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归你,但有权居住!该怎么写居住权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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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我们在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居住权还没有设立,根据《民法典》第368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子不归你,但有权居住!该怎么写居住权合同

结婚时,为了避免房产加名引发矛盾,同时保证女方的居住利益,可以变通选择让房产所有权人为自己设立一个居住权

离婚时,为了让对方及时给付房屋折价补偿款,可以在房产上设立一个居住权,约定对方给付折价补偿款后,予以注销居住权登记(这点存在争议,需谨慎使用)。

有的老人想把个人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但又担心自己百年后,子女会把老人的后老伴赶出房间,这时老人可以在房子上设立一个以其配偶有生之年为限的居住权,这样老人的心仪之人便可以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

以上都是适用居住权的一些场景,居住权作为《民法典》新增加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相关的案例出现。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设立居住权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那么此类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设立一个有效的居住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01 居住权合同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367条规定居住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设立,其中明确了居住权合同应当包含的主要条款,我将对此具体说明。

(一)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础信息;所有权人为企业的,需要写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则要写明身份证号,完善其他基础信息。

居住权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写明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即可。

(二)写明住宅的位置;法条仅规定居住权合同需要写明住宅的位置,具体来说还要写明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设备设施及装修情况等。

(三)写明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人通常只享有居住、使用住宅的权利,住宅所有权人可以约定:未经其本人同意,居住权人不得转让、抵押该住宅,也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居住权。

此外,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住宅所有权人有权约定是否允许居住权人出租房屋,以及明确租金的取得方式及租赁期限等。

(四)写明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合同可以设立固定期限的居住权,也可以设立无固定期限的居住权,在于当事人之间如何协商。

设立无固定期限居住权的,可以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居住权人过世时止。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过程中,居住权人有可能违反合同约定将住宅转让、抵押给第三人,侵害住宅所有权人的利益,或者不合理使用、破坏住宅等,为规避法律风险,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违约责任

当一方不履行违约责任,或因履行合同产生了其他争议,可约定协商解决优先,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02 设立居住权需满足什么条件?

注意,我们在签订居住权合同之后,居住权还没有设立,根据《民法典》第368条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那么,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具体应该去哪个机构办理呢?首先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院对于《民法典》的释义,居住权的设立,是将设立居住权的事实依法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由此可知,居住权的设立登记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具体的办理手续可以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附:(模板仅供参考,不保证最终法律效力)

《居住权合同》甲方(所有权人):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居住权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保障乙方的居住利益,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所有的住宅为乙方设立居住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设立居住权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自愿将名下位于______(详细住宅地址)的房屋为乙方设立居住权。

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______;建筑面积:______,使用年限:______。

二、居住的条件和要求(1)甲方为乙方设立的居住权系无偿,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乙方居住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该房屋;(3)乙方居住期间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住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该房屋进行重大修缮;(4)乙方享有的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三、居住权的期限甲方同意,乙方享有的居住权自居住权登记之日起始至××年××月××日止,居住权人死亡或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甲方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四、居住权登记手续的办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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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居住权仅有这种原则性的规定,所以造成了目前司法实践中法官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自由裁量空间太大和部分法官用以往司法解释中暂住权的期限推导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的现状。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后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应当根据公正司法的需要,重新设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处理规则,同时对该种居住权相关问题的处理作出直接明确的规定,以规范全国法院的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基本相同的情况能够得到大体相同的司法待遇。具体来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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