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方式解决。所谓的和解,就是拆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解决问题,所谓的调解,就是有第三人参与的解决方式,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1、和解。
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
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4、诉讼。
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
二、动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情形?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
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
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6、动迁房买卖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
在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中,最主要的就是四种处理方式,分别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无论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选择何种方式来解决,最终的目的都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比如说要求一方赔偿损失、返还房屋、办理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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