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法》人身自由有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要的权利等权利。
二、人身自由权具体有哪些内容?
1、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2、精神自由权
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
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依据规定,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是自然人最基本的权利,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那肯定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因为人身自由权已经作为人格权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被纳入了法律的规范里面,其他人如果是以各种借口和理由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或者是建立在人身自由权基础上的其他人格权益,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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