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修房屋注意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如果想要对自家宅基地进行修建,应当注意提前查看自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卡,确定新修建的房屋处于建设规划范围内后再行修建。
宅基地上修房屋注意问题

近日,家住北京市某区某镇某村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王先生收到了当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通知书》,内容是王先生涉及对村内土地违章建设,要求王先生将违章建设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过期没有拆除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王先生接到上述通知后非常地懵,因为其现有的宅基地是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王先生的父母一直对该宅院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使用,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又陆续在该宅院内盖棚子、厢房等,并在宅院南侧建有猪舍9间。农村合作社改造后,王先生父母一直未放弃土地使用权,国家或所在的村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王先生父母的户口一直在该宅院。父母去世后,王先生于2010年9月将该宅院南侧猪舍9间予以拆除,准备重建。在父亲去世后,王先生将父母原有的南院墙和西院墙进行了加固。只是进行了上述事项,怎么会涉及违建了呢?

原来,根据镇分局执法队、分局第一土地管理所、镇建设科及村委会相关人等与国土工程测绘院对王先生宅基地进行实地测量后,其宅基地现使用面积为672. 63平方米,超占面积209. 94平方米,地面建筑为违章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因此,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提示所有农民朋友:如果想要对自家宅基地进行修建,应当注意提前查看自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卡,确定新修建的房屋处于建设规划范围内后再行修建。

当然,即使遇到了类似本案中王先生的情况,也不必惊慌,及时寻找专业律师帮助,在合法的途径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本案中,经过晏清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律师对于本案的专业分析,虽然王先生的房屋确实涉及到违法建设,但《通知书》亦有违法之处,由于本案中《通知书》明确告知王先生“过期没有拆除的,将进行强制拆除”,已经对王先生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王先生可通过委托律师进行行政诉讼,从而撤销本案中的《通知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宅基地上修房屋注意问题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6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宅基地上修建房屋要注意什么问题
如果想要对自家宅基地进行修建,应当注意提前查看自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卡,确定新修建的房屋处于建设规划范围内后再行修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宅基地换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住房的定价和质量,2、换房后会不会增加生活成本?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有自己的院子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晾玉米、晒麦子、放农具都可以在院子里进行。3、房屋变更后的安全及物业管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国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1、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2、转让价格评估事宜,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4、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5、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0w+浏览
我本来在一个朋友那里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交易涉及了很多手续,其中房屋过户都已经全部办理好手续了,现在还要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我不明白这个,请教一下房屋大修基金过户问题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到当地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携带双方身份证办理更名手续即可。
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高层(含有电梯的多层)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缴纳;多层(含别墅)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注意事项: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上家出售房屋,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提取或退还,可由下家通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转让,应当在订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确约定,否则订金支付后,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要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宅基地买卖审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不仅仅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案件上来把握,同时也应考虑签订合同的主体。主体不合法,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关宅基地抵押权的问题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可见,农村宅基地抵押是禁止的。
2.6w浏览
宅基地屋后土地争分问题,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执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等内容,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公示权属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属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
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
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
农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宅基地上修房屋注意问题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