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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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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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第五步:保管好补偿协议的原件,千万别上交;第六步:强制拆除过程中,收集人员、机械设备、拆除行为的现场证据。
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经常有被征收人在和律师初次接触时,就提出“对补偿不满意,我要起诉征收方”。但当律师问他们手里有什么证据时,他们往往会讲出一些事,而客观的有利于自己的实质证据则不多。实际上,很多被征收人并清楚如何系统性地全面收集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这是咱们在和征收方打官司时总是处于弱势一个重要原因。

所有的官司,证据都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官司能够打赢,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证据链的完整。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中,尤其如此。如果证据收集不足,诉讼也就很难顺利开展。这主要是大家在征收流程中忽视了证据的收集工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爱土拆迁律师全面梳理了征地拆迁全流程,教大家具体按照六步来收集相关证据,帮助大家在发生补偿争议时,能够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依法维权。毕竟俗话说得好,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

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

无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往往是拆迁时产生纠纷最多的一类房屋,甚至有被认定违建的风险。有证有底气,无证有风险。

因此,我们应当在得知房屋征收的消息后,就要第一时间做好这个工作。收集整理土地和房屋的相关证件及手续,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如果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涉及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等证件(涉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证件是证明您的房屋合法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避免产生补偿纠纷。

如果相关证件有缺失或丢失,那么要尽快依法及时补办;如果确实无证,那么需要及时咨询律师,看自己的房屋是否属于可争取补偿的情况,比如因历史原因或管理原因造成无证或确属唯一住房等。

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评估机构能否依法公平公证地评估,在拿到评估结果之前,谁都不好说。因此,被征收人在征收之前,就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如果房屋价值较大的,甚至可以先请一家评估公司做一个事前评估,做到心中有数。

在征收开始后,咱们最好能提前对房屋整体外观、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这也是对房屋现状的取证。

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

通常,房屋征收时都会公开发布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在被征收范围的街道张贴,在网络平台及电视等渠道进行通知。这份征收公告会载明具体的征收范围、补偿方案、补偿标准、搬迁腾房期限和对应的救济途径等事项。

征收决定公告代表了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相关权益。如果对于补偿不满意,那么咱们可以针对征收决定进行复议、诉讼。

因此,咱们有必要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后,及时对公告进行拍照留存。如果征收文件不符合法律规范,后期也能拿出证据证明。

此外,房屋征收过程中还可能会收到各种红头文件,也要把这些文件一一收集和保存好。因为这些文件也是征收过程中地方行政行为的体现,如果文件是是违法的,咱们也可以将其作为维权证据。

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

对于初步分户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通常为7日),被征收人有获得解释的权利。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这个分户评估报告直接反映您能领多少补偿款,一定要要保存好评估报告。

如果补偿不合理,那么在后期维权中,也可以根据这份评估报告,来从中审查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是否合法、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评估报告的公示、转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等。如果确实存在违法之处,咱们可以以此作为维权的有效证据!

第五步:保管好补偿协议的原件,千万别上交

在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务必至少保留一份补偿协议的原件,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有时候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工作人员会要求拿走协议原件,只给被征收人留一份复印件。这时,咱们千万不能将原件交出去。

因为一旦把原件都交给征收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其不在原件上动手脚;二来后期如果提起诉讼,我们无法向法院提交原件作为证据。在证据的认定上,原件是有法律效力的,而复印件则通常很难确认其法律效力。

第六步:强制拆除过程中,收集人员、机械设备、拆除行为的现场证据

房屋征收中还可能面临强制拆除,除了上面提到的做好屋内屋外环境、财产记录,最好能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要做到第一时间报警,最好是采取多人多次报警的方式,大家不要认为报警起不了什么作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强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报警电话、出警记录、出警情况,对于咱们后期提请认定强制拆除主体、确认强制拆除时间的重要证据,是有利于依法维权的。

其次在房屋遭遇强制拆除时,在保证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也要尽量拍下强制拆除的照片或者进行录像,记录下强制拆除的过程。在拍摄时,咱们要注意拍摄拆迁人员的肩章、臂章、车辆车牌号、指挥领头人员等细节,这些往往能揭示其身份。当然这一步也是非常困难的。

只要大家做好了以上六步,基本上也就涵盖了整个拆迁流程需要收集的主要证据了。在遇到补偿争议时,这些证据会成为我们维权的有力帮手。虽然说,征地拆迁的行政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征收方,但古话说得好,“求人不如求己”,自己找的证据不是更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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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以上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希望能够帮到你。
被拆迁人该怎么收集相关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主体资格证据
  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否以自身名义参与法律程序获得法律保护所必备的身份及与身份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据。如: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租赁房屋的要有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交租金的收据等等,在土地征收的案件中还涉及一些承包合同等。
  
其次、拆迁程序证据
  程序证据由拆迁活动开始至结束的一系列证据组成,是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存在的证据。主要有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一些地方还有各种通知,这些东西尽量保存好,实在没有的要向周围的邻居复印一份。同时在听证、协调等程序性上要注意对方所写内容,自己的主要内容是否已经记录上
  再次、搜集实体证据
  比如得知拆迁信息的时候,要把自己的房屋拍照,房屋的原貌,房屋内的东西,必要的时候可以录像。有的房屋在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直接进入,如果能把过程录音录像最好,同时要知道迅速向110报警,出警不出警是公安机关的事,报不报警可是你自己的事情,同时也别忘了保存证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被拆迁人在发现上述证据中有关于时效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失去胜诉权,导致程序上的维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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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要怎么收集相关证据
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第五步:保管好补偿协议的原件,千万别上交;第六步:强制拆除过程中,收集人员、机械设备、拆除行为的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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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被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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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拆迁的征迁程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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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该如何收集相关证据?
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第五步:保管好补偿协议的原件,千万别上交;第六步:强制拆除过程中,收集人员、机械设备、拆除行为的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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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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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拆迁时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 面临房屋征收, 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依法进行公告? 其次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审视:房屋是否有土地证、房产证或其他证件?经营用房是否有营业执照?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是多少? 二、掌握原件,有备无患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产证、土地证等重要的证件或者是可以证明自己合法权利的证明、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原件,一定要留在自己手中,否则一旦发生拆迁纠纷或者需要法律维权,就会造成巨大的阻碍。建议将这些重要的原件放在可靠的地方,甚至是放在父母或兄弟姐妹家里,因为万一自己的房屋被非法,这些重要文件就很容易丢失。 三、坚守阵地,表明决心 在拆迁实践中,一旦你轻易撤离,征收方可能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半夜里把房子偷拆,由于家中无人,偷拆房屋的成本很低,征收方这个时候往往会利用这个时机,先把房子拆了,让你心理产生恐慌情绪,继而失去要价的本钱。 另外,如果被征收人轻易搬走,就会给征收方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你没有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如果征收方一旦确认这一点,会直接导致给你的征收补偿报价大大降低。 四、多听少说,不轻易报价 征收补偿实质上就是征收双方的一种利益博弈,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千万不要轻易报价。如果被征收人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已经输了一半,因为征收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多听少说,冷静地判断其用意并沉着应对。关于征收补偿的报价一定要掌握时机和火候,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报价,否则,价格报高、报低都会很被动。 五、仔细核实,不随意签字 拆迁过程中可能收到各种材料,其中有的可能会对你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在你没有确认所收到材料的内容及签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不要轻易在这些材料上签字。 更重要的是,千万不可签署空白协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首先必须对如何补偿作出明确约定,比如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产权置换的位置,面积等等细节都要明确; 其次,关于付款或者交付房屋的期限也必须约定明确;再次,关于违约责任也要考虑到位。 六、随机应变,减少损害 要想获取一个合理的征收补偿,首先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但是,征收维权行动千万不要盲目进行,没有组织、没有策划的一味个人抵抗、暴力抵抗只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并不是追求利益的最佳手段。在遇到非法的时候,一定要随机应变,切不可以卵击石。遇到这种情况应该 第一时间减少损害,寻求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提前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通过拆迁维权获取最大利益? 1、对比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了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该条规定讲的相对笼统,具体而言要结合百姓房屋所在的位置、居住年限、用途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百姓在对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估算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以自身预估的补偿数额与政府给予的补偿进行衡量,以免因轻易相信政府的评估报告而白白丢失了应得的补偿。 2、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具体时间 在具体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情形是政府在正式启动征收程序之前,便私自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日后便以此评估报告为依据与百姓谈补偿,真正正式启动征收程序时也许已经经过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此时百姓要注意的是评估的时点应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为准,面对房价上涨的今天,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均有可能对房价产生影响,评估时间的重要性便是不言而喻。 3、对政府给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异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有异议的仍可申请鉴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又具体明确了复核的期限为自收到评估报告的10日内,因此10日的期限十分关键,部分百姓在收到评估报告以自己不认可为由拒绝签订补偿协议,进行等等,其实在此期间您已经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白白浪费,此时最应当做的是及时咨询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复核、鉴定,争取最大限度的获得补偿。 4、集体土地的部分补偿依据参照国有土地 《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8号)中指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应做到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明确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确定,因此对于集体土地的部分补偿依据可以参照集体土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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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应该如何收集相关证据
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第五步:保管好补偿协议的原件,千万别上交;第六步:强制拆除过程中,收集人员、机械设备、拆除行为的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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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强拆拆迁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违法应当如何维权 一、在被拆迁征地前,你首先要明白几个现实 1.谁都无法阻止利益集团的掠夺,因为目前土地是它们最大的提款机,是各地政府财政主要来源,也是它们捞钱的最好领域,所以政府都是和开发商狼狈为奸,和它们穿一条裤子,所以我们很难干的过抢匪的,所以要提倡快乐维权,要有好的心态。 2.政府是站在强者这边,政府是保护强者施暴,不会保护被拆迁征地者的利益和人身安全,政府是拆迁征地的主体。 3.法律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如摆设和屎,公检法基本形同虚设,有时不但不会保护你,还会伤害你。 4.它们为了利益,没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不要低估它们的。 5.在流氓面前,我们很多时候是要妥协的,虽然它们是强买,有时根本就是打劫,因为我们很难耗的起。 二、被拆迁征地前自我评估 1.先评估自己家里经济情况,因为要长期耗着,所以经济要跟得上,还有你认为耗多久是你所能承受,政府能耗多久?你家人支持你吗? 2.家里有没有人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有它们会施压,你家人能扛得住吗?如果有人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他在乎这份工作,建议最好不要抗争,因为最后它们也会绑架他来给你施压,你会拖累他。 3.家里人口多吗?时间有吗?是否有人有空驻扎长期保护家园,这很主要,因为它们有时会趁人不在时偷占。 4.你对法律法规了解多少?对各个单位相互监督管理隶属关系的了解吗?对当地拆迁征地情况了解吗?对合法和违章建筑认定的法规了解吗?你诉求合理合情合法吗?对其它被拆迁征地户了解吗?对被拆迁征地地块利益了解吗?对市场价格了解吗?对市场价格和它们给的价格情况了解吗?你心理的价位? 5.家人身体情况如何?因为在维权当中会有一些担惊受怕被,还有可能被暴力。 6.家人有没有案底?有没有从事不良行为?有没有在做生意?因为它们会从司法上报复,如查税、找之前不良行为定罪等等。 7.对网络熟悉运用程度如何?这在现实操作中很重要,有上网发帖条件吗?有智能手机吗?会懂得简单操作吗? 三、被拆迁征地前可以先做的 1.用文件形式对政府申请公开信息,每次申请一项公开,可以向政府部门了解该地块用途,手续是否合法?规划通过没有?有没有违法改变用途?有没有一块地用多次割地块申报?拆迁征地手续具备没有?征用完要施工是否有施工许可证等等,这些要用文件形式取得,如果它们某项不合法,你谈判筹码就多。这些部门有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等(可参考我们提供链接的资料)。可以揪住一两项死盯死打到底,因为它们一个谎言和违法,需要更多的谎言和违法来掩盖。 2.尽量找出它们违法的地方,尽量了解幕后一些交易,当然和此地块有关的、领导你能掌握你就增加谈判筹码,但在前期尽量不要闹大,因为不能把路堵死。 3.如果经济允许,先找我们拆迁律师,可以先期做些工作,比如证据固定,违法的部门,把违法证据收集和固定,先把它们后路堵上。 4.准备可以取证的设备,如.录音设备、智能拍照录像的手机、上网设备,证据很重要,用、视频、录音来说话更有说服力。在被拆迁征地前就要熟悉各个网络发布平台,如微博,等等,要懂得使用一些安全的交流工具,提早注册使用。在你要利用网络平台的时候,之前就要去关注别人的苦难,和大家一起关注互动,这样你需要别人的时候别人才会帮你,而不是你整天要别人帮你呐喊,你却从不关心别人,也不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在网络上最好认识一两个有影响力的微博,关键的时候帮你推一推。 5.和当地、周边网友、网络活跃人士、和其它被拆迁征地户多线下接触交流,以防有事的时候可以相互帮助,尽量要有几个信得过的朋友,在你有事的时候帮你发布信息,联络外界和家人。 四、利益集团在拆迁征地过程中会干什么 1.。就是先把一分部分人动员走,比如家里有公务员,也会给个别人一些甜头,然后把你变成小部分人,把你放在对立面。先找弱的下手,不同人群不同手段。 2.暴力。威胁你如果不配合,最后会竹篮打水,会威胁你家人,会动用来实施暴力,比如,打人,砸房子,断水断电断路,推平庄稼,偷拆房子,或者用施工来造成你房子成孤岛,它们甚至放火,制造各种恐惧,没有什么干不出来的事,千万别低估。 3.欺骗利诱。用各种手段利诱你,承诺经常跳票,用各种形式欺骗你,记住,这帮流氓的话千万别信,钱没到自己钱包都不算数。 4.逼迁。让你亲戚或朋友给你施压说情,让你很为难。或者把你家和地弄成孤岛,造成水电、交通不畅,让你无法忍受,用施工造成你家遭破坏无法居住,让你搬走。 5.司法迫害。用公检法来迫害,比如你之前有可以做文章的罪名,你要说法,你,你和其他人参加群体活动,你去阻止开发商施工等等,它们就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抓你,然后用这逼你妥协,这种方式很通用,因为家人一抓,你就无助,就妥协了。 五、进入实质性抗争时要如何做? 1.保住房子和土地是最先优要做的事,因为一旦你失去房子和土地再来谈赔偿的时候,你就失去筹码,它们就占主动权,所以抗争其实是找主动权,找筹码的过程。主动权在你,筹码越多,你越有利。保住后你才有办法和它们谈。如果你房子和土地已经被拆迁被使用,建议你要接受现实,降低诉求。 2.不要随意狮子大开口要价太离谱,超过市场行情太过分高,这样人家反而不与你谈,诉求一定要有依有据、合理合法 ,这样才能站得住脚。自己要分清合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要知道你自己的土地手续是否完整或有纠纷等。你开价当然要适当的要高,这样才有妥协空间。不要拒绝沟通和谈判,不用暴力、羞辱性语言来对待前来找你谈判的人,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3.记住,千万不要使用暴力,很容易反被治罪,也容易成为它们使用违法行为的借口。人家正好找不到你把柄,阻止违法施工和拆迁征地一定不要硬来,不要和它们拼人数和武力,要使用技巧,每个单位都有监管部门和上级,要尽量用它们自己设立的相互监管和牵制的部门机构来折腾它们,而不是我们和它们冲在前面的打手们做直接对抗,要了解它们的归属和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利用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来牵制和阻止,不要和开发商正面交战。 4.每个交涉过程最好有文字、录音、视频,做好保存以便随时发布。 5.尽量不要把自己逼到绝路,尽量不要把谈判沟通的路堵死,不能太早使用一些极端或不可预测后果的行动,因为如果翻脸太难看,反而对我们不利,所以不要轻易翻脸。 6.多走动,多和其它拆迁征地户联系、交流。组织被拆迁征地户群体活动时,尽量分散淡化组织者的角色,因为它们最懂得把起头的人抓了,这样就没有核心了,要注意它们的行为。 7.要懂得围魏救赵,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战术,用别的事情来为自己的事情做筹码,比如此地刚发生什么它们害怕想掩盖的事情,你就去折腾这事,它们反而为了让你闭嘴而妥协你的诉求。比如某人某部门有肮脏烂事,你整天去折腾它们,去揭它们伤疤不谈自己的事,反而它们来找你谈解决你的事。 8.要知己知彼,不做它们不怕的事,要做它们害怕的事,要知道它们的痛处和软肋,不做不痛不痒的事,当然不是叫你去违法。做法很多,比如.行为艺术、恶搞、、揭发、举报、网上折腾等等,具体可以参考屠夫杀猪一些做法。 9.文明方式的使用比暴力永远来的有效,比如了解领导的住家,孩子读书学校,家属等情况。可以上领导家里“请安”,帮领导“接送”孩子上学等等,记住,一定要微笑问候,不要使用威胁等手段。 10.当官最怕的就是丢自己官帽,所以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对一个大鬼折腾,不要和小鬼缠,大鬼被你折腾怕了,小鬼要看大鬼脸色的,自然怕掉帽子,所以根据你自己现实情况,找个合适的大鬼来折腾做靶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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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暴力拆迁应怎么处理,收集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面对暴力拆迁应怎么处理,收集什么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面对应怎么处理,收集什么证据
被拆迁人面对强制拆迁时,不能只是等待政府方面提出解决方案进行维权。公民应该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储备,在权益遭到侵害时通过合适的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被拆迁对象在面对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房屋拆迁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和规划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情况。
2.掌握证据,向公安报警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若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手段,被拆迁人应当保持沉着冷静并收集相关证据,如与相关人员的对话录音,过程的录像、照片,以及政府下达的文书文件等,收集证据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拆迁诉讼
被拆迁人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案例
某市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拥有位于某市郊区西山路上的一套厂房。,因郊区修建新路,公司位于西山路上的厂房要被征收。公司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协议一直未达成共识。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开始强行修路,并强行对公司进行断电停水。而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公司的厂房为违法建筑,要求公司7天内自行拆除。但第二天,厂房内突然闯入200号人,将厂房内的设施拆毁。
公司马上报警,并找到律师,向。
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公司对厂房内设施毁损证据以及公安提供的相关证据,认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厂房为违法建筑违法,同时行为违法,应赔偿公司因此次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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