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容易遇到的拆迁惯用招数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征收方惯用的五大招数:招数一:上门入户政策宣讲,招数二:施展高额奖励金诱惑,招数三:精心设计程序进行“诱签”。招数四:评估报告猫腻多。招数五:采取“组合式促迁”手段。
被拆迁人容易遇到的拆迁惯用招数

征地拆迁过程中,居于主导且强势地位的征收方总是频频出招,力求早日促成被征收人的签协议搬家。

对于表露出对补偿安置政策不满意、不接受态度的被征收人,它们更是会寄出种种“套路”“手段”,来尽力避免“钉子户”的新生。

那么,实践中征收方究竟都惯用哪些“锦囊妙计”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看待和应对这些现象的长期存在呢?

招数一:上门入户政策宣讲

上门挨家挨户“做工作”是征收方在项目启动前期往往会着重采用的一个手法,其目的有二:一是尽快促成第一批率先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尽快签约,为整个项目打出一个“开门红”;二是希望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政策宣讲来摸清被征收人对待征收的大致态度和心理“底价”,从而为后期有针对性的落实促迁工作收集资料创造条件。

上门宣讲的重点,通常在于讲政策,讲补偿安置方案,讲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民生意义,而不会在于讲法律、讲法定程序。

因为通常而言,越是重大、着急的项目往往在法律程序上越容易存在问题,甚至可能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的违法用地、征收行为。

自己袜子破个窟窿,自然没法说穿着的事情,故只能主要谈法律以外的政策话题。

在明拆迁律师想提示大家的是,对于此类上门入户的政策宣讲,被征收人完全可以秉持开放、包容的积极正面态度,将重点放在了解涉案项目的法律性质、征收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等可能关乎自己切身补偿权益的信息上,争取通过谈话多收集信息,做到知己知彼。

至于那些“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让老实人吃亏”之类的老套说辞,听则听矣,跟着点头就行了,没必要与之争论。

“借力打力”永远是高明的做法,征收方上门来了解我们的情况,我们也需要了解一下他们的情况。

通常而言,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条件的要求相对较高,过早签约总是不利的。

多听多看少说,是此阶段的关键。

招数二:施展高额奖励金诱惑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助能不能拿通常是有比较明确的标准的,可人为操作的空间相对受限。

而奖励则不然,其规则设置目的就在于促迁——在一定期限内签约搬家的才奖,过了期限再签的就不奖了。

故此,这种有人有,有人无的项目,是最容易被征收方利用的。

很多被征收人都是出于几万元奖励金的考量,而选择了在项目启动之初就签协议走人,更何况一些项目所精心设置的整个单元、整栋楼“打包”计发的办法,更能在此阶段发挥影响力。

在明拆迁律师想指出的是,有奖励可拿对被征收人来说当然是好事,被征收人完全没必要将这个视为洪水猛兽。

但从务实客观的角度讲,被征收人所最应该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征收补偿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的生活和居住。

如果这最关键的一点能接受,那么奖励自然是锦上添花;如果这点完全不能接受,甚至涉案项目本身存在违法情形,那么这奖励就着实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了。

仅就弘扬行政法治理念上讲,我们也实在不该接受这奖励金沦为违法征收行为遮羞布的事实。

无论怎么奖励,通常也就是几万块钱,哪个是大哪个是小,我们相信被征收人能做到正确选择。

招数三:精心设计程序进行“诱签”

最典型的“诱签”方式就是预签约模式,这在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项目中极为常见。

预签约的要义在于以同意签约的被征收人作为基数,来变相左右余下未签约的被征收人的态度,将原本互不相干的补偿权益“捆绑”在一起,形成被征收人之间互相施压的局面。

很多项目在启动之初就能拿到83%以上的预签约比例,这对于剩下的人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在明拆迁律师需要提示的是,预签约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征收程序,尤其是将其程序顺序进行了调整,但由于诸多地方性规定的出台,其在实践中已被普遍适用。

故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对这一程序的意思足够熟悉,明确自己预签协议的法律后果(即签约达到一定比例后协议自动生效),看清预签协议的内容尤其是补偿安置条件,做到签约不后悔,不满意则暂不签约。

招数四:评估报告猫腻多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价值评估环节是直接影响征收补偿数额的核心环节,却也是存在问题、猫腻最多的环节。

原因就在于被征收人群体对这一程序普遍非常不熟悉,评估报告的“专业性”似乎阻碍了很多人对其的必要了解与认识,甚至演变成了评估师怎么评自己就怎么拿着,而完全丧失了必要的维权敏感度。

而事实上,评估报告虽然的确非常具有专业性,但其基本原理却是并不难懂的,发现问题也并非那么困难。

被征收人若能简单掌握一些技巧、诀窍,辨识常见的猫腻并不在话下:

其一,看评估机构选择程序。

如果让我们自己选了,包括投票、抽签、摇号等形式,那就比较放心;如果自始至终都没让选,而是直接冒出一个评估机构就上门来评,那么程序违法就是铁定的了;

其二,看评估人员是否上门入户。

上门入户评估是法定的环节,进行完毕后还要有一个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方签字确认的实地查勘记录,没有不行。

如果评估人员都没见过就收到了评估报告,那么报告显然是人为杜撰出来的,程序和实体都违法;

其三,看评估报告的外观。

虽说“以貌取人”不靠谱,但凭借外观来评判一份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却也有些依据。

根据颇具专业性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一份合法的评估报告要包含的内容非常多,绝非三五页纸所能涵盖的。

如果被征收人受到的评估报告看上去过于随意、草率,甚至就是一张纸,或者根本没有任何盖章,那么这样的报告必然是不合格的;

其四,看评估机构选择的评估方法是否合理。

最简单的,对于城市房屋拆迁,通常适用市场比较法,因为周边类似房地产一般都有大量交易案例,比较下来最准确、客观,不用不行。

而市场比较法在适用时是要在报告中体现其所选取的比照对象信息的,这些被征收人都可以仔细查阅。

如果翻了半天发现根本没出现这一说辞,则报告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就会不小。

招数五:采取“组合式促迁”手段

“组合式促迁”是在明拆迁律师近期总结出的一个词,其标志为将“棚改”“拆违”“危改”“环境整治”等各种项目与征收组合在一起实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局面。

应对的步骤其实主要有二:一是弄清自己的房屋、土地究竟是个什么状况,不要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二是针对具体的法律文书进行“一对一”的处置,该复议复议该诉讼诉讼,同时要从项目的整体出发争取扭转先天形成的被动局势,进而反过来促使征收方放弃“组合”的心思,将问题简化到协商谈判的桌子前面。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上述促迁妙着的存在并不意味征收方有多恶劣,而实在是现实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属于“谁都不容易”的范畴。

一方面要依法维权争取将程序拉入法治的轨道,一方面也要掌握足够的灵活性和变通度,没必要一根筋认死理。

须知,法治是允许调解、协商、沟通、谈判的,能调的调,能不诉的尽量不诉,只要实现了征收补偿的双赢结果,这也叫法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被拆迁人容易遇到的拆迁惯用招数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0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78****959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79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762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容易中招的维权高墙
维权高墙之一:过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这些协议,也不会影响其后续签订正式的征收补偿协议,因为正式协议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可替代的步骤。维权高墙之二:过于关注奖励金,奖励金这回事儿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最大的弊端在于“因小失大”,是一种屡试不爽的促迁老套路。维权高墙之三:过于相信“征收方”就代表“公平正义”,心魔难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宿迁招标书简易版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宿迁招标书简易版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6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江宁拆迁安置房能否交易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只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拆迁安置房什么时间交易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需要多久才能进行上市交易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拆迁安置房相关条例规定。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购买无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拆迁遇骚扰,怎么办?教你几招!
第一,命要紧,不要硬碰硬!您一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就不要和他们正面冲突了,一般您是打不过的,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两败俱伤。第二,想方设法录音录像,保留证据。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彩钢板的简易房的拆迁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彩钢板的简易房的拆迁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赔偿价格: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  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  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在被拆迁中,遇到了征收的这些招数
征收方惯用的五大招数:招数一:上门入户政策宣讲,招数二:施展高额奖励金诱惑,招数三:精心设计程序进行“诱签”。招数四:评估报告猫腻多。招数五:采取“组合式促迁”手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拆迁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的产权人与拆迁的主管单位发生了纠纷,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把存在的责任和问题一一化解,最终统一意见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机构的裁定执行。我们在遇见拆迁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遇拆迁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遇拆迁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费用是不是在公路招投标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2016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被拆迁人容易遇到的拆迁惯用招数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