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撤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包括:行政许可撤销的事由、撤销的后果等。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撤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一、撤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且已经颁发行政许可的情形,被许可人人取得行政许可是完全合法有效的,撤回是为了公共利益。

1、撤销事由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2、撤销后果

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3、撤回程序

行政许可的撤回,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陈述撤回行政许可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

二、撤回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

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适用前提是相对人取得行政许可合法。适用情形包括:

(1)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2)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撤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或者事实基础。撤回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三、行政许可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1、适用的情形不同。

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

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

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对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情形作出

了具体规定: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行政许可的撤回仅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种情形。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使其失效。

2、溯及力不同。

撤回的行政许可本身是合法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撤

销的行政许可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具有

溯及力。

3、产生的后果不同。

无论是撤销还是撤回行政许可,都有可能对被许可人的既得利益造成影响。

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因其本身有过错而不受保

护。

在实践中,如果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之后,因为各种原因,经营活动中出现了某些状况导致行政机关作出一定的行政处理行为,比如撤回行政许可。对于行政许可来说,行政许可如果撤销的话,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因为行政许可撤销往往导致行政许可是不能够继续使用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撤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2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撤回行政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进行撤回行政许可的程序首先需要进行启动,也就是说有申请人来进行请求启动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然后需要进行立案以及调查取证。还需要举办听证会,最后再作出决定。
10w+浏览
行政类
请求撤销婚姻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请求撤销婚姻程序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程序有哪些?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程序有先由利害关系的人请求启动撤销权,再者就是对案件进行立案,同时再调查取证,只要调查终结就可以依法的作出决定;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成功。
10w+浏览
行政类
请求撤销婚姻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赔偿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行政赔偿程序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二)审查: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1、对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由案件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外,也可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
2、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3、政策法规处对承办部门的意见应在十日内进行审核,报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4、司法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5、对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的,制作《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机关印章,并送达赔偿请求人。
6、对本机关不负有赔偿义务的申请,应通知赔偿请求人向有赔偿义务的的机关提出。赔偿义务人是其他司法的,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收案后移送有赔偿义务的司法。
(四)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首先需要由申请人进行申请启动,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然后有关部门会进行立案调查并且取证,在之后会开听证会,最后再做出是否撤回行政许可的决定。
10w+浏览
行政类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体现在申请人在向行政部门申请某项事件时,表现出来的态度使得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觉得对其是消极不尊重的,那么有着很大的可能性会被行政部门拒绝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在该当事人作出一些负面记录。
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具备到法定的全部行政许可条件或者不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条件优先者,因而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作出消极的判断而依法作出的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拒绝的书面决定。
如申请人申请驾照,认为其未通过规定的测试,因而对其申请予以拒绝,作出不予颁发驾驶执照的书面决定。
实践中拒绝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不作决定,有的甚至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作任何处理,直接退还申请人。当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很难证明拒绝行政许可这一行政行为的存在;
二是,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不说明理由。申请人无从知晓拒绝行政许可的理由,不能有效地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不向申请人交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有些申请人不知道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会因超过时效而不能受理。
据此,行政许可法作了针对性的规定,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必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
一是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二是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三是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体现在申请人在向行政部门申请某项事件时,表现出来的态度使得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觉得对其是消极不尊重的,那么有着很大的可能性会被行政部门拒绝的。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在该当事人作出一些负面记录。
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具备到法定的全部行政许可条件或者不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条件优先者,因而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作出消极的判断而依法作出的对行政许可申请予以拒绝的书面决定。
如申请人申请驾照,认为其未通过规定的测试,因而对其申请予以拒绝,作出不予颁发驾驶执照的书面决定。
实践中拒绝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不作决定,有的甚至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作任何处理,直接退还申请人。当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很难证明拒绝行政许可这一行政行为的存在;
二是,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不说明理由。申请人无从知晓拒绝行政许可的理由,不能有效地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不向申请人交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有些申请人不知道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会因超过时效而不能受理。
据此,行政许可法作了针对性的规定,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必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
一是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二是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三是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是,由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立案调查;调查之后符合条件的行政机关会做出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申请和撤销都是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才可以。
10w+浏览
行政类
婚姻法规定撤销的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撤销婚姻程序包括哪些内容,请求撤销婚姻程序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章“撤销婚姻”规定,具体条件及程序是: 1、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3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①、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②、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4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附件5);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程序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陈述撤回行政许可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关于行政许可的撤回的相关规定是当初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现在已经做出了修改或者废止了,还有就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某些重大的变化。
10w+浏览
行政类
劳动行政行为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一、简易程序(又叫现场处罚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2日内报所属备案。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般程序: (一)登记立案。劳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说回避。 (三)处理。调查终结,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负责人应当说集体讨论决定。 (四)制作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印章。 (五)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听证程序 针对行政处罚的特殊案件使用的一个中间程序,它穿插在一般程序中作为子程序运行。一般插入在审理之后、制作处罚决定之前。 其程序是: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4、听证由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6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一、简易程序(又叫现场处罚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2日内报所属备案。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般程序:
(一)登记立案。劳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说回避。
(三)处理。调查终结,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负责人应当说集体讨论决定。
(四)制作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印章。
(五)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听证程序
针对行政处罚的特殊案件使用的一个中间程序,它穿插在一般程序中作为子程序运行。一般插入在审理之后、制作处罚决定之前。
其程序是: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4、听证由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1、立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2、调查取证:
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当事人认为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办案人员认为自己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3、核审:
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
4、告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
(二)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
(三)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上述第(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5、处理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6、行政处罚的执行:
处罚决定作出并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许可 > 撤回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包括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