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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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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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费怎么赔偿?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

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的,赔偿车辆损失费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肾定书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进行赔偿,折旧费不在赔偿范围内。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的,但是车辆折旧费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交警队也不是也不支持这个只有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了,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对于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二、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费怎么赔偿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

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

反之,赔偿数额低。

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

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

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

交通事故不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交通事故中所能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是由法官依据客观事实来判决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赔偿的数额符合要求就可以,除此之外,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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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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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律师你好,我最近卖了东西给别人,但是退货后,东西受到了损害,我想咨询一下折旧损失上诉状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折旧损失上诉状是非常简单的,如下,上诉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被上诉人:__,女,身份证号:__
住址:__
联系电话:__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龙岗区人民法院(2009)深龙法民(劳)初字第__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须支付被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实质的劳动合同,被上诉人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双倍工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该文件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名为考核制度,实为双方签订的实质的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第三条第9小条,约定被上诉人的工作职责为:严格按员工聘任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员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手续。负责具体考勤统计,每月按时统计和打印考勤表,提供财务核算及发放工资的依据。办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和保管好员工的一切资料。而依照《员工聘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上诉人本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为自己改签劳动局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其为达到谋取双倍工资的目的,给其他员工改签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却未为自己改签。因为保管人事档案是被上诉人的职责,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被上诉人手上,上诉人一直以为被上诉人为自己签订了规范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为了个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在与上诉人签订《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后,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属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依法不须支付双倍工资。
二、原审法院判决书认定双倍工资差额为__元存在明显的错误。
依照原审法院在事实查明部分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被上诉人的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工资总额为__元,但原审判决在本院认为部分又认定上诉人应支付被上诉人二倍差额为__元,重复计算了__元,属于明显计算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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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让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
出现交通事故后,不能向对方要求车辆折旧损失的赔偿,保险公司不会同意赔偿,法院也不会认可,在交通事故中,可以要求司机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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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折旧损失费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在索赔交通事故其他损失赔偿的时候一起提出来。交通事故致使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贬值损失如何确定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多由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鉴定,但评估鉴定的依据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将车辆列为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后得出的差价。这种评估鉴定的方法,缺少统一科学的鉴定评估标准,受市场行情、鉴定人员对不同购买者的心理因素考虑等诸多主客观原因的影响,这样得出的车辆贬值损失是市场价值损失。而对车辆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而言,车辆的主要功能是满足自身的使用需求,在事故车辆修复好完全可以进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该车的使用价值并不存在贬损。
二、车辆贬值损失应否获赔偿的问题。
(一)车辆贬值损失属财产性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以及《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第三款都有明确规定,可见请求支持车辆贬值损失是有明文法律依据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明确,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深圳市死亡赔偿标准:d77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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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不赔付车辆折旧损失
保险赔偿视您购买的汽车保险政策而定。需考虑是否涵盖全方位保护,若仅保障车损及第三者责任,可能不赔。注意免赔条款,若事故不在保险范围内则不赔。请立即联系保险公司报告事故,以获准确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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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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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怎么让他赔折旧费
遇到交通事故,车辆被误撞,对方需全赔。应前往指定机构评估损失,再向肇事方索赔折旧费。处理步骤如下: 1.停车保护现场,不擅自改动物品。 2.判断是否有伤亡,无伤亡可自行协商,有伤亡先救人并报案。 3.开启危险警示灯,放置警告标志,特殊情况打110。 4.无异议记录信息并离开,有争议报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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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固定资产折旧未计提完折旧,转让时,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未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仍有净值,属于公司的资产,与其他公司资产首先用于清偿负债,清偿负债后仍有余额的,供股东分配。  固定资产提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未提完折旧,说明该固定资产仍有价值,并没有完全消耗完。这部分未提完折旧的价值,就是公司的资产。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  根据《公司法》规定,注销公司需要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清算注销规定,固定资产未提完折旧的净值,做为一项资产,与其他公司资产一起按上述内容先用于偿还各项负债,最后分配给股东。
固定资产折旧未计提完,折旧转让时,怎么处理账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未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仍有净值,属于公司的资产,与其他公司资产首先用于清偿负债,清偿负债后仍有余额的,供股东分配。  固定资产提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一种补偿方式。未提完折旧,说明该固定资产仍有价值,并没有完全消耗完。这部分未提完折旧的价值,就是公司的资产。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  根据《公司法》规定,注销公司需要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清算注销规定,固定资产未提完折旧的净值,做为一项资产,与其他公司资产一起按上述内容先用于偿还各项负债,最后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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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被撞有折旧费吗,车辆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多少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车辆被撞一般是不包括车辆折旧费的,只包括车辆损坏所维修的费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特殊的情形可以主张折旧费,例如停在4店未出售的新车被撞坏的,可以主张折旧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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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与精神损失费大概能索赔多少钱?事故责任对方全责,律师费要多少费用
[律师回复] 你好,折旧费需要看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是怎样的。精神损失费要看情况有多严重,您好!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
按件收费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民商服务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刑事案件
(1)一审阶段: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④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
折旧折旧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但是,除土地外,固定资产又都是有使用年限的,企业要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将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期分摊到产成品成本或当期的费用中去,并从产品销售中收回,用以未来更新固定资产,这就是固定资产的折旧。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四项:  

1)计提折旧的基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在西方一些国家,也有主张以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成本(或重估价)为依据计提折旧的。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预计的固定资产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数额。  

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各期应提的折旧额。  

4)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比较复杂,在这里我们只对折旧方法作一简单的介绍。  (
1)核算中的折旧方法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另一类是加速折旧法。直线法是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算。比如,一台设备价值200万元(假设没有净残值),可以用10年,每年的折旧费是20万元,折旧率就是10%.加速折旧法则不同,在加速折旧法下,前几年多提折旧,后几年少提折旧,与直线法相比,可以起到推迟的作用(注意不是逃税)。  (
2)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开始用的是加速折旧法,以后各期都要用加速折旧法。如果企业由于特定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折旧方法,还应当在当期的会计的附注中加以说明。  (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还有工作量法,它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视使用时间,而忽视了使用强度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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