二、是房屋的建造者。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是怎样的?

从当前农村拆迁政策看,大都以宅基地面积作为置换楼房面积的计算基数(一般为1:1的比例),宅基地的巨大经济价值在拆迁置换中得以显现。地的价值在房产(房地一体)价值形成中占有较大比重,故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十分重要且必要。

(一)在册人口的认定。在册人口是指宅基地申请审批时该家庭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由于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分配上存在着排他性和福利性,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但在分配方式上,又有其特定规则。《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以户的名义取得,属家庭共有,并主要根据家庭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各集体经济组织在家庭申请用地时,会对其常住家庭在册人口进行核定,然后分配特定面积。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只有一人,但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确定在册人口共享宅基地使用权。

(二)人口变动的产生及处理

由于婚姻、生老病死等原因有所增减,家庭在册人数并不固定。如果在册人口变动,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第一,户口迁移导致丧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原在册人口,不再具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仍旧拥有房屋所有权。

第二,户口虽未迁移,仍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从原大家庭分离单独立户并且另行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的,因其有了新的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不再对原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不能认定为原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

三、房屋的建造者的认定是怎样的?

房屋建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建造(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一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聘请他人建造。这两种建造方式在实际建造中可能有交叉。

房屋建造者可以按照“谁出资出力建造谁所有”原则进行认定。

第一,直接建造者为房屋建造人。有证据证实确实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参与了房屋建造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房屋出力者。

第二,有固定工作收入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房屋建造的出资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能并不直接对建造房屋出资,但因共同生活其将收入交给家庭共同支配使用,可以认定为出资人。

目前很多人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归属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关于宅基地的话,所有权肯定是归属于国家所有的,但是使用权的话是归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同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的话,通常都是归属于农民个人所拥有,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归属于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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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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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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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农村买一套房子回去生活,但是现在购买农村房子手续非常复杂不方便,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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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户一宅的原则
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户主一般是有两处或者以上的房屋,这样在买卖房屋后,其仍然是有房可住,购买方也有房可住,但是买卖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2、买卖的主体
买卖农村房屋的主体需要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虽说部分地区试行宅基地自由买卖,但是发改委在2019年5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城里人购买农房的口子不能开,城里人不得下乡利用农村宅基进行私人会所和别墅大院的建设。
3、买卖需向村集体申请
农户的房子一般是在宅基地上进行建造的,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农户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当其房屋进行买卖时,农户需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这是必需要有的手续。
4、买卖后需过户登记
当农村房屋发生买卖行为后,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其购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大家不要嫌这个手续麻烦,若是没有办理权利主体的变更,这栋房子严格上还不算是你的房子,后期可能会造成纠纷和损失。
5、不得侵犯优先购买权
部分农村房屋是有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的,在其房屋买卖前,需要提前通知共有产权人和承租人,房屋买卖需要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确认,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农户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不然其是可以去法院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申请的。
6、宅基地和房屋不得分离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农户不得将宅基地和房屋分开,进行房屋的单独售卖,不然购买协议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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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卖的主体
买卖农村房屋的主体需要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虽说部分地区试行宅基地自由买卖,但是发改委在2019年5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城里人购买农房的口子不能开,城里人不得下乡利用农村宅基进行私人会所和别墅大院的建设。
3、买卖需向村集体申请
农户的房子一般是在宅基地上进行建造的,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农户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当其房屋进行买卖时,农户需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这是必需要有的手续。
4、买卖后需过户登记
当农村房屋发生买卖行为后,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其购房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大家不要嫌这个手续麻烦,若是没有办理权利主体的变更,这栋房子严格上还不算是你的房子,后期可能会造成纠纷和损失。
5、不得侵犯优先购买权
部分农村房屋是有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的,在其房屋买卖前,需要提前通知共有产权人和承租人,房屋买卖需要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确认,在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共有产权人或者是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农户不得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不然其是可以去法院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申请的。
6、宅基地和房屋不得分离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农户不得将宅基地和房屋分开,进行房屋的单独售卖,不然购买协议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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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什么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什么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最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什么标准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02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02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三、村自建房补偿的三种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各地有区位补偿价,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国土部门网站可查询、了解)。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
2020最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哪些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哪些标准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最新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什么标准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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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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