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他人身份证与签名犯什么罪?
构成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上述行为的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用身份信息的处罚规定内容是什么?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行为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三、哪些行为属于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利用他人身份证并且签名的属于构成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我国公民的身份证件是收到法律保护的,他人不得以任何非法的手段和渠道实施侵权行为,或者是擅自的进行出租和出卖,一旦有这种盗用的行为出现将会按照犯罪行为处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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