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纳是不区分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的,劳动法规定的只要你在上班就与上班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你上班的公司就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跟您的户口性质无关,只要你的工作单位愿意给你缴纳就行。
二、住房公积金的内容
(1)住房公积金只能够在城镇建立不在农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可以。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和离退休职工是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两部分组成住房公积金,一部分所在单位为职工职工缴存,另一部分缴存是由职工个人,个人缴存的部分会由单位代扣,缴存时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帐户内。
(4)长期性缴存住房公积金。一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职职工必须按规定缴存不得间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规范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5)住房公积金的两个特征:
第一个是积累性就是指住房公积金虽然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但也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并且实行专户管理必须存入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第二个是专用性。实行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职工只有在死亡、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住房公积金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是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缴纳公积金比例
1、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所以公积金缴纳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单位为员工缴纳,一部分是职工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这一部分也是由公司代缴的,一般单位和职工缴纳公积金的最低不低于5%,而最高不高于12%的缴纳标准,还有就是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额中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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