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的同居财产协议应该如何写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一)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双方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同居财产协议处分的对象必须是当事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其他人的财产。(四)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五)同居财产协议应对财产的形式等做详尽的规定,以便日后处理。
有法律效力的同居财产协议应该如何写

有些男女在恋爱过程中为了节省生活成本以及能够长时间腻在一起,会选择同居生活。

且不说道德层面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同居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双方分手后,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经济补偿请求由于缺乏法律根据,通常不会被法院支持。

虽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分手时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总归要处理的,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通常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尽量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才会按共同共有处理。

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以后产生纠纷,有必要和对方签订一份同居财产协议。

01 同居财产协议有效吗?

原则上,只要男女双方签订的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同居财产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一位已婚男性婚后又与其他女人同居,双方约定财产由未婚者即“小三”所有,很显然此协议若有效,将侵害原配妻子的合法权益,结合《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此类同居财产协议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判断同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02 同居财产协议怎么写?

(一)引言部分

这部分主要写明双方的基础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此外有必要注明同居开始时间,在分割一些共有财产时,同居持续时间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二)房产

房价比较高,而且男女双方大多为贷款购房,因而双方在签订同居财产协议时通常会把房产列为第一项。

起草这一条款,我们首先要写明房产的基础信息,包括房屋地址、不动产权证号、产权人信息等。

其次写明首付款的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

最后一定要写清楚万一感情出状况分手了,房子最终归哪一方所有,拿到房产的人应当补偿给另一方多少钱等。

(三)车辆

处理车辆问题主要写清楚车辆的基本信息,双方约定车辆的最终归属。

处理车辆时通常要把车辆和车牌捆绑在一起处理,因而在计算补偿款时,可将车牌的部分算进去。

(四)其他财产

原则上写明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明确个人收入属于个人财产由自己支配,此外像投资、共同出资购买的物件,可以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五)同居共同支出

在双方同居生活中,租房、水电、吃饭、生活用品等处处要花钱,所以对于共同支出问题也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免让一方觉得不公平。

(六)债务问题

建议不要把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设定为共同债务,这样的做的风险极高,万一对方欠下巨额债务,你很可能也要承担清偿责任。

(七)补偿款

如果一方作为“全职太太”,承担家务较多,可类比民法典关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协议中设立经济补偿款,以此照顾弱势一方的利益。

03 签订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双方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同居财产协议处分的对象必须是当事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其他人的财产。

(四)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五)同居财产协议应对财产的形式等做详尽的规定,以便日后处理。

《同居财产协议(模板)》

男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自_____年月日起开始同居生活。

双方为了明确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防止因解除同居关系引发争议,对同居期间相关的财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

1、男女双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位于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产权登记在

_____名下;

2、首付款_____元(大写: _____)。

由男方支付_____元,女方支付_____元。

3、银行贷款共计_____元(大写: _____)。

其中公积金贷款_____元,商业贷款_____元。

4、每月还款_____元,自_____×年月日开始,月还款由男方支付_____元,女方支付

_____元。

于每月的日前打入还款账号内。

5、双方认可该房屋产权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双方按份共有,份额比例为男方%,女方%。

(2)房屋产权为_____方所有。

但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则_____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人民币_____元。

二、车辆

1、男女双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_____牌的车辆,车辆识别代号_____,车牌号_____,登记在_____名下。

2、双方认可该汽车按以下方式处理:

该汽车归_____方所有。

但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则_____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人民币_____元。

3、车牌跟随车辆的归属,其对应的价值也等同于以上约定的比例。

三、其他财产

1、双方同居期间,除了上述房屋及车辆以外,原则上各自名下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2、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财物,属于其个人财产。

3、一方购买或缴纳的保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为其个人财产。

4、一方获得的收入,均为其个人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孳息知识产权收益等

5、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或投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6、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物,产生的孳息、投资收益等共同收入,按照共有比例分配收益或亏损。

7、一方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遗产、接受的赠与,均为其个人财产。

四、共同支出

共同的生活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租金;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共同饮食消费、共同使用的日常用品等。

单笔_____元以内的共同生活开支费用,一方可自行决定。

高于_____元的共同生活支出,需经双方共同决定。

五、债务

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补偿款

考虑到家庭主要由女方打理照顾,为保障女方的权益,男方每月日前支付给女方_____×元作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七、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人民法起诉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法律效力的同居财产协议应该如何写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5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77****829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63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971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应该如何写分居协议
1、写明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身份证号。2、写明结婚概况、分居事实及原因写明婚姻现状,如何时结婚,有无子女等。3、写明分居的期限及条件。4、明确分居期间财产的归属。5、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据此,依法成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与配偶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为由对第三方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非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则该约定对债权人有约束力;该债务可以视为直接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提出抗辩的当事人应当就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事实进行举证。
司法实践中,在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判定婚前财产的依据是财产取得时间。对于那些无法明确取得时间的贵重物品,在无法举证证明存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两种例外情况的情况下,就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签署婚前协议的一大作用,就是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签婚前协议的另一目的,就是约定在长久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希望如何经营、使用、分配自己的收入。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婚姻律师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夫妻双方都必须依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夫妻财产利益的分配也必须按照有效约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夫妻任何一方违反财产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夫妻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财产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确实需要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形式,且如原约定经过公证机构公证,亦要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才能变更、撤销。
2、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新婚姻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通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夫妻中未借债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
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还包括知道该约定的内容,法律没有规定。但从首先保护无过错的第三人考虑,只有第三人知道财产约定时才对外产生效力。且“知道”的举证责任倒置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双方而非第三人。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约定,比如在债权债务文书中注明债务方夫妻实行约定制,且注明了约定内容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及于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要求夫妻财产约定的另一方承担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债务,只能要求债务人用个人财产清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分居协议应该怎么写
1、写明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身份证号。2、写明结婚概况、分居事实及原因写明婚姻现状,如何时结婚,有无子女等。3、写明分居的期限及条件。4、明确分居期间财产的归属。5、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附协议离婚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附协议离婚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附协议离婚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离婚财产协议效力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财产协议效力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协议效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此类诉讼中,当事人曾经达成的离婚协议称为诉前离婚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由上可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因为这种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不产生法律效力。对此问题,有人可能会从另外的角度加以反驳,认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只不过是程序上的不同,但后果是一样的,所以为解决双方财产问题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可视为其生效条件成就,其产生法律效力,应按其约定内容分割财产。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这种观点错误理解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在我国的整个婚姻制度中,一方面,婚姻自由被认为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应被剥夺。但另一方面,婚姻关系又被确认为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元素,婚姻关系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理应对婚姻关系加以较多管束。基于此,婚姻法律制度必须在尊重婚姻自由和管束婚姻关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这种平衡在离婚问题上的反映就是:一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只要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法律原则上不加以干涉。
另一方面,当事人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出现争执而无法自行解决时,法律则更多从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来强行裁判。前者主要体现在协议离婚制度上。法律对协议离婚的限制非常少,只要双方自愿即可离婚,甚至无需要求感情确已破裂。后者主要反映在诉讼离婚制度上。可否离婚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具体规定裁判,不必顾及单方的意愿。由此可见,婚姻法设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制度并不仅仅是为了多一种程序选择,而是出于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考虑。因此,两种离婚制度是完全的,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居协议应该怎么写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分居协议应该怎么写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该怎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该怎么问题解答如下,
1、婚前协议书涉及离婚无效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
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2、另类“婚前协议”部分内容具法律效力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也已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要如何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要如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婚前协议书涉及离婚无效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
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2、另类“婚前协议”部分内容具法律效力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也已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婚前财产协议怎样写才有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要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明确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婚前财产范围明确。无可否认,婚前财产协议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标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别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财产列明即可。更何况,由于财产具有流通性的特质,很容易产生婚前财产协议不明确的争执。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应在协议中明确有其他财产的意思表示为宜。
二是,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千万不能欲说还休,并且认为对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
三是,财产描述要明确。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这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描述。
首先,某某小区这一称谓,往往只是开发商出于宣传需要定的楼盘名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以及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地理位置确认,都不会出现该楼盘的名称,可以说,这个小区名称并不是法律称谓。正确的名称应该××市××区×街道×号×单元×号。
其次,一个城市当中可能会出现多个同名小区,因而会造成处所描述不确定。
第三,该房屋的购买者可能在同一个小区有几处房产,而其实只是约定共同居住的一处归双方共同,这就容易产生究竟是一套还是几套共有的争议。
第四,假如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还没办理,从法律上来说,就不拥有产权,这使得对方在发生夫妻矛盾时,可以提前转让。因此,正确的描述应该是“某买卖合同项下的财产权利由双方共有”。
(2)条件设定清楚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其
二,有的伴侣在约定婚前财产归婚后共有时,会作出这样的约定,“若双方不离婚,则此财产属于”。这种财产约定,实际等于没有约定。从财产协议的最终效果来说,为离婚提供了便利。此类约定,对于非财产所有者一方来说,显然是不利的。
(3)体例规范明了
意思的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不致发生歧义。作为协议来说,还是要遵从一定的范例格式。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应该如何写分居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应该如何写分居协议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
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内容包括:男方姓名,个人信息,女方姓名,个人信息,表明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写明分居方式,分居时间,收入管理和财产确认等,结尾签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财产协议在离婚时有效吗?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该约定有效。
(2)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三类效力受限的婚内财产协议
(1)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由于其中一方不愿要孩子,就想协议约定谁要孩子谁就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然而,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得因任何事由免除。此类约定的效力,不是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起抚育孩子的重担时,另一方显然负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免除夫妻间扶助义务
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外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间有此约定时,这类约定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1)公证不是财产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
(2)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协议中可以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但这也不是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内协议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协议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但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均是合法有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有法律效力的同居财产协议应该如何写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