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采购合同变更要重新招标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采购合同变更要重新招标吗,中标后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采购合同变更要重新招标吗

一、民法典采购合同变更要重新招标

采购合同变更的,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之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不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应当重新招标,不重新招标,变更了合同之后,就不属于是按照原来招标时的合同来履行义务,这样会产生合同无效的情形,因而合同需要变更的,就应当重新招标,才是合法的。

二、中标后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

如果双方未就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进行约定的,则下列内容应视为可以正当变更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自然因素:

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社会因素:

如政府政策的变更,规划的调整等。

(二)意外事件,一般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由于不能抗拒不能预见的原因,因偶然因素引起的后果。

(三)情势变更,当事人有理由因自身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而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本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种情形下的变更,应当以下列情形为前提条件:

①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②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③情势变更须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且有不可预见之性质;

④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如果建设工程中标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所依据的客观情形相比已发生了本质变化、当事人因经营状况恶化需要缩减预算、因物价暴涨、汇率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情况等情势变更情形,可以变更实质性条款。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采购合同变更的情况下应当重新招标。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这是违法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采购合同变更要重新招标吗
一键咨询
  • 174****7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变更采购合同不需要变更备案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变更采购合同不需要变更备案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变更采购合同需要变更备案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变更采购合同需要变更备案吗,采购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采购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 原因,致原合同)无法如期完成)需要终止)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2.9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招标采购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支付对价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购买、租赁、委托(雇佣)、借贷、征收、交换等;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比选、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单一来源(直接采购)、竞买等;按照采购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和个人采购。
10w+浏览
民法典抚养变更后监护权变更吗
[律师回复] 不变更。
1、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丧失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对子女拥有法定监护权。
2、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
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
3、父母间不存在监护权变更问题,变更的是抚养权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是招标人,因为一些原因想和中标人更改一部分协议内容,但不知道能不能改,想咨询合同变更工程招标可以变更吗?
[律师回复] 你好,合同变更工程招标需要留意以下两个事项:
1、中标合同签订主体变更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也就是合同乙方是经此程序选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这样是否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
2、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变更,《招标投标法》禁止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应当从合同法并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界定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含义,区别实质性内容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
在中标合同约定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工程量、签证与索赔等因素依据中标合同约定对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进行变更,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属非实质性变更。情势变更下应允许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非强制招标项目一旦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也不得进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在中标合同约定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工程量、签证与索赔等因素依据中标合同约定对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进行变更,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属非实质性变更。情势变更下应允许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非强制招标项目一旦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也不得进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采购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文件。开标,评标。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采购合同变更要重新招标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