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立案标准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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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当事人如果是没有满14周岁那么就算他有违法行为也是不会对他进行行政处罚的。或者当事人就算满了14周岁,但是他没有满18周岁,他有违法的行为,也是会从轻,或者是直接减轻他的行政处罚的。如果是精神病人,那么他是不会进行行政处罚的。
不构成立案标准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一、不构成立案标准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所以不构成行政处罚的立案标准,通常都是一些没有达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犯了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相关的行为,或者是一些完全精神病人,他们有违反相关行政法律的行为也是不会对他们进行处罚的,或者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当事人,他是受到了他人的胁迫,导致他做出了一些违法的行为,这种情况也是不会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或者是直接对他们免除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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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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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设立分支机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股东会决议:同意在某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任命分支机构负责人 。
2、总公司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上述分支机构负责人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手续 。
3、编制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明确分支机构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日常运营管理规定 。
4、到总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分局,请工商局在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章:设立分支机构专用 。
5、到拟设立分支机构地点租赁办公场所,获得租赁合同(可以以总公司名义租赁,也可以以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名义租赁,待分支机构执照和公章办妥后再修改租赁合同的租赁方) 。
6、到拟设立分支机构当地工商登记分局领取《设立分支机构工商注册登记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办理登记手续 。
7、获得分支机构的工商执照后,立刻到当地公安局指定地点备案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以便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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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毒罪的立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鸦片、、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为了毒害群众,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为了毒害牲畜,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为了毒害家禽,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投毒罪是危害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如左某因工作和家属安排等问题与领导龙某发生矛盾,由对龙的不满情绪发展到投毒报复。某日,左某从家里存放的三种农药中选择了毒性较低的杀虫咪,用青毒素瓶装了一瓶,趁龙家元人之机,投放在龙家的饮水缸里。由于龙的妻子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此案中,左某由不满发展到投毒报复,主观上具有投毒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农药杀虫咪投放到龙家水缸内的行为,由于龙某上有老母下有妻女以及亲友等。这些人(还包括家禽、牲畜等财产)都可能受到毒害,因此,左某投放毒物的行为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家禽、牲畜等财产的安全,已构成投毒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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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立案登记制下的行政诉讼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应对立案登记制下的行政诉讼立案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件的与受理,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以下是相关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讼。法律、法规对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不履行的,提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第四十九条 提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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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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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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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头协议构合同诈骗成立不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形式予以说明或限定。因此,界定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形式,可以也必须以相关合同制度的立法为基础。所以,在合同法实施以后,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不再仅是书面合同了,还包括口头合同或是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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