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手指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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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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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最新关于手指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包括九级伤残、八级伤残以及七级伤残的。在劳动者工伤的情况出现的时候,此时是需要及时的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此时劳动者是可以自己申请认定的。
最新关于手指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关于手指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九级:一手食指两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不全,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

2、八级: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

3、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以远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现在只有自己去衡量等级了。

二、手指工伤该赔多少钱?

1、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二是伤残鉴定赔偿。

2、确定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3、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在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工伤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并且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明确的是,在进行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一方面正规的医院在医疗设施和技术设备上都比较先进,可以很好的处理相关伤残部位,另一方面,在进行伤残意外保险等的理赔时,大部分保险公司只认可正规的合法的大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

如果是在工作生活中,劳动者的手指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损害的,此时首先应当是由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只有在经过有关机关确认为工伤之后,我国的劳动者才可以请求用人单位予以工伤赔偿,以及申报相关的工伤保险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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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9、10级。应进行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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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徐州市最新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苏省徐州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
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
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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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颈椎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1、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
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
2、委托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3、伤残鉴定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4、重新检修、鉴定
徐州市最新的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苏省徐州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
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
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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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手指的伤残等级其实是没有专门的规定的,国家也不会规定的这么详细,这些都是统一的规定在工伤伤残等级标准里面,如果手指收到工伤仅需要按照上述的规定标准进行判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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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叔叔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要伤残鉴定。请问,最新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
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
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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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样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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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工伤怎样鉴定伤残等级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手指工伤怎样鉴定伤残等级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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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怎么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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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单位干活的时候受伤了,想做工伤鉴定,咨询一下2017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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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计算表是怎样的?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全国各地的工伤赔偿标准又分别是怎样的呢?更多疑问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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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骨折能做伤残鉴定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手指骨折能做伤残鉴定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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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手指伤残鉴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结论 4.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6.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8.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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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5-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范围:
一、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内100元每天。
四、营养费:(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医嘱意见确定或者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一般为五百至一千元不等。没有注明加强营养的,一般判决五百元一个级别。
五、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70元、80元、90元、100元左右。
六、残疾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标准:10060元×20×2040240元城镇居民标准:26570元×20×20106280元
七、被抚养人生活费(实际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定):(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能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能怎么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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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大拇指伤残鉴定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右手大拇指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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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该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该怎么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伤残鉴定标准等级如何划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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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注意: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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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5-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范围:
一、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内100元每天。
四、营养费:(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医嘱意见确定或者法医鉴定结论来确定,一般为五百至一千元不等。没有注明加强营养的,一般判决五百元一个级别。
五、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70元、80元、90元、100元左右。
六、残疾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标准:10060元×20×2040240元城镇居民标准:26570元×20×20106280元
七、被抚养人生活费(实际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定):(交警队调解一般不计算此项)
我是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公司属于建筑行业,工地上上时常有工人出现工伤事故,要求来赔偿的,我想了解下最新工伤一至十伤残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好,我一同事前两天上工的时候不小心被高空物给砸到了,然后就想知道最新工伤残疾鉴定标准是啥?
[律师回复]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lt;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lt;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lt;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lt;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gt;707μmol/L(8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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