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东要求重新签合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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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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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如果新房东要求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租客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双方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也不影响原来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约继续遵照原合同执行。
新房东要求重新签合同怎么办?

一、新房东要求重新签合同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新房东要求重新签合同,租客同意时,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但是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即使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二、租约到期,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怎样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应当本着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别是在租金和支付等具体问题上应规定清楚和明白,有据可循。在租约到期后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要看出租人是否变更租约条件决定租赁合同的延续与变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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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新入职场很容易疏忽,就是签完合同一定要自己拿一份回家,切记切记!
与公司签订合同(无论多长期的)后,你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的话(界定为你自己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要有你的亲笔签名的)是不能得到企业的赔偿金的。合同没到期你辞职,你的损失就是一个月的薪水。在合同期内,除非你旷工、犯法(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判刑了)、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报案并了你),其他情况下,公司开你都是要赔偿的,赔偿标准是做满一年赔付一个月薪水、两年两个月、依此类推下去。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公司也是如此赔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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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新股东能重新建账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也对公司承担相应的义务,达成股权转移协议后应当及时的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防止法律风险。
完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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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新公司股东可否重新建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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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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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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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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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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