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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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一、民法典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民法典规定,双方约定交纳定金后,如果签订了定金协议的,一方不按约定支付定金的,就算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

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的定金合同成立,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定金的,就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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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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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违约金应当怎样支付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违约金应当怎样支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购房违约金应当怎么支付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我国合同违约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退房是最直接的解决房屋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退房仍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有效约定来进行。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国家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并合理运用其来追求该得的赔偿,以挽回损失。如果不了解双倍赔偿的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
二、哪些情形退房可要求双倍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一)房屋的性质必须属于《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商品房的范围。
因为按照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都受该《解释》调整,该《解释》调整的仅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二)出卖人欺诈和恶意违约必须属于以下五种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人预期违约,借款虽未到期,出借人也可要求提前还款。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陈某偿还李某某借款60000元及利息10800元。
陈某与李某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9月28日,陈某向李某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条:今借到李某某现金陆万元(60000元),月息二分,每月底付息,借款期限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7日。借条背面复印有陈某的身份证。同日,李某某将60000元转账至陈某的工行账户。借款后,陈某并没有在每月底付息给李某某。李某某多次电话催要,陈某均以无钱付息为由拒绝;李某某去陈某住处催讨,陈某总是避而不见。李某某于2017年7月14日诉至。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陈某与李某某之间的借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陈某向李某某借款后,未按照约定于每月底支付利息,经李某某多次催收,李某拒绝付息,且本院开庭时陈某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陈某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还款义务,构成预期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李某某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要求陈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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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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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借款人没按约定支付利息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人预期违约,借款虽未到期,出借人也可要求提前还款。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陈某偿还李某某借款60000元及利息10800元。
陈某与李某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9月28日,陈某向李某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条:今借到李某某现金陆万元(60000元),月息二分,每月底付息,借款期限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27日。借条背面复印有陈某的身份证。同日,李某某将60000元转账至陈某的工行账户。借款后,陈某并没有在每月底付息给李某某。李某某多次电话催要,陈某均以无钱付息为由拒绝;李某某去陈某住处催讨,陈某总是避而不见。李某某于2017年7月14日诉至。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陈某与李某某之间的借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依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陈某向李某某借款后,未按照约定于每月底支付利息,经李某某多次催收,李某拒绝付息,且本院开庭时陈某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陈某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还款义务,构成预期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李某某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前要求陈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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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金应当该怎样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违约金应当该怎样支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我国合同违约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退房是最直接的解决房屋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退房仍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有效约定来进行。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国家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并合理运用其来追求该得的赔偿,以挽回损失。如果不了解双倍赔偿的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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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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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违约金应当能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购房违约金应当怎么支付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我国合同违约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退房是最直接的解决房屋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退房仍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有效约定来进行。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国家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并合理运用其来追求该得的赔偿,以挽回损失。如果不了解双倍赔偿的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
二、哪些情形退房可要求双倍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一)房屋的性质必须属于《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商品房的范围。
因为按照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都受该《解释》调整,该《解释》调整的仅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二)出卖人欺诈和恶意违约必须属于以下五种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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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金应当要如何支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购房违约金应当怎么支付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我国合同违约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退房是最直接的解决房屋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退房仍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有效约定来进行。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国家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并合理运用其来追求该得的赔偿,以挽回损失。如果不了解双倍赔偿的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
二、哪些情形退房可要求双倍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一)房屋的性质必须属于《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商品房的范围。
因为按照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都受该《解释》调整,该《解释》调整的仅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二)出卖人欺诈和恶意违约必须属于以下五种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购房违约金应当该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购房违约金应当该怎么支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购房违约金应当怎么支付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我国合同违约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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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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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为了避免纠纷产生,购房者最好在合同条款中对交付使用的条件明确约定,指出只有完全符合交付条件后才算是正式交付,否则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我们知道在买卖合同中如果有一方违约就需要由其支付违约金,那么在商品房买卖中呢有没有违约金,在商品房买卖汇总如何约定违约金比较好呢,违约金的数额有没有最高额限制,哪些情形可以要购房违约金,这一系列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房产律师,毕竟违约金的索要单靠购房者自己的话很难要到或者是数额较小。 二、商品房买卖中如何约定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所谓过高违约金标准的具体量化,为司法实践认定违约金过高和为当事人合理约定违约金提供了可参照的标准。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于该条款只对违约金过高进行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过高违约金的认定多不明确。 此次新《解释》明确提出以超出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认定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依据,即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在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30%以内都视为合理不算过高。从而给司法实践认定约定违约金过高和当事人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提供了具体的标准,使其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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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一般来说,这个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是需要支付的;一般这笔违约金是需要由双方协商,但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协商无果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利用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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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能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能起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导语: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尽管离婚了,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如果不及时给付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两种: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如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分割共同财产等等。对于这类纠纷,最高人民先后做了两次司法解释,要求人民受理当事人一方对此提出的诉讼。1986年最高人民第45号批复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的,可直接由有关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第二款和
第九条
第一款分别规定,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引讼的,人民应当受理。据此可知,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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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违约金与购房者逾期付款所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不同
[律师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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