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之间的拆迁分配纠纷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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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家庭成员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起诉等方式处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纠纷,不过,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直接支付给房屋产权人的,比如房产是父母财产,除了父母之外,其他家庭成员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家庭成员之间的拆迁分配纠纷怎么解决

一、家庭成员之间的拆迁分配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

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二、拆迁款分配纠纷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拆迁款分配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明)。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3、提供保全担保书,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地址及担保的内容、用于担保财产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人应在担保书上签名盖章,并提交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和担保物的所有权凭证原件。

4、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拆迁款分配纠纷起诉后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存在以下情形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被告反诉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并不是只有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还有其他的补偿项目,如果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项目和家庭成员数有关,所有家庭成员就都有权利分割相关的拆迁补偿金,家庭成员之间对拆迁分配有纠纷的,处理方式一定不能违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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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5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房产共同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上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其法律特征:

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依据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如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等。

二,共同共有人在共同关系中不分份额。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或者有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承担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三,共同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

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债务,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债务人。
综上所诉便是有关农村房屋拆迁家庭成员分配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在有关中,房屋拆迁家庭内部人员怎样分配为了避免 不必要的麻烦,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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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村的房屋准备拆迁了,不知道家庭纠纷怎么处理的,所以请问一下宅基地拆迁家庭纠纷怎么处理的呢
[律师回复]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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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对于不同房屋性质的不同处理: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1、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2、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3、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拿到拆迁补偿款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家庭内部对拆迁款如何分配也会产生矛盾,影响了家庭成员的亲情,得不偿失。大家可以根据以上的法律意见合理、和平的分配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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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你和你老婆共同买的房子,只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的名字未登记离婚是也可以分割。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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