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前出资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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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在同居期间、以结婚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如不在同居期间,综合购房原因、出资额等因素考虑,一般为按份共有。
双方婚前出资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法官对房产归属的认定,会从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购买时间,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

二是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是登记出资方名下,还是非出资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两人名下;

三是具体出资情况以及贷款情况。

对于婚前双方一起出资购房,房产归属问题,我们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1)如果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在同居期间、以结婚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如不在同居期间,综合购房原因、出资额等因素考虑,一般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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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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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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