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系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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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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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系在于都是需要追究违约方或者是侵权方进行赔偿的,具体如何赔偿者,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在构成的要件上,赔偿的范围上以及责任的方式上等等都是不一样的。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系是什么

一、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系是都需要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

1、构成要件的。合同责任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

2、赔偿范围不同。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3、责任方式不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4、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5、第三人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

二、合同违约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

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关系在于适用的的范围以及责任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在规则的原则上,也是存在着区别的违约责任,适用的是过错推定的责任。而合同责任主要适用的是主要是无过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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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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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二个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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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第一款前半部份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依照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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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说的也是这种情况。
2、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行为,造成结果不能确定的侵权,它的要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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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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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意思联络多数人侵权:数人无共同过错由数个行为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结果;这里面存在两种责任承担方式:
首先,连带责任,它的要件是:①两人以上②数人数行为无意思联络③损害后果统一④每一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解释》的
第三条后半部份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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