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窝藏包庇罪判多少年?
涉嫌窝藏包庇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可以,涉嫌窝藏、包庇罪被取保候审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三、涉嫌窝藏、包庇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诉讼权?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知道对方涉嫌刑事犯罪,需要第一时间到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劝说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但是,帮助犯罪分子逃跑、给犯罪分子提供隐藏住所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窝藏包庇的,已经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