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以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时间是15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民事诉讼的,仲裁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劳资双方需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事实上,如果有法定原因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违反法律规定,比如违反仲裁程序,或者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诸如此类的情形,是可以直接请求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情形外,对劳动仲裁裁决有争议的,可以起诉处理劳动争议。
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其他纠纷,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协议确定了案件的惟一仲裁庭。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它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权的区分亦有约束力。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处理的,首先是可以采取双方之间协商处理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是可以选择适用准司法的仲裁程序,或者是司法的诉讼程序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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