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对女性结婚前后有什么建议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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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结婚前的建议:1.不要着急结婚。2.要查对方的征信。3.要让对方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婚姻登记档案”,看是否曾经离婚。4.要争取在婚前自己买房。5.如果对方出钱给你买房或者共同出钱买房,要问清楚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下来,最好能让对方父母签字。
专业律师对女性结婚前后有什么建议

接触的很多离婚案件,女性最终成为婚姻的牺牲品,为婚姻所累。最终不惜付出很大代价去挣脱另一方的纠缠。

为此,我希望通过这些忠告,告诉即将迈入婚姻殿堂以及已经在围城中的女人们,婚姻可以不去想着去害别人,但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结婚前的建议

1.不要着急结婚。

因为你刚毕业,还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随着事业发展稳定,你的需求就变得更加稳定。

此时寻找到的伴侣,在概率上更适合结婚。也说不定,你压根就不想结婚。

2.要查对方的征信

一可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查询是不是“老赖”,二可以让对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打印征信报告。

3.要让对方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婚姻登记档案”,看是否曾经离婚。

离婚的话,要看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

要看离婚协议里是否还有巨额赔偿金尚未履行,这可能会影响婚后质量。

4.要争取在婚前自己买房

全款买房就完全是自己的;按揭买房,只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价值是共同的。

如果是对方先按揭了,你婚后想买房,就属于二套房,可能给不起首付。

5.如果对方出钱给你买房或者共同出钱买房,要问清楚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下来,最好能让对方父母签字。

6.婚前共同买房,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份额,避免离婚时有争议。

7.收彩礼、嫁妆,要在领取结婚证前收取,不要领证后才收。

前者是个人财产,后者被推定为共同财产

8.婚前一定要体检,查看对方的体检报告。

结婚后的建议

9.不要成为这种人:事业上大成功的女性,大多是“六亲不认”。

所谓“六亲不认”,不是说不为人母、人女,而是不被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拖累。这种女性,必然成为家庭的主导,子女的榜样。

10.父母为自己婚后买房,建议全额出资(自己一定不要出钱),写自己名字,才能保证房屋是自己个人的。

11.如果自己父母只能出首付,那就去公证处做个人赠与公证,把这笔首付赠与给你个人。

然后买的房屋,写自己名字。这样至少能保证首付部分所对应的房屋价值是个人的。

12.如果共同出资购房,房屋最好写夫妻俩的名字,谁也转不走。

13.对方父母出资购房,要保证不是附条件的赠与,保证不是借款。

如果你证明不了是赠与,现在推定是借款。

14.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东。

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15.取消手机指纹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

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16.必须对家暴0容忍。

因为,家暴是在夫妻关系里,一方对另一方的终极控制手段。

如对方得逞一次,下次就会继续用这个手段来实现控制。你只有在家暴开始就懂得反击,才能让夫妻关系回归健康。

17.如对方每年都赚了不少钱时,要想办法把存款变成为不容易转移的固定资产

18.要公证指定监护人。

指定父母(若父母可靠)在自己丧失行为能力、重病昏迷时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处理手术签字、财产管理等事项。

19.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

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花重金查询。

20.一定要保持学习婚姻法律实务知识的心态,时刻关注法律变化。

在出现危机、作出重大决定前,最好能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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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三明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财行〔2011〕43号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三明辖区外每人每天50元,除梅列、三元辖区外的三明辖区内(下同)每人每天20元。途中伙食费一律不得报销。)

七、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不满60周岁
残疾赔偿金=(2016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4.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9.2元/年)×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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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害人75周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2016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4.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9.2元/年)×5年×伤残系数






九、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不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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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不满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016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005.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910.8元/年)×(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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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扶养人6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016年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005.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910.8元/年)×[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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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辅助器具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注:2016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138元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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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福建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的专业建议的相关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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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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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准备购一套离家近方便工作的房子 因为不太了解买房的种种因素怕日后上当受骗,所以迟迟没有敲定落实这个决定,经过层层筛选和朋友之间也聊过一些之后,决定和卖方协定一份购买房屋合同补充协议 ,需要专业人士给点建议,在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给我来点优惠。
[律师回复] 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含三十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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