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吗,职工工伤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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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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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吗,职工工伤如何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吗,职工工伤如何认定

一、包工头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吗

包工头不需要对施工人员赔偿,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职责。用人单位将工程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二、职工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农民工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的,包工头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对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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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班组
双方根据 分公司的相关制度,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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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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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程工期:
二、承包费用及计价方式
2.1合同人工费暂按 元( 萬 仟 佰 拾圆整),最终工程结算造价以发包方技术人员核算,主管领导、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2依据2013年内蒙分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项目承包方人工费。
人工费标准:预制安装碳钢管道:按人工费 元/寸 口承包:
预制安装不锈钢管道:按人工费 元/寸 口承包:
预制安装合金钢管道:按人工费 元/寸 口承包:
阀门安装按相对应管径的1个焊口计算。
管道支吊架制安以定额直接费中的人工费计取。
三、承包范围
焦炉气制氢项目脱硫装置及全场地下管网剩余工程和循环水场工艺管道、管道组成件、阀门,管道支吊架等制作安装及不锈钢管道酸洗钝化和合金钢管道的热处理工作,管道系统试压、吹扫。
四、工程质量
4.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发包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及标准施工,并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业主及监理的监督、检查、检验。承包方应为发包方、业主及监理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予以积极配合,对不合格的部分按承包方、业主及监理的要求限期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承包方不得自行改变施工要求及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4.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分项(单项)工程质量标准。
4.
3、若因承包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或因技术素质差、劳动力不足,或因工期严重滞后,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付款按合同约定具实结算。承包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全部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须赔偿因终止合同给发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4、管道焊接合格率需保持在97%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焊口返修片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4.
5、低于承包合同规定或发生质量事故,按照一般性质200元/起,重大性质2000元~10000元/起进行处罚, 特大性质10000元~50000元/起进行处罚,。
五、安全文明施工
5.
1、承包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及作业区的消防、防汛工作,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
2、承包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把班组承包费用20%作为安全保证金,施工无安全事故,保证金返还班组,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罚5%,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罚10%,发生一起生产死亡事故扣30%。
5.
3、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的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及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的分类摆放及垃圾清理,保护好施工现场环境,施工完毕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管理目标及施工进度
6.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公司现行标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6.
2、服从 分公司统一调度,严禁弄虚作假。
6.
3、对工程实施责任管理,每月按施工进度考核工程实物量,考核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动纪律。
6.
4、承包方应按发包方所规定的工期按期完成,与发包方施工计划同步进行,如因承包方原因未按期完成,每延误1天,扣罚3000元。
七、发包人权利与义务
7.1 负责承包指标制定及班组承包合同签订,班组承包指标的制定必须控制在项目承包人经济承包指标内。
7.2负责承包班组的确定,有权根据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承包人的变更。
7.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材料、劳务等生产要素。
7.4负责施工期间的各种协调工作,确保承包人施工正常进行。
7.5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完成承包人的考核兑现工作。
八、承包人责任与义务
8.
1、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班组成员有劳动薪酬分配的权力。每月按完成的工程量核算承包费用由承包人进行做表,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进行发放。
8.
2、承包人对自己班组成员有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对于承包班组内表现好的个人,承包人可以提出进行嘉奖,表现不好的可以进行处罚。
8.
3、班组长有解聘班组成员、雇佣社会人员的权力,但自己职工所占比例不能低于70%。承包班组内一些调皮捣蛋,劳动态度差的成员,班组长可以直接解聘退到项目负责人处。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发包人不能满足承包人施工人员的需求,承包人可以直接从社会上雇佣人员。工程收尾阶段或其它承包人可以把不用的施工人员退到项目负责人处。
8.
4、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认真完成各项承包指标。
8.
5、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
6、必须按照“三位一体”认证标准认真施工。
8.
7、施工任务完成后,按照经济责任制承包办法申请考核对现。
九、承包费核算及进度款支付

9.
1、计算规则:工艺管线预制部分计算到承包费的40%,工艺管线安装完成计算到承包费的80%,工艺管线试压完毕计算到95%,剩余部分待最终考核兑现时进行计算。
9.
2、承包费核算:每月25日发包方技术员与承包人共同核算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根据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定额预算子目套用计算当月完成的承包费用,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9.
3、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计算规则,按承包费核算结果扣除当月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费、机械费、所用正式职工的当月应发工资总额及各种补贴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十、考核兑现
10.
1、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各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将剩余承包费5%一次性付清。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承包班组进行考核兑现。

一、其它事项
1
1.1在承包期内,若承包方有不按合同及内蒙分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义务或管理混乱,严重违法乱纪现象,或由于承包人本人身体健康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1
1.2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条款,不给予承包方授以规定权限,承包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请授权,或提出终止合同。
1
1.3当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时,可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
1
1.4若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双方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补充条款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条款,同等有效。
1
1.5本合同一式叁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工程部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发包人: 承包人: 中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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