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房产证),除此之外有些地方也会存在有政策上的限制。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经过五年取得产权证件后可以上市进行交易。
但实践当中常常存在以下两个问题晏清律师提醒您,一定要注意:
1、卖房人常常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但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对拆迁安置补偿房屋进行转售,许多人看价格低,就选择签订买卖合同。但殊不知,从订立安置补偿协议到交房,期间经历的时间长、变化大,尤其是房屋市场价格的涨跌。等到交房的时候,买卖双方常常出现纠纷,因为房屋价格的涨跌而引起诉讼等问题。
2、房屋可能存在共有的情况。
拆迁、常常是一户多人,房屋存在共有产前的情况。这时,拆迁安置房共有人会成为买卖中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对房屋主张权利。此外,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在此晏清律师提醒您,最好在拆迁安置房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在进行购买,倘若在无证期间购买,一定要仔细审阅,约定好合同内容,对拆迁户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房屋被冲毁国家有什么补偿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的规定,当遇到自然灾害时受灾地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在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当地地方负有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毁损的居民住房,对受灾家庭进行帮助扶持。灾后重建我国的方针是这样的“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所以遇到洪水等自然灾害,也请您不要害怕,做好人身保护是第一位的。
这就是晏清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拆迁问题解答,以上两个问题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若您遇到难以解决的拆迁难题,还请您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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