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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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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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武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天12元。在劳动者的高温补助的规定中,武汉市的高温津贴是以天为单位计算,而不是以月为单位,有利于解决上述人员的高温津贴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场所及所处环境温度等实际情形,给职工发放相应高温津贴。
武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一、武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日8元上调至12元。从全国来看,武汉现行高温津贴标准处于较高水平,今年暂没有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计划,重点是推进制度的落实。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目前武汉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高温津贴是以天为单位计算,而不是以月为单位,有利于解决上述人员的高温津贴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场所及所处环境温度等实际情形,给职工发放相应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不按规定发高温津贴放可投诉。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高温津贴规定情况是检查的重点内容。

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逾期不整改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件给予社会公开曝光。

如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的计算方法有异议,员工也可以到人事劳动仲裁调解部门申请仲裁,在申诉时,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武汉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日标准,按每人每天十二元的标准发放,持续时间为6月至9月四个月。除了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组织劳动者进行高温检查,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此时我们作为劳动者的话,是一定要及时的了解相关的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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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我省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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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2017年武汉高温补贴最新标准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6、
7、
8、9月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下无故的、不及时的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如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来执行,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的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的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的室外作业等措施。因为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二、夏季高温注意事项
1、多喝水,适当补充盐分,尽量避免少吃辛辣食物和油腻食品。多吃水果、蔬菜等新鲜绿色食品,在食用前最好以流动水冲洗。
2、从冰箱取出的食物切勿直接食用,应放置几分钟后再食用,冰凉的性食品和物品也应少用,尤其是小孩和在生理期的女性。
3、婴幼儿的食物尽量不隔夜食用,因为乳制品可在短时间内变质,婴幼儿的用具也应勤清洗,防止细菌的滋生。
4、个人卫生要注意。要勤洗手,在屋内时最好多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逗留的时间。
5、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运动。
6、炎热天气外出旅游时,最好随身携带藿香正气水、风油精、肠道消炎药、保济丸等常用药。
7、中午要适当午睡一小时减少工作强度。
8、要注意防蚊、虫咬伤、器械割伤、开水、滚油烫伤等。通过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年的内容,我们知道武汉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由规定的四个月时间不变,但是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上调至每人每天12元,而且高温天气适当停工也不得停放工资,完好体现出国家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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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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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2017年武汉高温补贴最新标准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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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月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下无故的、不及时的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如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来执行,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的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的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的室外作业等措施。因为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二、夏季高温注意事项
1、多喝水,适当补充盐分,尽量避免少吃辛辣食物和油腻食品。多吃水果、蔬菜等新鲜绿色食品,在食用前最好以流动水冲洗。
2、从冰箱取出的食物切勿直接食用,应放置几分钟后再食用,冰凉的性食品和物品也应少用,尤其是小孩和在生理期的女性。
3、婴幼儿的食物尽量不隔夜食用,因为乳制品可在短时间内变质,婴幼儿的用具也应勤清洗,防止细菌的滋生。
4、个人卫生要注意。要勤洗手,在屋内时最好多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逗留的时间。
5、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运动。
6、炎热天气外出旅游时,最好随身携带藿香正气水、风油精、肠道消炎药、保济丸等常用药。
7、中午要适当午睡一小时减少工作强度。
8、要注意防蚊、虫咬伤、器械割伤、开水、滚油烫伤等。通过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年的内容,我们知道武汉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由规定的四个月时间不变,但是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上调至每人每天12元,而且高温天气适当停工也不得停放工资,完好体现出国家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表现。
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2017年武汉高温补贴最新标准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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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月武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下无故的、不及时的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如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停工,不能停发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来执行,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的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的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的室外作业等措施。因为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二、夏季高温注意事项
1、多喝水,适当补充盐分,尽量避免少吃辛辣食物和油腻食品。多吃水果、蔬菜等新鲜绿色食品,在食用前最好以流动水冲洗。
2、从冰箱取出的食物切勿直接食用,应放置几分钟后再食用,冰凉的性食品和物品也应少用,尤其是小孩和在生理期的女性。
3、婴幼儿的食物尽量不隔夜食用,因为乳制品可在短时间内变质,婴幼儿的用具也应勤清洗,防止细菌的滋生。
4、个人卫生要注意。要勤洗手,在屋内时最好多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逗留的时间。
5、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运动。
6、炎热天气外出旅游时,最好随身携带藿香正气水、风油精、肠道消炎药、保济丸等常用药。
7、中午要适当午睡一小时减少工作强度。
8、要注意防蚊、虫咬伤、器械割伤、开水、滚油烫伤等。通过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2017年的内容,我们知道武汉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由规定的四个月时间不变,但是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上调至每人每天12元,而且高温天气适当停工也不得停放工资,完好体现出国家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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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4年高温补贴多少钱?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我省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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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武汉天气凉快,如果厂房内温度达不到33度有高温补贴吗?
[律师回复] 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最新高温补助规定如下: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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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武汉是一个暑期非常高温的城市,对于在室外工作的员工,工作单位必须要给工作员工给予一定的高温补贴,武汉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对于武汉的高温补贴的标准的话是由武汉当地政府来进行规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律图小编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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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该标准由湖北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原每人每天8元,每年7、8、9三个月执行的标准上调整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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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新调到这个单位,对这个地方是一些事情都不太了解,我想问一问汉沽区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一、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确保高温季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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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山东省地处沿海地区,到了酷暑夏季的时节,山东各地的环境温度是较高的。根据山东省相关国家部门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发放高温补贴。你是否知道山东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三)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四)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高温津贴是属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的工资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属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强制性的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发放事宜。为了避免纠纷,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后需要做好记录。对于那些不按照标准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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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武汉市高温补贴标准是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拨打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在申诉时,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已发放”,这样可省去劳动者自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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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温津贴怎么发放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山东省地处沿海地区,到了酷暑夏季的时节,山东各地的环境温度是较高的。根据山东省相关国家部门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发放高温补贴。你是否知道山东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三)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四)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高温津贴是属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的工资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属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强制性的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发放事宜。为了避免纠纷,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后需要做好记录。对于那些不按照标准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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