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

最新修订 | 2024-09-0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

一、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

主要区别在于人主观意识上的错误。

一般的刑法理论认为事前防卫属于假想防卫(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的一种。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而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

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

2、事前防卫。

事前防卫也称为事前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进行的所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和犯意表示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

事后防卫也称为事后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

(一)、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二)、应负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

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就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事前防卫有起因条件只是失去时间条件而已。

假想防卫则是失去了起因条件,没有起因条件就更不谈时间条件了。

正当防卫应该先有不法侵害存在,然后才有正在进行,才有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存在,才有确定防卫对象,才有就防卫对象进行防卫,最后才有控制必要限度的必要。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

1起因条件,2时间条件,3主观条件,4对象条件,5限度条件。

对于存在起因条件,不存在时间条件,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定为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一般应定为故意犯罪

对不存在起因条件防卫,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就其对事实认识是否存在过失和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定为过失犯罪,假想防卫过当,意外事件。

对正当防卫中不具备主观条件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对正当防卫中明显失去限度条件造成重大损害的定为防卫过当。

事前防卫属于假想防卫的,不存在故意的应当定为过失犯罪,存在故意的定为故意犯罪,又无过失也无故意更无不当之处应定为意外事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想防卫和事前防卫如果给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同样也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从而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法律条款,在处罚的上面都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其目的性是要让受害者得到相应的保护。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
一键咨询
  • 166****1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6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么?
假想防卫不是属于正当防卫,一般正当防卫是属于对伤害自己的人而进行制止的行为,就算出现了伤情自己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而假想防卫一般就是由于自己的主观错误而产生的防卫情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有本质上的区别,加强防卫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实施了防卫活动,给侵害者造成了损害,此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可以减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者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损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二者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权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
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的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正当防卫的界定
[律师回复]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两者的不同点在于:

一,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则是损害
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三,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甚至大多数情况下)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等。

四,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实行,只要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不论防卫人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不要求迫不得已;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

五,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因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二、正当防卫的界定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只有合法的防卫行为才属正当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只有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我们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不法侵害的性质,即包括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侵害,受害人都有对侵害者实行防卫的权利。但是,是否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都应当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侵害性质严重、侵害程度激烈、危险性较大,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从犯罪性质的侵害行为来看,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通常是指具有紧迫感的、带有暴力性、破坏性的、能够给客体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些犯罪。对于一般性的、危害不大的、程度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不应用正当防卫的方法来解决,而应用调解或其他方法来解决,以达到化解矛盾之目的。总之,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二)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这个内容包含两层意思:

一,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或主观推测的。如果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凭想象、推测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错误地实行所谓正当防卫,造成无辜者的损害,这种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对于因假想防卫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处理。即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到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正当防卫必须适时进行,也就是说,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尚未结束之前进行。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以前或者结束以后,都不能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如果在上述情况下进行所谓的防卫,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不适时,对于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三)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从防卫的目的看,防卫人实行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在主观上具有正义性,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防卫如果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或出于保护其非法利益或惩罚犯罪的目的,其主观目的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相违背,不论正当防卫的界定。总之,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正当防卫的界定,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不法侵害行为作,及时排除、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有效地惩罚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正当避险和正当防护,正当防卫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两者的不同点在于:

一,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则是损害
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三,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甚至大多数情况下)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等。

四,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实行,只要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不论防卫人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不要求迫不得已;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

五,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因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二、正当防卫的界定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只有合法的防卫行为才属正当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只有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我们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不法侵害的性质,即包括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侵害,受害人都有对侵害者实行防卫的权利。但是,是否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都应当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侵害性质严重、侵害程度激烈、危险性较大,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从犯罪性质的侵害行为来看,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通常是指具有紧迫感的、带有暴力性、破坏性的、能够给客体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些犯罪。对于一般性的、危害不大的、程度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不应用正当防卫的方法来解决,而应用调解或其他方法来解决,以达到化解矛盾之目的。总之,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二)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这个内容包含两层意思:

一,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或主观推测的。如果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凭想象、推测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错误地实行所谓正当防卫,造成无辜者的损害,这种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对于因假想防卫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处理。即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到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正当防卫必须适时进行,也就是说,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尚未结束之前进行。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以前或者结束以后,都不能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如果在上述情况下进行所谓的防卫,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不适时,对于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三)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从防卫的目的看,防卫人实行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在主观上具有正义性,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防卫如果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或出于保护其非法利益或惩罚犯罪的目的,其主观目的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相违背,不论正当防卫的界定。总之,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正当防卫的界定,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不法侵害行为作,及时排除、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有效地惩罚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致人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律师回复] 二者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损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二者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权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
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的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互殴和正当防卫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互殴和正当防卫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怎么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呢?
正当防卫的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社会危害性大,侵害程度激烈,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 其次,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犯罪的主体。 第三,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实际发生而且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公私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防卫过当防卫人在主观上有罪过。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综合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何区别,正当防
[律师回复]
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是为了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而给他人的某种权利或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因而它们都是排除犯罪性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但是两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是在紧急情况下舍小利而保大利的问题,基于这一基本区别,派生出如下具体的不同点: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因为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用的权利,而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在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的权利。因此,不法侵害的发生与存在,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就无从谈起。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除了人的不法侵害外,更多情况下是自然的力量、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这是因为紧急避险,前提是有危险需要避免。所谓危险,是指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紧迫事实状态。例如,饥渴难忍的旅行者,在物主不在的情况下私取路边房屋中的饮食;为了抢救重伤员,强行拦阻过往汽车将病人送往医院。前者不能算偷窃,后者不能算抢劫,但都属于紧急避险。2.损害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这一限定的理由有两点:
①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造成必要的损害。
②不法侵害人的自身行为的非法性,是法律上允许防卫人对其权益进行某种反击的根据。因此,即使对第三者权益的反击有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也不能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防卫。紧急避险则是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是危险的来源,而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对危险的直接对抗,那么,该行为就不属于紧急避险。例如,行为人通过损害不法侵害者的人身或财产权利,来排除遭受不法侵害的危险,其行为就不是紧急避险而是正当防卫。3.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正当防卫,公民只要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而不论他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紧急避险从总体上来说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因为它保全了较大的合法权益。但它从局部来说也存在令人遗憾的消极一面,即它不可避免地要给无辜的第三者造成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刑法》对紧急避险又规定了特别的严格限制条件——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也就是说,只有在行为人找不到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才允许选择损害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方法。如果当时尚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如有条件逃跑、报警或者直接对抗危险、进行正当防卫等,行为人却不采取,而给无辜的第三者造成了不必要的侵害,则其行为不能成立紧急避险,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4.必要限度的标准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是否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而根据不法侵害发生的环境、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的力量对比等客观因素来判断,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或者虽然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因而不能认为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其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而不能等于甚至大于避免的损害。换言之,为了保护一个合法权益,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既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保护的权益。例如,不能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健康权利,而去损害第三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权利;也不能为了保护某人的财产利益,而去损害他人的或者国家的、公共的同等价值或者更大价值的财产利益。一般来说,权衡合法权益大小的基本标准是: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中生命权为最高权利;财产权利中的大小可用财产的价值大小来衡量。
二、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应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么,假想防卫的特征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么,假想防卫的特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是为了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而给他人的某种权利或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因而它们都是排除犯罪性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但是两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是在紧急情况下舍小利而保大利的问题,基于这一基本区别,派生出如下具体的不同点: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因为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随时可用的权利,而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在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的权利。因此,不法侵害的发生与存在,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就无从谈起。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除了人的不法侵害外,更多情况下是自然的力量、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这是因为紧急避险,前提是有危险需要避免。所谓危险,是指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紧迫事实状态。例如,饥渴难忍的旅行者,在物主不在的情况下私取路边房屋中的饮食;为了抢救重伤员,强行拦阻过往汽车将病人送往医院。前者不能算偷窃,后者不能算抢劫,但都属于紧急避险。2.损害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这一限定的理由有两点:
①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造成必要的损害。
②不法侵害人的自身行为的非法性,是法律上允许防卫人对其权益进行某种反击的根据。因此,即使对第三者权益的反击有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也不能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第三者实施防卫。紧急避险则是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是危险的来源,而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对危险的直接对抗,那么,该行为就不属于紧急避险。例如,行为人通过损害不法侵害者的人身或财产权利,来排除遭受不法侵害的危险,其行为就不是紧急避险而是正当防卫。3.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正当防卫,公民只要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而不论他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紧急避险从总体上来说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因为它保全了较大的合法权益。但它从局部来说也存在令人遗憾的消极一面,即它不可避免地要给无辜的第三者造成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刑法》对紧急避险又规定了特别的严格限制条件——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也就是说,只有在行为人找不到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才允许选择损害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方法。如果当时尚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如有条件逃跑、报警或者直接对抗危险、进行正当防卫等,行为人却不采取,而给无辜的第三者造成了不必要的侵害,则其行为不能成立紧急避险,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4.必要限度的标准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是否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而根据不法侵害发生的环境、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的力量对比等客观因素来判断,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或者虽然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但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因而不能认为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其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而不能等于甚至大于避免的损害。换言之,为了保护一个合法权益,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既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保护的权益。例如,不能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健康权利,而去损害第三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权利;也不能为了保护某人的财产利益,而去损害他人的或者国家的、公共的同等价值或者更大价值的财产利益。一般来说,权衡合法权益大小的基本标准是: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中生命权为最高权利;财产权利中的大小可用财产的价值大小来衡量。
二、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应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罪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怎么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呢?
正当防卫的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社会危害性大,侵害程度激烈,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 其次,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犯罪的主体。 第三,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实际发生而且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公私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防卫过当防卫人在主观上有罪过。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综合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和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怎么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呢?
正当防卫的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社会危害性大,侵害程度激烈,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 其次,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为中犯罪的主体。 第三,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实际发生而且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公私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防卫过当防卫人在主观上有罪过。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既可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综合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