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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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有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还有过罚相当的原则,同时还有综合裁量的原则,再者就是程序正当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来进行合理处理。
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个被处罚当事人。对违法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做到前后一致、遵循惯例、同等对待。

(2)过罚相当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当,禁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3)综合裁量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体现立法目的和精神,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和价值目标,要全面考量案件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具体情况,不能片面考虑某一情节。

(4)程序正当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坚持“过罚相当”的执法理念。制裁违法行为是手段,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是目的。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处罚是需要拥有职权的行政机关来进行处理,一般在实施此处罚的过程中就需要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只要给予处罚结果是合理的,那么当事人就需要依法的履行,如果对处罚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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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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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北京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基本原则首先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然后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处罚,还要达到其教育的目的,只要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肯定需要承担对应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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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你好,我正不学习个人税收的问题,但是对税收的一些征收范围和税率的问题想不是很清楚,所以想咨询一下北京消费税征收范围 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根据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 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的原则确定的。
  
2、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主要体现 了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消费税是选择部分消费品列举品目征收的。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部分征税范围是交叉的。也就 是说,对消费税列举的税目的征税范围,既要征收消费税,同时又要征收增值税。 二是凡在我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属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为了平衡税收负担,堵塞税 收漏洞,对于那些未体现销售而发出、使用和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亦视同销售,将其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3、我国消费税征 税范围的选择主要是考虑了以下7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三是 国家财政的需要;四是我国资源供给和消费需求状况;五是我国人民的消费构成和心理承受能力 种类型;六 是国外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 七是适应财税体制改革对推行规范化增值税的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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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第四条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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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劳动人事争议,而打算写仲裁申请书,请问北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律师回复] 申请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一,用于明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等。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的,也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清楚。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不符则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证明;联系地址,应是明确具体的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应当清楚。申请人应当是直接关系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劳动者本人已死亡,具备主张权利主体资格的遗嘱继承人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不全的,应当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参加仲裁。必要时需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参照样本中被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应与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致,联系地址、电话应当清楚无误。被申请人应当是具备《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主体资格。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样本中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3.如有第三人,应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请求应当明确
可以计算金额的应当注明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争议事项及金额可分开列明。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事项的应特别注明。
(三)事实和理由应当简明扼要
可以指导申请人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填写几大必备要素: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填写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工伤待遇争议填写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社会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劳动报酬争议填写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较多时,可续加中页。
(四)书写要求
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时,应用钢笔书写或打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一栏应由申请人本人、法定代理人签名,申请人为用人单位韵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打印件均应用钢笔签名,修改处应注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标明副本数量
申请人应按被诉人、第三人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附件中的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中注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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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准备去盖房子,不知道你们可以提供一下北京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吗,谢谢你们了!
[律师回复]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甲方将拆迁所得的坐落于浏河镇紫薇园三期内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编号 和面积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竞买或摸号后确定。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享有。
二、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甲方原房屋拆除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余款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交付给乙方后3日内付清。
四、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25万元,并偿付违约金25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如乙方反悔,则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偿付给甲方。
六、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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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面积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依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并公布,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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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表妹现在要去法院去仲裁公司给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北京仲裁申请书的范文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2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这就是一份北京仲裁申请书
我有一个姐姐在工作的时候被老板给强制将诶出了劳动合同,现在无法工作要去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书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2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这就是一份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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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本原则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公正,就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公心,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仅为正当目的,是针对非正当目的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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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北京合伙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
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
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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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纠纷调解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北京物业纠纷调解需要遵守的原则包括自愿、平等、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且在调解的过程之终须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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