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年限是怎么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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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年限是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如果未满一年但满了半年以上也会按一个月来计算,但最多的补偿年限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年限是怎么算的?

一、《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年限是怎么算的?

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破产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1、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包括欠付正式职工工资和非正式职工工资;

2、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3、企业职工劳动保险费用;

4、企业向职工集资借款在扣除违反法律规定高息部分后应偿还款项。

三、主动离职就没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工补偿年限是会结合职工工作的年限来进行确定,一般工作的年限越久所存在的补偿金就会越多,最这也是有限制性的,一般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所以,在补偿时就会结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作收入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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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破产程序的不同阶段以及启动不同程序所需要的破产原因要件来说,破产程序对破产原因要件的要求至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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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法院最终判定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作出破产宣告)的原因要件。显然,我国破产立法和破产法理论并没有或者说没有严格地将这三种不同的状态下所适用的“破产原因”通过不同的文字加以区分,而是一概用“破产原因”一词来笼统指代对债务人的不同财务状态,但此三种程序阶段对债务人财务状况有着不同的标准要求是不存疑问的。一个语词“破产原因”或“破产界限”,其使用至少位于三个不同的语境层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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