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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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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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辞退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要求与单位继续续签合同,继续上岗。2、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获得双倍赔偿。3、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获得赔偿。如果企业执意要辞退,还不给经济赔偿,员工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深圳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深圳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辞退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要求与单位继续续签合同,继续上岗。如果不是因为员工自身的重大过失,或者身体条件不能满足岗位需要,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员工就可以要求企业撤销决定,恢复原来的工作和岗位。员工是有这个权利的,但能不能行得通,完全看企业是否需要,或者衡量得失后决定。

2、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获得双倍赔偿。如果企业执意要辞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给予员工双倍赔偿。也就是正常辞退补偿是N+1,那么无固定期限员工就是2倍的N+1,最长补偿一年12个月的个人工资,或者是当地社会平均收入。

3、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获得赔偿。如果企业执意要辞退,还不给经济赔偿,员工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设在当地人社局,是专门处理劳动纠纷的,比找法院起诉更为合适,而且人社部门也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如果诉求合理,且有充分的证据,在劳动仲裁部门的干预下,获得正当的权益,是非常容易的。

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临时工吗?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签订的主体并不是临时工。

临时工现在通常是劳务工,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就是合同工,只是没有约定合同期限。

办理社保中"职工性质"为劳务工和合同工的差别是合同工是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单位要交社保,今后遇到问题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工是不须要交社保的,今后遇到问题适用民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

劳务工(临时工):劳务工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任何关系,仅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

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们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正式员工:根据《劳动法》,所谓正式员工是指:在签完2个短期合同(2~6)年后企业必须与其签订不定期合同不得以任何不恰当理由辞退(包括企业效益等)。

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所谓非正式工和合同工是指人事档案入人才外服公司或“皮包公司”,劳动者与人才公司(或皮包公司)签订合同,而用人单位与人才外服公司签订合同,辞退员工时需按照合同规定给与补偿,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与正式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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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对固定物体的车祸事故处理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深圳车辆对固定物体的车祸事故处理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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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深圳无固定期限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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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价房怎么买,深圳限价房有多少钱
[律师回复] 限价房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四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十五条 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第十六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第十七条 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十八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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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深圳工作,我们公司与我签订的是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但是他现在要解雇我,请问深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如果是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没有任何赔偿的,如果是无理由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便是“深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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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深圳无固定期限员工被辞退如何赔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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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辞退赔偿金
[律师回复]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朋友现在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现在想和别人签订无固定合同,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深圳劳动合同规定怎样才能签订无固定合同呢?
[律师回复] 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他们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受理?
随着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推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合法的劳动关系,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劳动体制改革的转轨时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强,特别是某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逃避义务,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从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体现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一些专门规定。第
一,因用人单位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gt;309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4条也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
二,因事实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lt;劳动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同时,劳动都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6号)第4条也规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精神予以受理。在处理这类争议时,首先应督促双方当事人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双方当事人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按照补签的劳动合同和争议的具体情况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责任大小,予以妥善处理。如果当事人拒绝补签劳动合同,以及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何赔偿?
在实践中,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者又总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往往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其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劳动者往往担心失去得来不易的工作机会,也不敢坚持,因而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因为空口无凭,劳动者的权益就得不到维护呢?劳部发(1995)309号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可见,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应予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lt;劳动法gt;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在深圳打工,收入无固定,生三胞应该要罚多少钱?
[律师回复]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具体超生罚款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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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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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石油公司上班,2019年时已经工作了8年了,今年在续签合同时,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最近我在单位的考试中不合格,单位要辞退我,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考试辞退赔偿多少钱啊、
[律师回复]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虽然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但用人单位与个人都可依法解除合同。.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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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需要给员工补偿,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额外再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的入职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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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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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限价房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四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十五条 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第十六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第十七条 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十八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深圳早晚限行时间
[律师回复] 非深号牌车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00~9:0
0)、晚高峰(17:30~19:3
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下列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限行: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是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三是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以下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一)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二)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三)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四)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
(五)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六)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另外,车主可在深圳交警门户网站申报绑定手机号码,准许非深圳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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