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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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厂里请病假需要的证明是包括医院的诊疗证明以及病假条的。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请病假的,此时我的用人单位在员工请病假时,应以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发放的工资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厂里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允许劳动者在生病无法工作的时候请病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请带薪病假,又为了避免职工滥用带薪病假,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证明: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职员上班请病假的,一般不能扣工资。用人单位在员工请病假时,应以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作为劳动者的话,是需要及时的关注我国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病假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完善了法律体系,进而推动了社会主义和谐盛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我国的劳动者来说是具有推进工作精神有着重大作用,可谓是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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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能开病假条申请病假?
作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病情有合理怀疑时,除了对员工提交的病假材料进行审查以外,还可以进行复查,可要求员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的费用以及合理的交通费予以报销。员工提供的虚假病情,不仅需自行承担复查费用,还要面对因不实病假所需承担的责任。当然企业享有提出复查的权利,同样员工也有决定复查与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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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病假可以请吗,在工厂工作,病假证明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 具体内容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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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上班病假怎么开证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 具体内容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
具体内容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我在工厂上班请了病假,怎样写证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 具体内容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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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单位请病假病假证明怎么开?
上班族在工作岗位中的确需要请病假,那么就要到正规医院找当时的就诊医生出具就诊证明书。具体医院看单位人事的规定。病假证明中要包括患者姓名、病情、和就诊天数等,并且需要就诊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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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带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厂里上班请病假,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医证明。 具体内容有: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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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证明开在医院可以办病假证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院时,经执业医师诊断需要休养的,会出具诊断证明。
劳动者住院期间,不需要提交建议休养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条),如果用人单位有求书面证据的,提交住院证复印件给用人单位即可。出院时,经住院的执业医师诊断,还需要休养的,会根据劳动者身体情况,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建议休养。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天津市卫生局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2008)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ji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ji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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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病假有工资怎么算 病假一般可以休几天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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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给病假证明,员工能否开病假证明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要求单位根据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2、根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您可以要求但未根据公司规定或者当地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不合法。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等;
2、您请病假的证据,比如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等;
3、单位拒绝足额支付工资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四、您可以针对以上分析与对方协商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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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证明怎么开,我是学校的,医院开病假证明
[律师回复]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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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病假证明能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这个要看具体的疾病和医生的职称来定了,举个列子,比如说是骨折,在门诊开的话,一般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开一个月,如果你是住院病人的话,你的主治医生最多可以开三个月。县级医院一般是这样的,但是要到大医院开的话就会严格了,一般的大夫只给你开一个星期,最多的也只能开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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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可以做病假证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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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病假证明,医生要我开病假证明,这合法吗
[律师回复]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开病假证明,医院开了病假证明,还用住院吗?
[律师回复]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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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病假等级证明可以请病假吗?
如果有医院出具的休假单就可以申请病假的。在劳动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在工作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病假、事假以及婚嫁等各类假期,同时在申请病假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病假的工资会按照当事人工作年限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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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可否当做病假证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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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可否当做病假证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病历可以作为病假证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假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病假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力和义务。为加强病假证明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管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2、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3、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病假证明的病休建议仅供患者及其单位参考。
4、各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审核、敲章、登记等工作。在审核时必须同时查看门(急)诊病历或者出院记录,审核通过后给予盖章确定。详细记录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姓名、所在科室、患者姓名、所在单位以及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病假天数等情况,以备查询。
5、严禁不见患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出具病假证明。对不按《执业医师法》规定要求出具证明,由医疗机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卫生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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