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员判刑不?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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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地上有人死亡,安全员可能会判刑,也可能不会判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安全员有责任,并且与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那么需要判刑,会坐牢。
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员判刑不?

一、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员判刑不?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判刑,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就不能继续生产;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律上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安全员负有责任,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直接责任人员的话,则需要坐牢。依据《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由谁来承担?

施工单位或施工者。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

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

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工地上的员工去世,安全员可能会被判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需要赔偿相关的治疗费用,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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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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