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没交房合同不成立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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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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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订购房合同没交房合同成立,此时是合同违约。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中,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签订购房合同没交房合同不成立吗?

合同成立,但是是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首先,购房者(或者是委托律师)应该与开发商当面交涉,说明自己遇到的延期交房的情况,并提出协商和解的要求,比如要求赔偿等。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那么就能省去许多麻烦。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协商解决成功,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向消协投诉也是一个维权的切实可行的途径。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那购房者也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是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权。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

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会影响开发商的社会形象,给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因此这种会有一定效果。

3、向房屋管理机关反映

第三种方法是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这种方法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房屋建设管理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一般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开发商及时地、足额地对业主进行补偿。

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的问题,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在中间起到调解的作用。如果多次调解无果,那么房屋管理机关就会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4、进行诉讼

向法院提出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因为诉讼耗时耗力,会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业主可以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讲求证据,业主一定要注意收集开发商延期交房证据。比如用采取录像、文字记录等形式保留证据。

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是我国的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自身的义务,比如说没有按约按照时间来交付房屋,此时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的,比如说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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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购房合同
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3、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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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采购合同订立的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 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1) 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
(2) 在以往通过ICB程序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的追加订货,追加采购的货物单价应保持不变,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数量不能超过原合同数量的30%;
(3)为了与现有设备的配套, 需向原来的供货人采购标准化的设备或零件,并且价格应合理;
(4)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因此,采购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逐条订立采购合同的各项必备条款。
1、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为了避免和减少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员首先应审查卖方当事人作为合同主体的资格。所谓合同资格,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经济合同的权利。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目的在于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签约能力,这一点直接关系到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人资格审查。认真审查卖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经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组织。法人是指拥有的必要财产、有一定的经营场所、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标志,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登记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实行核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成为合法的签约对象。
在审查卖方法人资格时应注意: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已被取消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无权签订采购合同。要特别警惕一些根本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所谓“公司”,它们或私刻公章,冒充法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旨在骗取买方的贷款或定金;同时,要注意识别那些没有设备、技术、资金和组织机构的“四无”企业,它们往往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弄虚作假,以假验资、以假机构骗取营业执照,虽签订供货合同并收取贷款或定金,但根本不具备供货能力。
3、法人能力审查。审查卖方的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超越业务范围以外的经济合同,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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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订立的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采购合同订立的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一些有歧义、不合理的条款要和商家落实清楚。以免出现问题时,解决起来遇到麻烦。
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3、销售单要加盖销售单位或者市场的公章。
4、对特定条款加以注明。
5、在订购时可以适当订多一些。要和商家约定好,没有用完的产品可以退货。
6. 了解和落实退补货原则。
(1) 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来源获得;
(2) 在以往通过ICB程序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的追加订货,追加采购的货物单价应保持不变,时间间隔不超过18个月,数量不能超过原合同数量的30%;
(3)为了与现有设备的配套, 需向原来的供货人采购标准化的设备或零件,并且价格应合理;
(4)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
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因此,采购人员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资信及履约能力,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逐条订立采购合同的各项必备条款。
1、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为了避免和减少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员首先应审查卖方当事人作为合同主体的资格。所谓合同资格,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经济合同的权利。审查卖方当事人的合同资格,目的在于确定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签约能力,这一点直接关系到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人资格审查。认真审查卖方当事人是否属于经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成立的法人组织。法人是指拥有的必要财产、有一定的经营场所、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机构。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标志,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登记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各种经济联合体、实行核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成为合法的签约对象。
在审查卖方法人资格时应注意: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已被取消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无权签订采购合同。要特别警惕一些根本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所谓“公司”,它们或私刻公章,冒充法人,或假借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旨在骗取买方的贷款或定金;同时,要注意识别那些没有设备、技术、资金和组织机构的“四无”企业,它们往往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弄虚作假,以假验资、以假机构骗取营业执照,虽签订供货合同并收取贷款或定金,但根本不具备供货能力。
3、法人能力审查。审查卖方的经营活动是否超出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超越业务范围以外的经济合同,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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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购房合同有什么内容
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以及房屋状况:包括您购买房屋的位置、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2、房价: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税费、面积的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的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的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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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商铺合同订立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合同订立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企业之间订立了购销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律师回复] 不用交印花税。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共13个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如果是属于未列入印花税税目的就不缴税.以下是印花税税目、范围、、适用税率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1
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1
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1
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4、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5、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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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购房合同,只有网上签约购房合同成立吗?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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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4、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而没有经过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5、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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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订购合同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服装订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____________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________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________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________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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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购房合同后违约有什么影响
如果在订立购房合同以后后悔违约的话,那么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还有继续履约,并且进行相关补偿措施等。但如果一方不想继续履约的话,只能以其他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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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是合同订立,怎样订立合同才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合同订立,怎样订立合同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从法律上看,合同订立可以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订立的要件主要有: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可以是将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代理人;订约主体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关于镜像规则)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回答与原要约稍有不同,该答复就不是有效的要约,而是反要约。但镜像规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怀疑;合同的订立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二、怎样订立合同才有效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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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怎样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
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4、物业交割要清楚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付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
5、过户时间要明确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
6、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二、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有效吗如果购房者和房主签定的是《鉴证合同》,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如果含有逃避税收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合同期长,容易出现问题。如果是正常的购房合同,只是由于一般原因至过户期限比较长,这样的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而且业主一般情况下不会悔约,悔约的情况都是在房价大起大落的时候,短期内对购房者也有保障。将来房主反悔不卖房子,按正常的诉讼程序是按权利判决的,因为可能购房者并不是唯一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可能有情况有,房子拍卖,购房者和他们按顺序来分资产,或许该房购房者拿不到一分钱,如果购房者是第二或第三债权人的话。或许业主只是因为房价涨或是其他原因不想卖房,哪到时也不一定把房子判给购房者,可能只是让业主给予购房者赔偿,把房款退还给购房者。最好的结果当然也是有可能把房子判决给购房者,前提是购房者已经付完全部房款。
订立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2、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
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  
3、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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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的签订:文本合同中的空白部分应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约定项包括:1.注意交房时间;2.注意房屋面积;3.注意房屋朝向;4.注意土地性质;5.注意楼层标准;6.注意水电气通;7.注意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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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的订立与成立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合同成立是指什么合同成立,指当事人经历要约、承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构成要件:一是有双方当事人;二是有订立合同的目的;三是意思表示一致。就合同成立应注意:
1、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上,仅要求就合同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而不要求就合同所有条款达成一致。
2、在与合同生效的关系上,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里“依法成立”则意味着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有在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一个成立的合同,才是一个生效的合同。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订立的区别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虽为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密切联系的。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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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和订立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合同成立是指什么合同成立,指当事人经历要约、承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构成要件:一是有双方当事人;二是有订立合同的目的;三是意思表示一致。就合同成立应注意:
1、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上,仅要求就合同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而不要求就合同所有条款达成一致。
2、在与合同生效的关系上,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里“依法成立”则意味着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有在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一个成立的合同,才是一个生效的合同。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订立的区别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虽为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密切联系的。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合同订立是指什么,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律师回复] 第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
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讲,一份通常的二手房转让合同至少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写明房产归属,即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情况。
  
三、价款。这个步骤很关键,需要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需要注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
  
五、违约责任。这个环节说法不明确就容易产生纠纷。合同里需要说明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以及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和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以及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详细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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