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实在没能力还,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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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认下是不是真的因为正规法务通知,通常来说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当是人的委托,签订双方法律服务合同,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1到2名律师向对方发送的相关函件。关于信用卡实在没能力还,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信用卡实在没能力还,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

一、信用卡实在没能力还,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

1、确认下是不是真的因为正规法务通知,通常来说律师函律师事务所接受当是人的委托,签订双方法律服务合同,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1到2名律师向对方发送的相关函件。并且律师函里面内容包括标题、函号、基本事实、法律适用、法律责任、落款、日期等等。

2、跟平台或银行去进行核实法务通知的真实性。有没有存在欺诈的情况,如果是真的就跟对方进行合理协商还款,比如要求减免利息或违约金,要是双方协商一直没有什么满意结果,那就让直接起诉比较好些。

二、信用卡负债过多还会牵连家人吗

会有影响的。

1、如果已经结婚的话,信用卡债务被默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如果本人没能力还款,配偶就需要替你偿还信用卡。

2、如果不幸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那么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但是普通的公立学校还是可以上的。此外,对于子女之后找工作而言,如果职业比较特殊,也可能因为父母的原因失去机会。

三、信用卡全都逾期会被催款

金融机构有可能安排催收的,主要看逾期的时长。

第一阶段:通常指逾期时间不超过1个月,因为时间比较短,银行采取的催收手段比较温和,通常只会发送短信进行催收,提醒持卡人尽快还款,如果欠款金额较大,可能还会由卡部催收员打电话催收。

第二阶段:一般指逾期时间不超过2个月,但是距离逾期已经超过1个月,这个时候逾期的欠款会产生罚息,并且以复利计算了,银行采取的催收手段会比较多,在短信催收后,还会伴随电话催收,并且催收的次数会逐渐增加。

第三阶段:逾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持卡人要是还没有任何还款意愿,银行就会加大催收力度,除了短信、电话催收外,还会通过联系人向持卡人施压,比如告诉其父母,让催促持卡人还款,或者是帮持卡人还款。

第四阶段:逾期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尤其是欠款金额比较大,银行可能会上门进行催收,比如到户籍地,单位等等,甚至会采用终极手段,直接到法院起诉持卡人,这种情况就非常严重了,持卡人可能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实在没能力还,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的回复。信用卡相关问题,最好及时与平台协商,请求专业律师团队为您进行债务规划,避免长期拖欠给个人的征信及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可以即刻获取专业律师定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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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短信欠条有法律效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或者你趁我喝醉了骗我写的,也不行。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道理就不用细说了。
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
总之,并非别人手中有这么一个欠条就一定被证明有效,也并不一定就会无效。关键还是要双方各自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能够让法官相信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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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并非别人手中有这么一个欠条就一定被证明有效,也并不一定就会无效。关键还是要双方各自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能够让法官相信并采纳。
短信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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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手机短信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手机短信遗嘱是无效的,不符合遗嘱形式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并且这些形式必须符合生效条件才能生效。遗嘱形式有: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有效遗嘱是指必须符合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的遗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
(2)遗嘱内容必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依据《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因此,在立遗嘱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符合法定的形式,遗嘱内容需要完整、明确。若对相应的程序不懂或者不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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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偿债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先来看一下企业债务有哪些。企业的债务包括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在此重点讲述短期债务即流动负债以及流动负债和流动资产的关系。流动负债是使用流动资产来偿还的债务或通过取得另一笔流动债务来偿还的债务。典型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收账款以及长期性债务中当年到期的那一部分债务。
流动资产分析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是:资产的合理估价和变现能力计算。但是,对于流动负债分析只存在一个估价问题。负债的估价应该考虑时间价值,对未来偿付的债务计算现值。但是,流动负债是短期到期的债务,其终值与现值之间的差额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流动负债计价很简单,只按报表上列示的实际数据计算。
(1)营运资本。
营运资本是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指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那部分。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①流动资产估价对营运资本的影响。
流动资产的价值高低,决定营运资本的高低,也就决定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
流动资产一般是按账面价值列示的,而账面价值往往低于市价,这就低估了流动资产的价值,从而低估了营运资本。如果有价证券是按成本估价的,而市价又高于成本,就必须采用市价来确定可以用于偿还短期债务的资产价值。
应该注意,营运资本指标必须与过去期间的营运资本指标相比才能衡量指标的合理性。但要注意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缩小问题。如果营运资本显得不正常,过高或过低,就必须逐项分析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②营运资本周转。
营运资本周转指标是把销售收入与营运资本进行比较,反映营运资本在年内周转几次。其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本周转=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营运资本
这个指标只能与过去年度的、其他企业的或者竞争者的以及行业的同类指标进行比较才有意义,否则无法断定所计算的结果是高还是低。
公式中,营运资本采用会计年度年末、年初的营运资本平均数,计算结果如果是营运资本周转指标过低,反映营运资本使用效率太低,也就是说销售不足。但是,指标过高可能反映出企业的营运资本不足,销售规模太大,超过实际能力。只要经济条件变化,就有可能带来严重的资本周转问题,特别是清偿债务的问题。这个指标没有经验数据可用来规定营运资本一年必须周转几次,但可以做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看其合理性。
(2)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也是分析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这个比率是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越高,偿债能力越强,流动比率下降,偿债能力下降。在西方国家对企业流动比率曾作过调查,认定合理的流动比率为
2.到60年代中期许多企业的流动比率高于2;从6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企业的流动比率下降到略低于
2.而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没有高于
2,说明企业的变现能力普遍下降。
当然这个调查规定流动比率为
2,也不能看成是绝对的。我们在分析中对流动比率进行比较,
首先是看其行业水平流动比率是多少。因为各行业水平的流动比率是不一样的,只有同行业水平的流动比率相比后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
其次,是与该企业的历史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能够得知在当前情况下该企业的流动比率是高是低。同时要找出流动比率高低的原因,通过分析指标计算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容,一般主要分析存货和应收账款。
最后,看其营业周期的长短,营业周期越短,正常的流动比率也越低,反之,营业周期越长,正常的流动比率也就越高。
流动比率可以在两个规模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直接对比。但在对比时流动资产价值(包括短期投资的有价证券、存货等)必须接近实际价值,否则会低估流动比率。因此在分析流动比率前
首先要做好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分析。
我们知道,当流动负债等于流动资产时,流动比率为1;当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时,流动比率小于
1,这样流动资产就不能抵偿债务。报表使用者可以从利益角度进行分析决策。如果流动比率有问题,分析者应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应收账款和存货上。在计算流动比率之前,应计算出应收账款指标和存货周转指标。因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大,流动比率的潜力大,偿债能力可以高估。反之,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小,流动比率指标下的偿债能力会更小。
(3)速动比率。
①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所不同之处,就是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较时,从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这是因为存货的变现速度相对其他短期资产要慢,存货也有可能过时,部分存货还有可能已抵押给某个债权人。存货还存在着成本与合理市价相差悬殊的问题,如果把全部存货的价值都用来计算流动比率,显然夸大了企业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一般债权人不期望企业用变卖存货来偿还债务,而又想了解该企业的变现能力,因而要把存货从流动资产中扣除,计算出速动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②保守速动比率。
保守速动比率是在保留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净额、扣除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基础上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保守速动比率=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
动负债速动比率和保守速动比率主要是在企业不同的会计年度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行业平均数之间进行对比。在应收账款较多的企业速动比率和保守速动比率则较大,在纯现金销售的企业这个指标则较小。但是在计算速动比率之前,也应同时计算应收账款周转指标,确认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如何。
如果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历史相比不断下降,说明企业破产机会增加,投资者、债权人风险加大。
通常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是
1.这个比率主要用在企业不同会计年度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行业平均数之间进行对比。但是,某些行业的速动比率允许低于
1,而有些行业必须保持高于1的速动比率。例如,只作现金销售,商店没有应收账款,因此允许保持一个大大低于1的速动比率,这对其正常营业不会有不良的影响。
(4)现金比率。
现金比率是在企业应收款项和存货的变现能力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如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存货不能变卖或已抵押出去,只有采取极端保守的态度,计算现金比率。这也是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指标。
现金比率可以把现金当量和可上市证券之和与流动负债进行对比。其计算公式为: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金融资产)/流动负债
在评价企业变现能力中,这个指标重要指标来进行分析,只是在最坏的情况下看短期偿债能力如何。一般情况下,在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期限相当长的企业里,经营活动又具有高度的投资性,分析企业现金比率才显得很重要。
现金比率反映企业即刻变现能力,这个指标要是很高,也不一定是好事,可能反映该企业不善于充分利用现金资产,没有把现金投入经营。因此在对这个指标下结论前,要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
(5)表外信息。
上述变现能力指标,都是从会计报表资料中取得的。还有一些会计报表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甚至影响力相当大。会计报表使用者多了解些这方面的情况,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判断。
企业流动资产的实际变现能力,可能比会计报表项目反映的变现能力要好一些,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①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
银行已同意、企业未办理贷款手续的银行贷款限额,可以随时增加企业的现金,提高支付能力。
②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
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可能将一些长期资产很快出售变为现金,增强短期偿债能力。企业出售长期资产,一般情况下都是要经过慎重考虑的,企业应根据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辩证关系,正确决定出售长期资产的问题。
③偿债能力的声誉。
如果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一贯很好,有一定的声誉,在短期偿债方面出现困难时,可以很快地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办法解决资金的短缺问题,提高短期偿债能力,这个增强变现能力的因素,取决于企业自身的信用声誉和当时的筹资环境。
短信承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规定,凡因欺诈或胁迫订立并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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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实在还不上,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
确认下是不是真的因为正规法务通知,通常来说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当是人的委托,签订双方法律服务合同,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1到2名律师向对方发送的相关函件。想进一步了解信用卡实在还不上,收到法务短信如何应对可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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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短信发来的证据效力是怎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短信的证据效力就以离婚案件为例: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但随着收据的普及,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此外手机短信既有关联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1、每个手机号码之只能够在一部手机上收发短信,诱发新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 2、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后,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时合法的证据。因此,符合下列情况,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第一,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总保存。 第二,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机库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恩呢该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采纳。 第三,提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手机短信证据交给,或有法官对手机内容进行检验,并当场制成笔录。做笔录时,同样应著名手机型号与品牌。除极少数款型的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修改外,目前对大多数市面上出售的收集短信内容是不可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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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的证据效力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短信的证据效力就以离婚案件为例: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但随着收据的普及,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此外手机短信既有关联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1、每个手机号码之只能够在一部手机上收发短信,诱发新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 2、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后,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时合法的证据。因此,符合下列情况,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第一,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总保存。 第二,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机库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恩呢该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采纳。 第三,提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手机短信证据交给,或有法官对手机内容进行检验,并当场制成笔录。做笔录时,同样应著名手机型号与品牌。除极少数款型的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修改外,目前对大多数市面上出售的收集短信内容是不可修改的。
短期偿债能力是该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对于短期偿债能力是该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先来看一下企业债务有哪些。企业的债务包括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在此重点讲述短期债务即流动负债以及流动负债和流动资产的关系。流动负债是使用流动资产来偿还的债务或通过取得另一笔流动债务来偿还的债务。典型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收账款以及长期性债务中当年到期的那一部分债务。
流动资产分析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是:资产的合理估价和变现能力计算。但是,对于流动负债分析只存在一个估价问题。负债的估价应该考虑时间价值,对未来偿付的债务计算现值。但是,流动负债是短期到期的债务,其终值与现值之间的差额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流动负债计价很简单,只按报表上列示的实际数据计算。
(1)营运资本。
营运资本是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指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那部分。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①流动资产估价对营运资本的影响。
流动资产的价值高低,决定营运资本的高低,也就决定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
流动资产一般是按账面价值列示的,而账面价值往往低于市价,这就低估了流动资产的价值,从而低估了营运资本。如果有价证券是按成本估价的,而市价又高于成本,就必须采用市价来确定可以用于偿还短期债务的资产价值。
应该注意,营运资本指标必须与过去期间的营运资本指标相比才能衡量指标的合理性。但要注意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缩小问题。如果营运资本显得不正常,过高或过低,就必须逐项分析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②营运资本周转。
营运资本周转指标是把销售收入与营运资本进行比较,反映营运资本在年内周转几次。其计算公式为:
营运资本周转=主营业务收入/平均营运资本
这个指标只能与过去年度的、其他企业的或者竞争者的以及行业的同类指标进行比较才有意义,否则无法断定所计算的结果是高还是低。
公式中,营运资本采用会计年度年末、年初的营运资本平均数,计算结果如果是营运资本周转指标过低,反映营运资本使用效率太低,也就是说销售不足。但是,指标过高可能反映出企业的营运资本不足,销售规模太大,超过实际能力。只要经济条件变化,就有可能带来严重的资本周转问题,特别是清偿债务的问题。这个指标没有经验数据可用来规定营运资本一年必须周转几次,但可以做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看其合理性。
(2)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也是分析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这个比率是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越高,偿债能力越强,流动比率下降,偿债能力下降。在西方国家对企业流动比率曾作过调查,认定合理的流动比率为
2.到60年代中期许多企业的流动比率高于2;从6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企业的流动比率下降到略低于
2.而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没有高于
2,说明企业的变现能力普遍下降。
当然这个调查规定流动比率为
2,也不能看成是绝对的。我们在分析中对流动比率进行比较,
首先是看其行业水平流动比率是多少。因为各行业水平的流动比率是不一样的,只有同行业水平的流动比率相比后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
其次,是与该企业的历史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能够得知在当前情况下该企业的流动比率是高是低。同时要找出流动比率高低的原因,通过分析指标计算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内容,一般主要分析存货和应收账款。
最后,看其营业周期的长短,营业周期越短,正常的流动比率也越低,反之,营业周期越长,正常的流动比率也就越高。
流动比率可以在两个规模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直接对比。但在对比时流动资产价值(包括短期投资的有价证券、存货等)必须接近实际价值,否则会低估流动比率。因此在分析流动比率前
首先要做好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分析。
我们知道,当流动负债等于流动资产时,流动比率为1;当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时,流动比率小于
1,这样流动资产就不能抵偿债务。报表使用者可以从利益角度进行分析决策。如果流动比率有问题,分析者应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应收账款和存货上。在计算流动比率之前,应计算出应收账款指标和存货周转指标。因为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大,流动比率的潜力大,偿债能力可以高估。反之,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小,流动比率指标下的偿债能力会更小。
(3)速动比率。
①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与流动比率所不同之处,就是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较时,从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这是因为存货的变现速度相对其他短期资产要慢,存货也有可能过时,部分存货还有可能已抵押给某个债权人。存货还存在着成本与合理市价相差悬殊的问题,如果把全部存货的价值都用来计算流动比率,显然夸大了企业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一般债权人不期望企业用变卖存货来偿还债务,而又想了解该企业的变现能力,因而要把存货从流动资产中扣除,计算出速动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②保守速动比率。
保守速动比率是在保留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净额、扣除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基础上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保守速动比率=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
动负债速动比率和保守速动比率主要是在企业不同的会计年度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行业平均数之间进行对比。在应收账款较多的企业速动比率和保守速动比率则较大,在纯现金销售的企业这个指标则较小。但是在计算速动比率之前,也应同时计算应收账款周转指标,确认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如何。
如果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历史相比不断下降,说明企业破产机会增加,投资者、债权人风险加大。
通常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是
1.这个比率主要用在企业不同会计年度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行业平均数之间进行对比。但是,某些行业的速动比率允许低于
1,而有些行业必须保持高于1的速动比率。例如,只作现金销售,商店没有应收账款,因此允许保持一个大大低于1的速动比率,这对其正常营业不会有不良的影响。
(4)现金比率。
现金比率是在企业应收款项和存货的变现能力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如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存货不能变卖或已抵押出去,只有采取极端保守的态度,计算现金比率。这也是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指标。
现金比率可以把现金当量和可上市证券之和与流动负债进行对比。其计算公式为: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金融资产)/流动负债
在评价企业变现能力中,这个指标重要指标来进行分析,只是在最坏的情况下看短期偿债能力如何。一般情况下,在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期限相当长的企业里,经营活动又具有高度的投资性,分析企业现金比率才显得很重要。
现金比率反映企业即刻变现能力,这个指标要是很高,也不一定是好事,可能反映该企业不善于充分利用现金资产,没有把现金投入经营。因此在对这个指标下结论前,要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
(5)表外信息。
上述变现能力指标,都是从会计报表资料中取得的。还有一些会计报表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甚至影响力相当大。会计报表使用者多了解些这方面的情况,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判断。
企业流动资产的实际变现能力,可能比会计报表项目反映的变现能力要好一些,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①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
银行已同意、企业未办理贷款手续的银行贷款限额,可以随时增加企业的现金,提高支付能力。
②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
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可能将一些长期资产很快出售变为现金,增强短期偿债能力。企业出售长期资产,一般情况下都是要经过慎重考虑的,企业应根据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辩证关系,正确决定出售长期资产的问题。
③偿债能力的声誉。
如果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一贯很好,有一定的声誉,在短期偿债方面出现困难时,可以很快地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办法解决资金的短缺问题,提高短期偿债能力,这个增强变现能力的因素,取决于企业自身的信用声誉和当时的筹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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