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死人私了180万可以吗?
如果碰到建设工地有人员死亡的情况发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第一就是要看死者的的职责是什么,死者是施工工地的员工还是第三方聘用的外聘人员,如果是员工则要根据死亡者的年龄等情况才能确定赔偿数额,所以,私了赔偿180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判断。
1、看单位是否给死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向社保部门请求领取:丧葬补助金3233.25元乘以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4565元乘以20年,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领取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领取本人工资的30%。人身伤害主张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详细金额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仔细计算。
2、非法用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24565元乘以20),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24565元乘以10)。
3、私了没有固定标准,协商解决,但是一定要一次性及时收到钱。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耿等情况适时调整。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是建设工人因公死亡的,此时其家属可以请求建设工地的单位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助金等项目,并且还可以请求该单位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该工地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数额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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