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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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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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房屋能否买卖

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不能转让的房屋有哪些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

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分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居住权不能转让,但并未禁止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转让,所以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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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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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路____#____单元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3、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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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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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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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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