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业拖欠信用卡可以不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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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然不可以,失业不能成为不偿还信用卡的正当理由,因为没有经济收入暂时还不起信用卡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或分期还款,条件允许的也能暂时先向亲朋好友借钱偿还信用卡债务和利息。
因失业拖欠信用卡可以不还吗

一、因失业拖欠信用卡可以不还吗?

欠信用卡不能不还,暂时还不起信用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向亲友借钱暂时弥补漏洞。

假如只是遇到暂时的情况,很快就会有足够的资金。

2、申请延期还款。

当发生意外情况,比如生病住院、失业等情况时,可以联系银行客服。告知客服自己的真实情况,然后申请延期还款即可。

3、申请停息挂账分期还款

当发生的情况比较严重,还款相对来说更为困难的时候;可以联系银行客服。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停息挂账并分期还款。

4、向银行申请减免信用卡债务

跟银行进行协商减免信用卡债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机关来减免信用卡债务。

二、故意不还信用卡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认为有犯罪事实的;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自己管辖的。

三、故意不还信用卡立案后可以对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故意不还信用卡被判刑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不是情况极其特殊,信用卡债务是必须偿还的。即便银行同意持卡人延期还款,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向持卡人征收延时还款的利息。若持卡人故意不偿还信用卡债务,信用卡欠款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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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业拖欠信用卡可以不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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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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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并且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公司规章制度,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造成一定金额以上的损失的,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如果数额较大达到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数额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数额,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无法胜任岗位给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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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
拖欠物业费在物业公司服务期内其实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是等到物业公司撤离以后,如果物业公司针对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这种行为,三年之内都没有起诉,那么物业公司是很有可能失去胜诉权的,因为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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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宋律师,因用人单位原因(人事办事拖延)导致无法领取失业金怎么办?谢谢!
[律师回复]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5、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7、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是指什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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