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首次买房子要几个证?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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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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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一般首次买房子要几个证,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般首次买房子要几个证?

一、一般首次买房子要几个证

买房要准备的证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全款买房所需携带的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单身证明/结婚证

2、贷款买房所需携带的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单身证明/结婚证、银行卡流水、收入证明

二、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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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首次买房子要几个证
首次买房要准备的相关证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全款买房,要准备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人士的话要准备结婚证,贷款买房要准备的证件比较多,除了户口本、身份证等这些基本证件之外,还要提供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有些银行才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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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我刚去一家新公司但是做完今年就回老家了我想请问首次申请签合同一般是签几年的,谢谢。
[律师回复] <br/>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br/>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br/>二、试用期怎么约定<br/>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br/>三、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br/>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br/>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r/>(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br/>(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br/>(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br/>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br/>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br/>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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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是指第一顺位抵押么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br/>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br/>该条规定包括在四个方面的内容:<br/>第<br/>一,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抵押权作为抵押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从而放弃其债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或者怠于行使抵押权的,不得推定为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不必经抵押人同意。<br/>第<br/>二,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在先的顺位。同一抵押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人,抵押权顺位在前的,其清偿顺序亦应在前,即优先于其他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受偿。但前位抵押权人可以放弃其顺位,让其他原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br/>第<br/>三,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当抵押财产上有数个抵押权时,抵押权人的顺位以及抵押人担保债权的数额不是不可变动的,但必须经过协议变更,而且要考虑不影响其他抵押权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可以协议将第四顺位的抵押权变更为第一顺位,那么,就会影响原第<br/>一、第<br/>二、第三顺位抵押权的实现,甚至使得他们得不到清偿。为了保护同一抵押财产上的其他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194条还规定,“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变更抵押权,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变更无效。<br/>第<br/>四,其他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的范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其担保责任不能免除。这里的“其他担保人”,既包括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也包括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第三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的,无论担保主债权的全部还是部分,都要首先行使抵押权实现债权。若债权人放弃这部分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该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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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准备写股东会决议,不知道是怎么写的,所以请问一下最新首次股东会决议是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b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____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___和__________。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br/>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br/>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br/>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r/>缩进替换<br/>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br/>① 修改公司章程; <br/>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br/>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br/>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br/>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r/>一、选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br/>二、选举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另一名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br/>三、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br/>四、通过公司章程。<br/>同意以上条款的股东签字或盖章:<br/>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br/>以上是最新首次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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