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合同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1、房产赠与不一定可以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赠与合同的特征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房屋赠送给他人。在双方协商一致之后,赠与合同才会生效。赠与人在将房屋赠送给他人的时候,若是故意不告知犯房屋存在瑕疵、或者保证房屋无瑕疵,那么一旦因为赠与人的故意行为,导致受赠人遭受损失的,那么赠与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是不承担赔偿责任受赠人可以向房产所在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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