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

一、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

知识产权使用权不能用作出资,知识产权只能用所有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要评估价格,出资数额不得高于评估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

1、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

2、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1)确定性是指用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对象。

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2)现存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且出资者对该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处分权

(3)可评估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

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

(4)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只能以所有权出资,不能用使用权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时,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针对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
[律师回复] 1、将商标与周围文本区分开
在印刷品中通过使用大写字母、黑体、不同颜色、斜体、下划线或引号等,以区别商标及其他文本内容,避免商标被视作一般性词句。
2、明确商标字型、大小、比例及放置
如果商标文字部分使用特定的字型,特别当字型是注册商标的一部分,须始终如一使用该字型。
3、明确商标颜色
在任何可能情况下,使用商标并体现其色彩;若准许第三方使用商标,应向其说明具体颜色;若在报纸或其他无法运用彩色的情况下,应明确是否以及何时使用黑白版本。
4、将商标作为形容词使用,而非名词或动词
商标的作用是将企业的产品服务与其他产品服务的区别开来,而不是描述产品服务。若不注意使用,商标可能成为普通词汇。如“生产一台复印机”(注:施乐复印机),而不是“生产一台”。后者将作为复印机的一个替代词。这不利于企业,因为他还生产诸如扫描仪等产品。将商标作为动词使用,也有同样的风险。为保护商标,将其与一般性描述性名词搭配使用。使用商标时,勿使用复数形式,而将与其搭配的名词变为复数。为防止商标演变成普通词汇而失去商标权,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纠正媒体或广告中商标使用的错误;在产品有关文件中加入商标所有权说明。常用的方式是星号并将说
明放在首次提及商标页脚本处。
5、勿使用简写形式
商标的拼写不得更改。形式上的改变会使消费者产生迷惑。只有当简写形式自成注册商标时,方可使用。如Cca-Ca和C都是可口可乐公司的注册商标。
6、在广告及标签的使用商标标识
符号的使用并非强制因为这不提供法律保护。其使用是为了提示公众该商标标已被注册,以防其他人非法使用。使用商标标识时,须出现广告和标签上商标首次出现及最明显处。通常是上标或下标。重要的是将标识与商标名称及公司标志同时使用。在商标受到较大公示率时,如广告及网站中包含商标标识。当商标未经注册时,(商标)或符号置于公司标志旁。在商标未注册的国家,勿使用符号,否则可能招致处罚。
7、监督被授权的商标使用者
监督被授权使用商标在宣传、说明、网站、产品标签及包装上的使用,包括被许可方、特约经销商、品牌所有者、广告商等。控制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以确保商标所代表的质量和标准、确保被许可方或特约经销商在许可协议条款范围内使用商标;若使用不当,会影响消费者对于商标的认识,进而影响商标的整体声誉。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5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反垄断法》第55条的理解与适用一、《反垄断法》第55条的意义重大我国《反垄断法》在附则第55条确立了对知识产权行使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基本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和实务部门对于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尤其是反垄断法应当如何对待知识产权的行使行为有着不同的看法。在我国反垄断立法过程中,有的基于知识产权本身的合法垄断权的性质,主张反垄断法不应该规定知识产权问题,或者仅仅明确知识产权是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领域;有的则认为反垄断法中不仅要规定知识产权问题,而且还要具体规定,甚至要设置知识产权问题专章,以便为行政执法和司法提供明确的规则。《反垄断法》第55条既规定将行使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为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又规定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进行反垄断法规制。这是一种合理的规定,它正确地把握和处理了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这又是一种比较明确的规定,因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条文需要作所谓的“反面理解”才能得出后一方面的结论来,而本条则直接作出了正、反两方面的规定。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分处两个不同的领域,但都属于各国的基本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两者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一方面,两者在总体上存在一致性。
首先,两者均具有促进竞争和推动创新的基本功能。反垄断法的基本目标是反对垄断,维护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以维护经济活力,这就要求并保障经营者之间开展正常的竞争以寻求新的创新之路,为创新提供压力,同时防止取得支配地位的企业损害和阻碍创新;而知识产权法则通过授予和保护经营者重要但有期限的独占权来奖酬其在创新上的投资,为创新提供动力,同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其次,两者均具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和功能。反垄断法通过保护和鼓励竞争来保护和实现消费者的福利;知识产权法不仅通过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在总体上增加消费者福利,而且通过对具体市场上的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止和制裁来使消费者免遭交易中的损害。因此,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在促进竞争、推动创新和保护消费者方面存在着一致性。认识这种一致性,进而妥善处理两个法律领域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这既涉及不同法律之间在宏观上的衔接和协调,更直接关系到实践中具体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正是基于这种一致性,反垄断法就要尊重和保护正当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这时对竞争的某种限制就应当视为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以鼓励创新的必要代价,因此“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在具体方面又表现出差异,甚至可能形成某种冲突。仅从表面上看,两者就差异明显,因为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而知识产权法恰恰就是授予和保护某种对竞争进行限制的权利的。虽然这种表面上的不一致并不必然带来它们实际上的冲突,但它确实蕴含着这种冲突的可能性。两者之间的实际冲突不是由于知识产权的拥有本身引起的,而是由于知识产权的具体行使行为引起的,并且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滥用)行为引起的,即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不正当地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在这里,区分知识产权的拥有和知识产权的行使以及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与不正当行使是非常必要的。知识产权的拥有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与反垄断法的冲突,而且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也不会产生与反垄断法的冲突,然而,知识产权权利人不正当行使其权利,并且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就会导致这种冲突。实际上,区分知识产权的拥有与知识产权的行使是反垄断法对待知识产权问题的基本原则和逻辑。例如,在微软垄断案中,微软公司提出其受到指控的行为是行使其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的抗辩未被地区所接受,指出微软受著作权法保护是从来不受怀疑的,但微软将版权作为不法垄断的手段,故须适用反托拉斯法。欧共体委员会和欧洲也是明确区分知识产权的“存在权”与“使用权”的,并指出对知识产权的“使用”仍应受到欧共体条约有关竞争规则的约束。2004年3月欧共体委员会对微软垄断案的处理决定以及2007年9月欧洲初审的判决也表明,微软利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抗辩同样没有得到欧共体竞争执法机构和的认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知识产权使用权能够用作出资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知识产权使用权能够用作出资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如何认识土地使用税管理费用的主体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以及性质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三、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要将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并没有统一的解释。小编综合了学界观点,为大家解释一下。对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是一种财产税,从概念上理解财产税是对物进行的使用权进行征税,也是对使用物费用消耗的补偿。所以以费用的形式反映。而其他税种比如:流转税、所得税都是行为税,是权力机构对某种行为发生进行调整。因此,我国法律将土地使用税计入了管理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知识产权使用权能作为出资吗?
能。我国工商登记实践中已有不少使用权出资的企业得以设立,司法实践中亦有认可了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合法性的案例。可以出资的形式:1、货币。2、非货币财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知识产权使用权能否作价,知识产权出资不足怎么办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知识产权使用权能否作价,知识产权出资不足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无意中发现我的商标标识被别人拿去放在经营场所使用,所有想咨询下在经营场所使用别人商标标识算侵权吗?我可以得到相关法律保护吗?谢谢!
[律师回复] 在经营场所使用别人商标标识要分情况的
比如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5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能否作价出资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能否作价出资,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要加tm或r标识吗
[律师回复]   必须的,你看下以下商标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保护 > 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用作出资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