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牵着的狗咬人算谁的责任?
如果是拴着的狗咬人也是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能够举证被害人有过错的话,此时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情况来看,个人要想免责(不赔偿)需要举出以下证据加以证实:
1、受害人有过错(故意挑逗狗),所以才被狗咬伤。
2、第三人挑逗狗,所以狗才咬伤受害人。
第一种情况,完全可以免责。第二种情况,由第三人进行赔偿。如果不能举证存在上述两种情形,那赔偿责任是无法免责的。
至于赔偿多少,赔偿计算的方式有没有法律依据,应该看法院的判决文书和庭审案卷。如果,法院判决有事实认定和适应法律错误及程序违法问题,可以通过上诉(一审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或申请再审(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途径进行法律救济,维护权益。
二、我国法律在动物伤人方面的具体规定
1、因主人或者饲养员管理不善,造成饲养动物攻击损害他人的,那么饲养人和动物主人应该承担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有明确证据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遭受损害的,则动物员或饲养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责任。
2、动物员或者饲养员没有按照规定,事先对动物做好防护措施,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则由动物主人或饲养人负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个人违规饲养了法律上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是他人遭受损害的,饲养人应负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4、游客在动物园被动物攻击,那么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由动物园承担,如果动物园能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做到了监管职责的,可以不用负责任。
5、饲养动物逃逸、或者被遗弃后,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动物的原主人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6、除了动物主人管理不善以及受害人自身过失的原因,如果由第三方的过失造成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第三方应该承担损失责任。
7、公民应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德、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饲养动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要由拴着绳的狗狗的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有第三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除非伤害完全由受害人或第三方的过错行为所造成,如受害人故意挑逗、攻击动物而被咬伤,或第三方的挑逗、攻击行为导致动物咬伤受害人,则动物饲养人、管理人都必须承担伤害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人可能对狗咬人这样的一种情况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不知道如何来进行赔偿,首先是可以和对方协商具体的赔偿的赔偿的费用的,这个赔偿的费用的标准主要就是吸取了当事人直接受到损失,比如说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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