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被认定违建就没办法维权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即明拆迁律师
即明拆迁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4.9分服务:4.8万人
专家导读 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是一定有的,只因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都不相同,因此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具体经济情况进行制定,补偿大体包含畜牧禽的腾退,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等。
养殖场被认定违建就没办法维权了吗

最近有当事人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我家养殖场要拆迁了,当地说要强制拆除我们的养殖场,并且没有补偿,我们也不太懂,这个是真的吗?”爱土拆迁律师随即让这位当事人不要担心,并给予了专业建议。

确实,养殖场的拆迁相对于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显得有点“冷门”,因此很多被征收人确实不懂相关法律规定。在当地拆迁方提出的所谓“依法强拆”的通知下,他们往往倍显无助。爱土拆迁律师必须提醒大家:不要被拆迁方的片面之词所迷惑,养殖场拆迁还是有补偿的。

养殖场天降“拆迁”,莫名奇妙变了违建并被要求限期自行拆除

首先来看两则案例分析。

案例一:养兔场被“违建”,律师介入后,从强令拆除到获得三倍补偿。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农民秦先生,在本村利用自己的两亩责任田经营了一家养兔场,收入可观。2012年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在该区域地块进行项目建设,一家制药厂进驻该村开始了大规模施工,秦先生的养兔场也被列入了拆迁范围。因为拆迁补偿问题,秦先生与拆迁人多次协商未果。2012年11月13日,当地环保部门突然对秦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其养兔场未经环评审批为由“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土地原貌”。

秦先生也不知道自己的养殖场是否真的违法了,非常担忧。但是他不舍得养兔场这个摇钱树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人推倒,经过几番考虑,他咨询了相关拆迁律师。随后律师快速介入,并让秦先生向国土部门申请该地块征地批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果发现涉案地块未被征收为国有。当地部门在此进行的建设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对于秦先生养兔场的拆迁也就失去了法理依据。最终秦先生不仅拿到了赔偿,还拿到了比原来高三倍的补偿。

案例二:生猪养殖场3天内被责令拆除,律师介入后,迅速补偿到位。

王先生是广东某市的生猪养殖户,成立生猪养殖合作社,因为地方政策原因,要求该区域内的所有养殖场都需要关闭,且不给任何经济补偿。给出的腾退时间只有3天,不自行拆除的就会强拆,出具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

王先生了解到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是专业从事养殖场拆迁维权的团队,委托我团队律师介入。针对紧急案情,爱土拆迁律师及时拟定了维权方案。首先指导委托人针对涉案征地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向国土及规划部门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针对信息公开答复机关的反馈情况,通过分析论证,又及时指导委托人针对涉案项目立项的情况向相关部门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很快效果就出现了,因为涉案的高铁项目审批机关在中央部委一级,相关部门根据我们提交的法律文件捕捉到了底层百姓的民声、民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垂询。强拆攻势戛然而止。政府姿态降低,坐下来与王先生和谈,获得合理补偿。

爱土拆迁律师科普:不要怕,养殖场拆迁补偿有法可依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由此可见,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是一定有的,只因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都不相同,因此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具体经济情况进行制定,补偿大体包含畜牧禽的腾退,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等。

由于缺乏相关畜牧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明文规定,很多地方政府对养殖场进行拆迁时往往为了降低成本,通过种种理由和手段不给养殖场任何补偿。征收方明显逃避补偿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以养殖场畜禽屋舍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由,认定养殖企业地面附属物属于违法建筑,拆违无补偿。

二、认定养殖场非法占用农用地,责令限期拆除,且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了畜牧养殖用地的用地性质:国家对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性质仍属于农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都在寻找拆迁补偿的标准,特别是本案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标准究竟国家有没有规定?地方政府的规定是否合法?这往往是被拆迁人向拆迁专业律师问的首要问题。

但是被拆迁人大多都忽略了作为地方政府的拆迁人是否具有征地拆迁主体资格的问题,征地拆迁究竟合不合法的问题,拆迁的依据及理由是否合法的问题,这是征地拆迁以及养殖场拆迁维权的法律基石。

爱土爱家,维权拆迁,爱土拆迁律师为您守护合法权益。土地是养育生命的宝地,这片土地上的生命也应该和睦相处。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征收时一定要合理合法。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养殖场被认定违建就没办法维权了吗
一键咨询
  • 140****0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2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养殖场属于违建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养殖场如果手续健全,即土地经过确权,有土地所有权的,则该养殖场不算违章建筑。其二、没有任何手续而私自建场养殖,则属于违章建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养殖场建房算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养殖场建房算违章建筑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
而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另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因此,养殖场场主取得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的行为,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这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这是《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以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对农民发展农业这一基础性产业的基本保障。从常理可知,养殖户不在农用地上搭建涉农设施,不可能对家禽走兽等畜牧业实施基本的管理。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B21010-)可知,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另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很多,尤其是规划建设部门超越《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规定,附加养殖户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养殖户搭建涉农设施的行为,并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前置性手续。
综上可知,养殖户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场从事养殖的行为,是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鼓励发展农业的福利性或者政策性措施。是为了鼓励村民在农业这一基础产业前提下,发展经济性产业的政策性支持,因此规划建设部门一律把养殖场当做违建拆除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承包地上养殖场没手续就是违建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承包地上养殖场没手续就是违建吗,养殖场拆迁没有补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在自留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在自留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
而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另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因此,养殖场场主取得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的行为,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这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这是《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以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对农民发展农业这一基础性产业的基本保障。从常理可知,养殖户不在农用地上搭建涉农设施,不可能对家禽走兽等畜牧业实施基本的管理。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B21010-)可知,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另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很多,尤其是规划建设部门超越《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规定,附加养殖户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养殖户搭建涉农设施的行为,并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前置性手续。
综上可知,养殖户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场从事养殖的行为,是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鼓励发展农业的福利性或者政策性措施。是为了鼓励村民在农业这一基础产业前提下,发展经济性产业的政策性支持,因此规划建设部门一律把养殖场当做违建拆除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章搭建的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章搭建的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和人民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笔者认为,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养殖场建房算违章建筑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当事人在承包地上建设养殖场,未经相关法定程序,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是违建。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虽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但仍应当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用地手续,并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但是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想在自己家里建养殖场,请问农民可以自己建养殖场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占用耕地,改变耕地用途肯定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耕地罪定义、量刑】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草原可以建养殖场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申请养殖用地总的原则是: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那么,如何申请养殖场地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地时,还要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就办不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办养殖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草原可以建养殖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申请养殖用地总的原则是: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那么,如何申请养殖场地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地时,还要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就办不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办养殖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遭遇养殖场强拆怎么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遭遇养殖场强拆怎么维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在自家地面建了两个养殖场,怎么去做才不算违建
[律师回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20号)精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 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如个人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论是按农用地管理还是办理征地手续,都必须按《秭归县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秭政发63号)标准进行补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荒滩地上建养殖场违反土地总体规划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在荒滩地上建养殖场违反土地总体规划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近期有农民问想在承包的耕地上建养殖场,这种情况应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二,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村民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养殖场被认定违建就没办法维权了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