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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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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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美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整容失败的范围很广,但并不是所有都是属于医疗事故,如果医院或者医生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操作规范,那么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美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

一、医美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

整容失败范围很广,可能是达不到整容者的预期,也可能是并发的可预期的后遗症,这些都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如果整容失败是由于整形医院或者医生违反相关法律或者操作规范,则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过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常见的医疗事故可能是由于管理、手术、错用药物、检查治疗、诊断错误等导致。

1、及时到医院就诊,降低整容失败损失;

2、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妥善处理医疗事故;

3、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二、整形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2、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4、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5、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6、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起诉

三、整形失败后如何维权?

1、出现整形纠纷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

2、如果整形机构未经核准登记,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是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则应属于欺诈行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消费者可与整形机构协商解决补偿问题,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整形失败或毁容造成了相伴终生的精神痛苦,消费者可以要求整形机构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由此可以看出,整形失误算不算医疗事故,要首先明确为“病人”实施美容手术的主体。由于在实践中,美容整形只可以分为两类, 医疗美容和一般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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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纠纷。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六十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所以你不能以医疗事故纠纷为由。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同时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讼。”如果你是想要求经济赔偿的话,可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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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容院做整容手术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在美容院做整容手术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美容院做整容手术失败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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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歌舞团的工作人员,今年在一家美容院进行了一个美容手术,术后发现面部留有手术疤痕且周边组织不断生长,致使面部变形痛苦万分。事后,我才发现该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根本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美容院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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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失败怎么打官司?
打官司首先需要患者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来提起民事诉讼,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医疗美容的民事诉讼之后,人民法院会通知医美机构,在人民法院对于医美纠纷案件具体审理之后,做出具体的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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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疗美容诊所做的手术失败了现在对我伤害很严重
[律师回复]  美容纠纷产生后,
首先需要分析它是属于哪一种法律行为的美容纠纷,因为不同法律行为的美容纠纷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处理结果。
1、由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美容法律纠纷及承担的责任  美容服务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所谓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在美容服务当中,如果美容机构的行为不是通过约定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因违约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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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失败是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不能简单地一概划归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治疗失败是因为医生的处置不当造成的,才可定位为医疗事故。根管治疗失败的原因很多,有些因素是医生无法控制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建议:先把自己的资料分别拿给几个专业口腔医生看过,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看,若都怀疑或大多数有怀疑,再提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医疗事故条例》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你好,我在医疗美容医院做双眼皮手术失败,现在需要告医院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 双眼皮手术失败后应该通过维权来寻求法律保护:  
1.手术维权的渠道或机构:接受手术手术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所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去投诉;或到所在区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投诉;所在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医疗损害诉讼。  
2.收集手中的证据,为未来的诉讼做好准备,比如说,复印病历等。  
3.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应当制作协议书。  
4.做好医疗鉴定,然后将结果呈送手术医院,与其协商解决费用退还。同时,这种情况属于手术失败案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索取相关赔偿,如果医院不愿意,可以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5.在做手术消费时,务必索要、保存好相关收据、发票、病历和术前照片,清楚地记录下整形程序以及手术期间需要使用的相关物件。  6一旦出现纠纷,要保管好证据。根据事实整理一份完整的材料,到权威部门进行鉴定,明确手术机构的医疗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后,再到相关部门提请申诉维权。  
7.最后,手术失败后,维权的流程:收集相关证据资料(病历本、缴费单据、术前术后照片以及人证等),进行医疗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伤残程度等)与手术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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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过失造成医美手术失败怎么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因医疗过失造成医美手术失败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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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整形失败是不是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不能简单地一概划归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治疗失败是因为医生的处置不当造成的,才可定位为医疗事故。根管治疗失败的原因很多,有些因素是医生无法控制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建议:先把自己的资料分别拿给几个专业口腔医生看过,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看,若都怀疑或大多数有怀疑,再提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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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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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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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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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整形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简单地一概划归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治疗失败是因为医生的处置不当造成的,才可定位为医疗事故。根管治疗失败的原因很多,有些因素是医生无法控制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建议:先把自己的资料分别拿给几个专业口腔医生看过,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看,若都怀疑或大多数有怀疑,再提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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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失败,医疗事故能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手术失败,医疗事故能怎么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而确定护理级别。
8、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2、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3、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2、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参加处理人员费用
1、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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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过失造成医美手术失败怎么办
这种情况建议先和医疗机构协商处理,如果和医疗机构无法协商或者不愿意协商处理,患者可以及时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若确认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要对医美手术的失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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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做整型失败了算不算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不能简单地一概划归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有严格界定的,需要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治疗失败是因为医生的处置不当造成的,才可定位为医疗事故。根管治疗失败的原因很多,有些因素是医生无法控制的,所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建议:先把自己的资料分别拿给几个专业口腔医生看过,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看,若都怀疑或大多数有怀疑,再提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医疗事故条例》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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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失败了怎么办,是医疗事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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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医疗事故条例》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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