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违约税收规定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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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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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违约税收规定内容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违约税收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

合同违约金是不一定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合同违约金不一定要交所得税的,因为不同的合同涉及的流转税不同,商品销售合同涉及的是增值税,而劳务提供的合同涉及的是营业税。

因此违约方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

首先,如果在商品销售业务中,销售方违约支付给购货方的违约金,由于购买方不存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情形,也就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故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对于商业企业向销售方收取的各类费用中,如果有以违约金的名义收取,并且计算违约金的依据与商品的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就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商业企业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若违约金额计算的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由于不涉及增值税,因此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则销售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合法凭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具体的凭据应包括:

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购货方开具的发票或收据、支付违约金的银行凭证等。

销售方在取得了购货方开具的合法凭据后,作为成本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购货方取得了违约金虽然不必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和企业的其他收入合并一起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违约税收规定内容是什么

如果在商品销售业务中,购货方违约,企业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而违约金作为一种价外费用,取得违约金的销售方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销售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购货方据此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违约金既然包含在销售额以内,那当然也成为企业收入的一部分,需要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营业税劳务提供业务中,提供劳务方违约,则接受方不作为营业税应税收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也不必开具营业税发票,只需开具收据即可。

虽然不缴纳营业税,但是收到的这笔违约金需作为企业收入的一部分,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然,劳务提供方可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营业税劳务提供业务中,若劳务接受方违约,则劳务提供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同时开具营业税发票给劳务接受方作为合法的会计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部分违约金也构成劳务提供方的收入,需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合同违约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如果说存在着合同违约,对方是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并且获得违约金赔偿之后,关于这个部分是否需要交税,应当是根据不同的合同违约情况来作出不同的处理,并不是绝对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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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
合同违约金不一定要交所得税的,现实中复杂关系也会让合同的内容有所不同,而在对方违约的时候需要区分合同的种类才能确定是不是要缴所得税,比如说如果是普通的买卖交易合同出现破坏约定的行为一般给的违约金就是要按照规定缴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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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去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征卷、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1
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财政部门确定。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菜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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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罚金可否作所得税税前扣除?
违约罚金可作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我们国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56条明确的规定,可以按照相关的经济合同法律规范对于违约金进行扣除。因此对于这部分的费用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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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违约金起诉书的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那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是如何赔偿的呢
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至于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由此,约定的违约金在性质上就视为违约时的损失赔偿。
既然购房者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确定,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约定违约金,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
[律师回复] 诚信在现实生活中是越来越重要的,出现老赖的行为如果进行诚信黑名单会被限制高消费的行为。在签订合同后,也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出现违约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协议书中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包括哪些呢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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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我哥哥是做销售的,最近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谈了一个合同,但是对方很那个的违约了,双方正在处理违约的事呢,那个合同违约金与企业所得税咋办,违约金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律师回复]
一、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1、未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可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规定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相关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判断合同违约金是否属于流转税的应税行为,主要看违约金是否依附着应税行为而附加收取,对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营改增应税服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于纳税人在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营业税征税范围。即因预期违约和根本违约,无论是合同哪一方收取的违约金,均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已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可扣除
对于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只是合同缔约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应当视一下情况进行涉税处理。
由于购货方或者购买服务方(以下简称“付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供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依据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改增试点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由于收款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的违约金,无论是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相关规定,均只规定了收款方向付款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当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反过来付款方向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不属于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产品(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折扣折让,应当由收款方开具红字发票给付款方,这种情形一般不作为违约论,在此不作详述。
二、违约金应当开具何种票据,如何做财税处理
1、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由于不是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对于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不开具发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对于此类违约金,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支付违约金一方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必须取得由收取方提供的合法、合理的依据,借此证明和判断赔偿行为的真实存在和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比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证明等等,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扣除凭证。
2、对于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不同,收款方将违约金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开具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确认为营业收入,付款方确认资产成本或成本费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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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税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去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8、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征卷、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1
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财政部门确定。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菜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个人所得税税法新规定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个人所得税改革新政最新规定
1、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中国个税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实行的是分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的减除标准。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实行按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改革方向。”
2、对于个税改革的进展,,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最终改革方案,并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3、推进个税改革很复杂,首先税政比较复杂,执行也很复杂,需要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对于社会关注的扣除标准问题,他透露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
3、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因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下一步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
5、上述的相关情况,就是对于个人所得税税法新规定问题的回答,中国个税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实行的是分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的减除标准。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税收起点的公民,才会缴税。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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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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