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合同订立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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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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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合同订立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合同订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合同有八个要素,分别是: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订立的条件是什么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

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是否明确了双方各自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列明了一方违约解决的办法等,避免到时发生了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合同有约定了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执行。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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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素有当事人名称和住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只要合同内包含这些要素,并且是经过双方协商,自愿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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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设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钱,物 第一就是需要人干活 第二需要钱 ,做任何事都需要钱来做支持 第三需要物.让然来卖东西还是卖服务,等,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所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章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 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 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 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 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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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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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是指什么,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律师回复] 第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
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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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基本要素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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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要跟深圳的客户谈我们合作以及订立合同的事情了,因为我对订立合同不了解。想咨询下,公民应怎样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律师回复] 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
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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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的基本要素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起诉书的基本要素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离婚书是开始离婚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在制作离婚书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注意相关的事项。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就一份离婚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一)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二)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吵架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三)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时所送交人民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的时间。
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即可。
一份标准的离婚书,必须详细交代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另外,要陈述现在的婚姻状况,离婚的理由和自己的诉讼请求。当内容详细清楚后,当事人必须签名,写明的时间!
债券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律师回复] 债券尽管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在内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
这些要素是指发行的债券上必须载明的基本内容,这是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约定,具体包括:
  1.债券面值
债券面值是指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也是企业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债券的面值与债券实际的发行价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等价发行称为平价发行。
  2  .偿还期
债券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公司要结合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及外部资本市场的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公司债券的偿还期。
  3.付息期
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
4.  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主要受到银行利率、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偿还期限和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当时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5  .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
上述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综上可知,债权的基本要素含有债权面值、偿还期、付息期、票面利率以及发行人名称,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文过后也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 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
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
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
2 诚实信用的原则
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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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基本要素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成立基本要素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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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的一部分,而企业是一系列资源和能力的结合体。由于企业资源和能力的多样性,以及分析问题从具体到抽象的方上的必要性,我们认为有必要归整并分析企业竞争力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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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一般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我们将企业竞争力区分为一般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前者是企业从事某种行业的生产与经营所具备的基本资源与能力,给定地域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的一般竞争力的平均构成前述行业一般能力;而后者则是高于行业一般能力的能力。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所提到的资源和能力的集合,不能理解为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结合的整体概念,整体大于局部之和,比如,一个企业所拥有的内外部资源和能力所构成的企业竞争力,包含一般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不简单地等于这些资源和能力之和,也不等于企业一般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简单相加,前者应大于后者。这一理解与普拉哈拉德和哈默提出核心竞争力概念时所作的树型结构的比喻是一致的,即,一棵大树并不简单地等于其树干(核心产品),树枝(业务单位),树叶、花朵和果(最终产品)的简单相加。根据本文对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只要是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资源和能力,便可理解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一般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是可以重合,并且可以动态转换的,区分的标准是高于或低于行业一般能力。这些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的制度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两个层次,这里的能力为广义的能力,包含资源和能力两方面的含义,并含有静态的有效状况和动态的持续性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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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制度能力我们将企业的制度能力理解为企业为了保障其从事某种行业的生产和经营所建立的企业制度和机制的状况和能力。我们将企业制度能力细分为给定时期内企业制度的状况和企业建立和改善其制度的能力,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成功的企业
首先是一个成功的组织,既然是组织而非自然人,没有制度的保障和更新是难于想象的。这一点,对于现实的中国企业而言,其意义无论如何夸大皆不为过。企业制度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管理者能力;2)企业体制与机制能力;3)企花氦羔教薏寄割犀公篓业文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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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者能力。企业管理者能力
首先表现在其对企业发展问题的洞察力和预见力上,即决定企业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不做什么,怎样做,做多大的能力,我们称之为企业的大决策能力;
其次为管理者建立并完善管理企业体制与机制的能力;再次为将决策和体制相结合并付诸实施的能力。联想集团将这一能力概括为定战略、搭班子、带队伍的能力。企业管理者能力与企业家的个人价值取向紧密相关,而个人价值观又与企业外部环境、内部体制和个人背景、道德观紧密相关。因此,提高管理者能力不简单地归结为企业内部的问题,与整个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水平提高紧密相连。最能体现企业管理者能力的例子国外有GE公司的总裁韦尔奇,中国有联想集团总裁柳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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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体制与机制能力。企业有了确定战略的大决策能力可以说是仅有了企业发展的蓝图和描绘蓝图的设计师,但仅靠设计师是无法平地起高楼的,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师、建筑工人等构成的建筑团队,方可变蓝图为广厦。要使一个团队按照战略设计的要求达到战略目标,体制和机制的合理性、保障性和适时的更新调整就是必不可少的。有人说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这道出了企业制度对企业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企业制度和机制的完善是一个需要专门探讨的课题,这里不可能深入展开。关于企业制度和机制,本文认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企业制度和机制是人建立的,因此需要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去共同建设和完善;二、企业制度建设和完善不仅仅在于其形式(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性),而更在于其在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中所反映的活力;三、企业责任体制、分配机制、奖惩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企业制度活力的企业元素。可以说制度(企业的皮毛)是死的,只有付之以管理者的能力和魅力(企业的灵魂),加之员工的智慧和合力(企业皮毛和灵魂的载体),企业制度方可体现出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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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文化能力。企业有了具有战略创新能力的管理者和合理的并不断更新调整的企业制度和机制后,便会自然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的主要部分。之所以说是主要部分,因为前述两个因素不构成企业文化的全部。企业文化的另一重要因素应该是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整体,所具有的独特的、深入每个员工人心、并形成社会影响力的价值理念。一个干活的人和不干活的人一起扎堆,一起拿差不多薪水和奖金的企业,是不可能形成对社会有正面影响力的企业文化的,自然也不可能形成太强的核心竞争力。谈到企业文化,不得不强调一下企业历史的重要性,因为当企业进化时,企业获得了独一无二的技能、资源和能力,反映了企业成长的特殊路径,从而,形成了存在于单一企业内部的独特经验和关系。这对于降低本企业产品被其他企业的模仿性是意义非凡的,但常被人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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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市场运作能力企业市场运作能力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探讨:1)技术与产品能力;2)市场营销能力;3)一线实施能力;4)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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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与产品能力。技术与产品能力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能力,应涵盖企业所拥有的设备、技术和产品状况及其发展能力,最根本的应该是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因为企业的资源和能力在过去会增加价值,但市场环境,比如消费者口味、产业结构或技术变化会使其在未来贬值。有些环境变化之大,足以让大多数企业的同类资源失去其原有价值。而更普遍的情形则是,环境变化会降低企业的部分资源在使用中的价值,而不影响其它资源的价值,也可能增加其它资源的使用价值。这时,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如何利用企业传统资源和能力来开发机会,抵御市场威胁,便是问题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能力由此显得致关重要。了解一下SONY公司在新产品方面所创造的利润,其持续竞争优势便清晰可辨了。利用其在微型化方面的能力,SONY不断地推出令市场兴奋的新电子产品,虽然没有一个产生持续竞争优势,但SONY持续地推出这样的产品,其技术和产品优势便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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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营销能力。在企业确定了做什么的大决策并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与产品能力后,市场营销能力就是决定能否最终实现大决策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它包括供销和供销渠道能力,仓储和运输能力,供销策划与实施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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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一线的实施能力。业务一线的实施能力,即交付产品和服务的独特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能达到顶尖工作者在理想状态下所产生的最佳水平的能力。一线人员工作差异显着,导致最终产品和服务产生差异。企业如何从制度和机制上,从企业文化的熏陶上,为企业员工提供独特的企业经营和文化环境,从而形成独特的业务方式,使企业一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经营理念和行为方式处于行业金字塔的塔尖或上部,是决定企业竞争力的另一重要因素。大决策能力是企业竞争力关键因素之一。然而,更为常见的是,无数的小决策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资源和能力经由小决策得以利用、发展和延伸。而合理、及时的小决策是业务一线实施能力的具体反映。从保持竞争力的持续性的角度看,小决策比大决策更具某些优势。最为显着的是,小决策是那些谋求模仿成功企业经验的企业所无法全面了解的,而大决策则是相对易于描述和模仿的。即便竞争对手能够看到无数小决策的结果,但他们对于这些小决策是如何形成竞争优势也是难于理解的。在许多成功企业的管理者们研究其成功经验时,大决策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为数不多。因此,企业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将几件大事做对,更在于将无数的小事做对。成功企业管理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等业务和其他职能的方式并不特殊,但将几乎每一项职能管理得井井有条,协调一致却十分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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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作能力。合作能力是企业与外部打交道的能力,包括上下游企业、政府、银行、媒体等,不一而足。企业与人合作的能力实际上是企业综合实力,或者本文术语企业竞争力的具体写照,它与前述企业各种资源和能力的构成和完善是密切相关的。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离开市场而生存,参与市场竞争,就意味着必须与人合作。此外,任何一个企业的资源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如何将自己在行业市场中的小蛋糕做成更大的蛋糕,与人合作也是必需的。
2.培养和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从以上企业竞争力的要素构成,我们认识到,企业竞争力表现在企业活动的方方面面,因而是深深根植于组织之中的能力,是企业整体的、系统的能力。企业竞争力可以分为静态和动态的能力,前者是企业至今为止所获得的能力;后者则是企业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并建立竞争优势的能力。企业要充分运用所积累起来的能力,更应重视发展动态的能力,在发展中保持竞争优势。建立企业竞争优势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不同的企业所面临的发展问题各不相同,但都离不开充实和增强前述企业竞争力的构成要素,只有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获得高于行业一般能力的资源和能力,进而建立并保持持续的行业竞争优势。因此,本文对企业竞争力构成要素的归整和分析,应该是对企业发展有一定意义的。但由于本文更多的以中国企业的现实为参照,其局限性在于其分析更多地适用于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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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有哪几个要素?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生活中我们可能签过大大小小各种合同。有时你是合同的制定方也可能是被签约方。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对合同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才行,签合同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劳动合同的七大要素,在签订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的主体审核:
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2、双方当事人名称为什么,下面的签字就应该是什么,如上面为企业的名称,下面就应该是加盖企业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4、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其实从上文我们不你难总结出合同的最主要的要素大致可以分为时间,地点,双方人物姓名,以及事件等。我们作为社会人对这些劳动合同的七大要素是要充分了解的,毕竟这还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一个事情。那么通过上述内容,相信你已经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呢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要求自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要求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要求诚实信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要求善良风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

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呢

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要求自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要求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要求诚实信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要求善良风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包括以下内涵:

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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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基本要素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成立基本要素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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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同学要制作一份合同,但他不知道合同订立权有哪些,于是他来问我,请问合同订立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合同订立权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
(2)自愿原则:
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自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补充变更合同的内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的合同行为。
(3)公平原则:
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变更合同,都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少数无偿合同外,当事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
是指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订合同;不得擅自撕毁合同,要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搞合同欺诈。
(5)守法原则:
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劳动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有什么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约定条款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
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首先,几个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2条,《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国家工商局公第41号),《国家工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09号),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
根据上述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约定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请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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