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即将多个案件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这种情况也就是所谓的共同诉讼。其实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两种情形,必要共同诉讼必须是当做一个案件审理,普通的共同诉讼是可以合并审理。
法院如何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

一、法院如何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

被多人起诉欠款可以合并为共同诉讼当事人中一方或者是双方是两个人以上,则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如果一方债务人同时有多个债务,并且多个债权人都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如果是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同一个法院,那么此法院就会进行并案处理,依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来分配债务人的被执行财产。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对于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二、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包括什么?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8、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9、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如果是多个债权人起诉一个债务人的话,此时由于诉讼标的是同一个,都是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所以法院可以在审理的时候,将这些案件合并审理,这也就是所谓的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法院作出的判决对全体诉讼当事人都有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如何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
一键咨询
  • 170****3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0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院怎么认定共同债务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法院怎么认定共同债务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以及再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以及再审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⑴必须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离婚之日或一方死亡止。
⑵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为维护共同生活的需要引起的债务一类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产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⑶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夫妻关系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这种共同共有的性质,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
⑷)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一方在清偿了全部债务而使另一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后,在夫妻之间产生了新的按份之债,履行了全部债务的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案,怎么算共同债务?
一般是按照共同债务双方平摊,个人债务各自负责的原则来处理。当然共同的债务也可以由双方协定来清偿。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是一人一半的,如果存在过错方的情况,法院会偏向无过错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一审后判决不离,二审前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1、离婚一审后判决不离,无论是不是二审前还是二审后,在同意离婚的判决书生效之前,两人还是婚姻关系;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4、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
4)民一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  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共同债务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共同债务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二审申请书如何 写?
[律师回复] 开庭审理申请书省中级人民法院:我们是贵院受理的黎等人被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现郑重申请贵院对该案开庭审理。理由如下: 1、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使被告人获得公开审判,是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国参加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任何人受刑事控告或因其权利义务涉讼须予判定时,应有权受依法设立的、独立的、无偏倚的法庭公正和公开的审判”的规定,获得公开的审判,是涉诉当事人的一项基本人权。而开庭审理,是公开审判的必然要求。 2、开庭审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作为公开审判的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在明确“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同时规定“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对刑事案件的审判,公开审判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公开审判的应有之义,是公众可以旁听,媒体可以报道。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刑事诉讼法》“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任务;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知道人民法院是否已经“查清事实”,是否“正确应用法律”。 3、被告人、辩护人要求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反对不开庭审理。对于二审刑事上诉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基于公开审判的原则和人权保障的需要,被告人、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特别是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意见,对于是否开庭,是决定性的。凡是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要求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即应开庭审理,即使案件事实清楚,也应开庭审理。否则,就是对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获得公开审判这一人权的侵害。作为辩护人,我们强烈要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保障被告人在二审中获得公开审判的权利,并真正查清事实。 4、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严重不足,定性存在重大争议,二审法院理应通过公开开庭审判,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及检察人员的举证质证意见、指控和辩解、辩护意见,以确保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们郑重请求贵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以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获得公开审判的权利,以确保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案件,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申请人:年月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务纠纷法院调解案例
债务纠纷法院调解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在此之中法院行使的权利又有哪些?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债务纠纷法院调解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院债务审计如何操作的,医院的债务怎么清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医院债务审计如何操作的,医院的债务怎么清偿?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法院如何审理多人共债务案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