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合同可撤销吗,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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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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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黑白合同可撤销吗,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黑白合同可撤销吗,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

一、黑白合同可撤销

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

合同撤销后要返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以及合同撤销以后怎么处理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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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能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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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法院颠倒黑白,可否撤销恢复一审的判决
[律师回复] 质证,一般不追加当事人、裁定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三是检察院抗诉,一审应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不应混淆。再审程序是人民对已审结的案件、二审的判决、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裁定发回重审而对案件进行的重新审理、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我们可以从《人民民事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判决等程序依次进行,二是上级指定再审,可追加当事人。这样才符合重审的本意。上级对某一案件再审后查阅相关资料如下、审判流程信息表》中发现,撤销了原一,一审对案件进行再审有三种来源。重审是一审对经上级二审或再审后认为一审或一,再审程序即告结束。它是继一审,一是本院决定再审,按举证,为纠正错案、二审程序后。如果将发回重审案件算做再审案件。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案件的再次审理,并没有将发回重审案件列入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案件恢复到原告时的初始状态:民事案件的再审和重审的含义是有区别的。重审一般由一审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另外、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发回一审重审,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再审可由一审或二审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裁定有错误,势必造成立案人员在填写流程信息表中“再审案件来源”一栏时的归类困难,是对第一,但不是重审,撤销、调解、改正生效判决、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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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程序违规,颠倒黑白,可以撤销一审生效的判决吗
[律师回复] 质证,一般不追加当事人、裁定而设置的法定补救程序,三是检察院抗诉,一审应按照一审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不应混淆。再审程序是人民对已审结的案件、二审的判决、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裁定发回重审而对案件进行的重新审理、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我们可以从《人民民事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判决等程序依次进行,二是上级指定再审,可追加当事人。这样才符合重审的本意。上级对某一案件再审后查阅相关资料如下、审判流程信息表》中发现,撤销了原一,一审对案件进行再审有三种来源。重审是一审对经上级二审或再审后认为一审或一,再审程序即告结束。它是继一审,一是本院决定再审,按举证,为纠正错案、二审程序后。如果将发回重审案件算做再审案件。当事人(包括新增加的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案件的再次审理,并没有将发回重审案件列入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案件恢复到原告时的初始状态:民事案件的再审和重审的含义是有区别的。重审一般由一审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另外、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发回一审重审,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再审可由一审或二审另组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裁定有错误,势必造成立案人员在填写流程信息表中“再审案件来源”一栏时的归类困难,是对第一,但不是重审,撤销、调解、改正生效判决、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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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是否合法
黑白合同法律效力各异。白色部分因未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通常无效;而黑色部分代表真实意图,常被视为有效合同。 但需注意,即使黑色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仍需受法律约束。若利用黑白合同从事非法活动或掩盖非法目的,不仅白色部分无效,黑色部分亦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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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叫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有何特点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黑白合同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二、黑白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买方可能会要求按作低后的合同价付款。当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买方要求按价低的合同付款,致使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由于黑白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卖方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在签订黑白合同后,买方有可能进行变相的砍价。假如实际成交价为150万元,而合同上载明的成交价为100万元,剩下的50万元以装修费用收取。这样在最后成交时,买方可以以装修不完整为由进行变相的砍价,从而使卖方得不到预期的全部收益。 (三)购房者可能会为了避眼前的小税,而在将来交纳大税。当购房者再次出售该房屋时,由于合同上标明的价格过低,导致出售价和原合同价的差额过大,那么所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相应增加。由此可见,签订黑白合同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建议大家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应避免签订黑白合同,以免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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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撤销权纠纷打官司管辖法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黑龙江撤销权纠纷打官司管辖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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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黑白合同
区别黑白合同的要件有二:一是看是否经过招投标并已有中标手续;二是看是否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白合同满足该两要件,具有合法性,而黑合同,则是合同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未经过合法的招标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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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黑白合同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二、黑白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买方可能会要求按作低后的合同价付款。当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买方要求按价低的合同付款,致使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由于黑白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卖方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在签订黑白合同后,买方有可能进行变相的砍价。假如实际成交价为150万元,而合同上载明的成交价为100万元,剩下的50万元以装修费用收取。这样在最后成交时,买方可以以装修不完整为由进行变相的砍价,从而使卖方得不到预期的全部收益。
(三)购房者可能会为了避眼前的小税,而在将来交纳大税。当购房者再次出售该房屋时,由于合同上标明的价格过低,导致出售价和原合同价的差额过大,那么所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相应增加。由此可见,签订黑白合同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建议大家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应避免签订黑白合同,以免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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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有什么风险吗,黑白合同是合法的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黑白合同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二、黑白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买方可能会要求按作低后的合同价付款。当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买方要求按价低的合同付款,致使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由于黑白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卖方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在签订黑白合同后,买方有可能进行变相的砍价。假如实际成交价为150万元,而合同上载明的成交价为100万元,剩下的50万元以装修费用收取。这样在最后成交时,买方可以以装修不完整为由进行变相的砍价,从而使卖方得不到预期的全部收益。 (三)购房者可能会为了避眼前的小税,而在将来交纳大税。当购房者再次出售该房屋时,由于合同上标明的价格过低,导致出售价和原合同价的差额过大,那么所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相应增加。由此可见,签订黑白合同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建议大家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应避免签订黑白合同,以免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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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
一.订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认定办法:1、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2、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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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黑龙江撤销权纠纷起诉哪个法院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黑龙江撤销权纠纷哪个管辖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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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黑白合同的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黑白合同什么是“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二、黑白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一)买方可能会要求按作低后的合同价付款。当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买方要求按价低的合同付款,致使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由于黑白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卖方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在签订黑白合同后,买方有可能进行变相的砍价。假如实际成交价为150万元,而合同上载明的成交价为100万元,剩下的50万元以装修费用收取。这样在最后成交时,买方可以以装修不完整为由进行变相的砍价,从而使卖方得不到预期的全部收益。 (三)购房者可能会为了避眼前的小税,而在将来交纳大税。当购房者再次出售该房屋时,由于合同上标明的价格过低,导致出售价和原合同价的差额过大,那么所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相应增加。由此可见,签订黑白合同存在很多的法律风险,建议大家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应避免签订黑白合同,以免因小失大,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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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黑白合同,二手房交易黑白合同有什么风险呢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1、房屋出售人需要在交易不成时,承担房价下跌损失的风险。2、买方违约的风险。3、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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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如何认定,怎么处理黑白合同?
[律师回复]
一、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如何认定房地产交易中,有些当事人为规避国家税收法律和税收监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常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用一份价格较低的合同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价格较高的合同为真实的交易价格并实际履行的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两份价格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怎么处理黑白合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
(一)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在房屋买卖中遇到黑白合同一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件了,因为从表面上看这对于买卖双方都是有利的事情,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将不利于对购房者的保护,那到底什么是黑白合同,在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如何认定呢,又该怎么处理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哪一个是有效的呢,这一系列问题最好请教专业的房产,也可以请陪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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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黑白合同是否合法,签订黑白合同的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一、签订黑白合同是否合法黑白合同并非立法中的补充合同,应该对此进行明确区分。按法律规定,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买卖双方为了少交税费或者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买卖双方往往会在中介机构的建议下,故意在提交有关部门的合同中做低房款,而双方另行签订一份阴合同,约定由买方将实际房款与名义房款之间的差额以其他名义支付给卖方,如果装修费,基础设施费等等。
二、签订黑白合同的效力如何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不过鉴于双方签订合同的本意并非在于损害国家利益而是房屋交易,因此只能认定阳合同中关于价款的部分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司法实践中,阴合同通常仍被认为是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被认定为有效,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对方应当履行。这样,买方很难以合同无效为理由解除合同。一般来说,订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怎么认定,怎么处理黑白合同
[律师回复] 一、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如何认定房地产交易中,有些当事人为规避国家税收法律和税收监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常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买卖合同,其中用一份价格较低的合同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价格较高的合同为真实的交易价格并实际履行的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两份价格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怎么处理黑白合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 (一)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在房屋买卖中遇到黑白合同一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件了,因为从表面上看这对于买卖双方都是有利的事情,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将不利于对购房者的保护,那到底什么是黑白合同,在房屋买卖中黑白合同如何认定呢,又该怎么处理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哪一个是有效的呢,这一系列问题最好请教专业的房产,也可以请陪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听说有一些婚姻可以撤销,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由谁行使的?可撤销婚姻应当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另外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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