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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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死了抚恤金不能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抚恤金是指死者家属依法享有的相关费用,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因此死亡抚恤金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
一次性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一、一次性抚恤金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简单讲,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死者家属的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慰藉和经济补偿。

遗产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物,以及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抚恤金并非死者生前即享有的财物,而是直接发放给死者家属的抚慰和救济,不符合法律对遗产的定义,因而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抚恤金如何分配?

由于抚恤金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也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因此立遗嘱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处理抚恤金问题。

那么抚恤金应当如何分配呢?结合司法实践,在分配的顺序方面,虽然抚恤金在性质上不属于遗产,但仍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定继承(抚恤金的处理亦参照该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至于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配比例,一般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处理,同时结合各近亲属的生活条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分割的范围和方法。

抚恤金领取国家没有统一的时间限制,一般为死亡登记之后一年,具体的领取流程和时间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而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去世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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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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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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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会继承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一次性抚恤金会继承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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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一次性抚恤金怎么领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离休干部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从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三)企业、单位或死亡人员遗属办理申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手续时,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政府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四)企业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原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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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能代位继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抚恤金能不能代位继承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
因为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继承只是针对遗产的特定概念,所以代位继承同样不适用于抚恤金,也就是说,抚恤金不存在代位继承的说法。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本身属于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的话,也是可以与其他近亲属一起主张分割抚恤金的。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
爷爷的抚恤金孙子有权继承吗,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抚恤金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
  对于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分配方式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一般是参加遗产的继承方式,由继承权人按份额分配。原则是继承权人平均分配,但也可以通过协商,对造成情感伤害较大或生活困难者多分一定比例。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协议书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离休干部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二)从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三)企业、单位或死亡人员遗属办理申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手续时,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政府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四)企业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原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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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领取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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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三)企业、单位或死亡人员遗属办理申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手续时,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政府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四)企业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原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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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是可以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如果抚恤金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其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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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能够继承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一次性抚恤金能够继承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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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一次性抚恤金可以继承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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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抚恤金的第一继承人是谁问题解答如下,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只是可以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如果抚恤金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其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没有子女怎么继承抚恤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子女怎么继承抚恤金问题解答如下, 【事件经过】
7旬老人再婚,10年后不幸离世,老伴儿和儿女们因抚恤金分割问题发生了纠纷,怎么办
王大爷是区内某单位的退休职工,老伴离世多年。,王大爷遇到了小他24岁的女子陈大姐。两人越聊越投缘,产生了结婚的念头。可不料,这个想法遭到了王大爷子女们的反对。子女们认为,陈大姐和王大爷在一起是为了图老人的钱财。
为了和陈大姐结婚,王大爷在结婚前,将单位集资房转到了自己儿女们名下,并与子女们达成书面协议:儿女们必须同意陈大姐在该套房屋内无偿居住,直到百年之后。
这一过,就是9年多,一家人相安无事。可是,就在去年下半年,王大爷不幸因病离世,留下了十余万元的抚恤金。
抚恤金如何分割由谁来领取 陈大姐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在那套单位集资房里 一系列的问题,让陈大姐和王大爷的子女们的关系非常紧张。
陈大姐认为,自己无工作,也无生活来源,王大爷生前一直由自己悉心照顾,抚恤金理当由自己全部享有。而子女们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父亲逝世后,他们与陈大姐已无任何关系,因此,陈大姐理应搬离单位集资房,抚恤金也应当按照继承顺序,按份分割。
王大爷的单位负责人见双方各执己见,不知该如何是好。
【法律解读】
从遗产性质进行分析,遗产是指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本案的抚恤金系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不是遗产。
抚恤金既然不属于遗产,就不应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分割,而应当根据抚恤金概念和性质进行分割。“抚恤”是指(国家或组织)对因公受伤或致残的人员,或因公牺牲以及病故的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慰并给以物质帮助。也就是说,死者配偶,还应当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等都有权进行分割。
从抚恤金的性质来分析,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应属于近亲属共同财产,在分割抚恤金时,应考虑当事人有无生活来源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不应均等分割,应将当事人有无稳定的生活来源、当事人与死者关系等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如一方当事人经济困难,主要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则可以适当多分如一方当事人对死者不尽或少尽赡养、扶养义务,可以少分甚至不分。本案中,王大爷的子女们考虑到陈婆婆对十余年悉心照顾父亲,且无生活来源,从而自愿放弃对抚恤金的分割,是符合法律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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