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瑕疵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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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程序瑕疵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有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行政行可程序是可以分为主要和次要,如果违反了主要程序那么对有权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如果是属于次要程序欠缺,是可以及时的补正可以不用进行撤销。
程序瑕疵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程序瑕疵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程序瑕疵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严重者是可以要求撤销许可的决定;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程序的听证制度、案卷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获取信息制度、回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了行政许可的正当程序规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程序出现瑕疵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首先,行政许可程序具有法定性、公开性和救济性的特点,以行政许可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是否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可以将行政许可程序区分为主要行政程序和次要行政程序。主要行政许可程序的欠缺将直接影响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对违反主要程序的行政许可,有权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次要行政许可程序欠缺可由相应机关予以补正,而不必然带来撤销的结果。

其次,以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程序上是否有自由裁量权为标准,行政许可程序可以划分为强制性程序和任意性程序。对于强制性程序会发生合法与否的问题,违反强制性程序在司法审查中将导致该行为的撤销或重作;对于任意性程序则可能发生合理性的问题,,在司法审查中才导致该行为的撤销或重作。

再次,以行政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为标准,行政许可程序分为外部程序和内部程序。内部程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在司法审查中不能认可。违反不同性质的行政许可程序,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和救济方式。

二、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许可程序是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在程序中存在瑕疵,那么也是有被撤销行政行为的可能性,但涉及到的情形不严重,也是不足以进行撤销的,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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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没有按时交税,然后发生了一些纠纷,就想知道这个行政处罚程序瑕疵都有哪些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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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程序瑕疵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结婚登记程序瑕疵该怎么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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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是股东出资瑕疵,股东出资瑕疵的概念,股东瑕疵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出资瑕疵的界定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没有按增资协议缴纳出资与上述情况相同。 股东出资瑕疵的界定主要看是否属于一下形式: 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比例,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规定比例,或没有缴纳剩余的部分,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 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一种侵犯,与出资瑕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资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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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瑕疵可否提起行政复议?
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若是由于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那么可以向当地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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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借条有瑕疵怎么办,借条有瑕疵怎么办,借条有瑕疵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把借条毁损,债务人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呢 不是。 案情: 李某系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2021年9月8日,居民斯某找到李某,要求为其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费为7000元。因斯某当时手头紧,就给李某写下一张,并口头约定欠款待案件审理完毕后给付。案件审结后,李某多次向斯某索要欠款,一直未果。今年5月24日,斯某找到李某称先偿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重新打欠条,李某表示同意。斯某拿出2000元晃了一下,并写下一张5000元的欠条,在尚未签名的情况下,向李某索要上次的欠条,李某将欠条给了斯某。随后,斯某将欠条撕毁并塞进嘴里嚼碎,李某见状报了警。民警来到现场,找到了被斯某损毁的欠条。在民警的帮助下,李某将欠条重新附粘在纸上。10月13日,李某将斯某诉至,要求斯某给付欠款7000元,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12月7日,红山区人民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官在庭审中根据双方所做陈述、涉案金额等综合分析认定,特别是结合相应的证据来佐证认定,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斯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7000元。 法官说法 被嚼碎的欠条仍可作为证据 红山区人民法官赵颜锋:法庭在裁量本案的过程中,对关系到案件事实的欠条效力认定运用了证据规则的两项内容:一是证据完整性。证据必须具有完整的内容和形式。本案中,欠条虽然被被告撕毁嚼碎,原告进行了粘贴,使欠条仍保持了证明双方间欠款事实的完整性。因此,这张被嚼碎的欠条作为证据使用时,并不具有证据形式上的瑕疵;二是举证责任的承担和转移。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明其权利主张的证据。本案中,斯某对欠款事实确认,争议的焦点已由欠款事实的确认转化为斯某是否已经还清欠款。李某主张的欠款事实有欠条为证,斯某提出与其相反的已还债的主张未提供其还款的证据,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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