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找不见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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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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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签订时一般是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都留存一份。员工的劳动合同不见了,可以请求复制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的印章;如果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了合同的备案手续的,员工还可以申请复制劳动行政部门保存的合同文本,并盖章。
劳动合同找不见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找不见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时一般是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都留存一份。员工的劳动合同不见了,可以请求复制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的印章;如果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了合同的备案手续的,员工还可以申请复制劳动行政部门保存的合同文本,并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1. 行政责任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 民事责任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体现为民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享有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也是监督用人单位正确用工,规范用工的工具。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两种维权途径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要结合维权目的选择恰当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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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代书遗嘱见证人找谁
[律师回复] 对于代书遗嘱见证人找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代书遗嘱见证人找谁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遗嘱见证人的概念
遗嘱见证人,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并且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
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形
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付诸执行,遗嘱人已无法自行说明意图,所以它的真实性主要是客观证据证明。能够证明遗嘱真实性的客观证据,除了存在着的遗嘱本身以外,主 要是遗嘱见证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陈述提供的证明。遗嘱见证人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如实作证,将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根据《继承法》第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在场见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四、遗嘱见证流程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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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后的应对措施通常情况下,此类协议应以一式三份形式订立,并分别由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以及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妥善保管。若其中由劳动者保存之部分因某些原因遗失,则可考虑向用人单位要求查阅其保留的那份协议,待取得相应文件之后,可以请用人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如实注明其复印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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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法院查封的物品不见了,应找那里去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能拿回你的货物,这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了。r   一、的查封,应当属于法律上的财产保全,是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推定,对方老板已经涉及一起或多起民事诉讼,对方已经到人民对其提起了诉讼。r   二、你以前送到对方的货物,属于正常履约过程中的行为,你们双方一定是有合同或协议的。如果对方老板已经给付了货款,对你的利益损害基本没有;如果对方老板尚未给付货款,那你的利益明显将受损。在法律上,你的情况就属于存在利益的第三人,且是有请求权的第三人。r   三、什么诉讼第三人制度r  诉讼第三人制度,也称诉讼参加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参加是指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第三人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一种诉讼行为。r  这一制度的设立打破了传统的“两造”诉讼的格局,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准确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为了维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来,成为诉讼当事人。r如果你有货款没要回,你当然应当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你按合同要求送到对方的货,已经是归属对方所有,这些货不是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很可能逃跑的老板有很多债主,这老板根本没钱还,那这些货很可能要拍卖,所有的债权人按比例一起受偿。r  建议:你提供与对方老板的合同或协议,向人民主张你的权益。以后如何加入诉讼,具体怎么做,你到后,立案庭的同志会给予你必要的指导。
判决书不见了怎么找回来
[律师回复]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如果当事人用到该判决书,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扩展资料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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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时一般是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都留存一份。员工的劳动合同不见了,可以请求复制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的印章;如果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了合同的备案手续的,员工还可以申请复制劳动行政部门保存的合同文本,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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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车祸发生后怎么找不见肇事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发生却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 肇事车辆逃跑,受害人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请警察帮助查找肇事者。 1.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警察承担查找肇事者的责任,查不到肇事者的在15个工作日给受害人提供事故损失证明。 3. 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如果只是机动车损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投保车损保险的有效期以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申报理赔,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赔偿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同时造成人员受伤的,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3)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4)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法院查封货物不见了, 应找那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能拿回你的货物,这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了。r   一、的查封,应当属于法律上的财产保全,是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推定,对方老板已经涉及一起或多起民事诉讼,对方已经到人民对其提起了诉讼。r   二、你以前送到对方的货物,属于正常履约过程中的行为,你们双方一定是有合同或协议的。如果对方老板已经给付了货款,对你的利益损害基本没有;如果对方老板尚未给付货款,那你的利益明显将受损。在法律上,你的情况就属于存在利益的第三人,且是有请求权的第三人。r   三、什么诉讼第三人制度r  诉讼第三人制度,也称诉讼参加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参加是指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第三人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一种诉讼行为。r  这一制度的设立打破了传统的“两造”诉讼的格局,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准确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为了维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来,成为诉讼当事人。r如果你有货款没要回,你当然应当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你按合同要求送到对方的货,已经是归属对方所有,这些货不是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很可能逃跑的老板有很多债主,这老板根本没钱还,那这些货很可能要拍卖,所有的债权人按比例一起受偿。r  建议:你提供与对方老板的合同或协议,向人民主张你的权益。以后如何加入诉讼,具体怎么做,你到后,立案庭的同志会给予你必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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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报警,警察会知道吗,我只是想找个人见到他
[律师回复]   当事人一个人在家,发现有人正在入室盗窃,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或女性,有条件报警的话,尽量报警;如果当事人是身强体壮的成年男性,也可以选择报警,在确定自己卖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反抗。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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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查封的货物不见了,应找那里?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能拿回你的货物,这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了。r  
一、的查封,应当属于法律上的财产保全,是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推定,对方老板已经涉及一起或多起民事诉讼,对方已经到人民对其提起了诉讼。r  
二、你以前送到对方的货物,属于正常履约过程中的行为,你们双方一定是有合同或协议的。如果对方老板已经给付了货款,对你的利益损害基本没有;如果对方老板尚未给付货款,那你的利益明显将受损。在法律上,你的情况就属于存在利益的第三人,且是有请求权的第三人。r  
三、什么诉讼第三人制度r  诉讼第三人制度,也称诉讼参加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参加是指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第三人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一种诉讼行为。r  这一制度的设立打破了传统的“两造”诉讼的格局,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准确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为了维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来,成为诉讼当事人。r如果你有货款没要回,你当然应当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你按合同要求送到对方的货,已经是归属对方所有,这些货不是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很可能逃跑的老板有很多债主,这老板根本没钱还,那这些货很可能要拍卖,所有的债权人按比例一起受偿。r  建议:你提供与对方老板的合同或协议,向人民主张你的权益。以后如何加入诉讼,具体怎么做,你到后,立案庭的同志会给予你必要的指导。
夫妻一方好几年找不见,怎么离婚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好几年找不见,怎么离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并且可以选择通过
去请教与婚姻法律专家律师,可以去请问看看怎样申请离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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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劳动合同找不见了怎么处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之前的劳动合同找不见了怎么处理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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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法院查封的货物不见了应找那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否能拿回你的货物,这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了。r   一、的查封,应当属于法律上的财产保全,是依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推定,对方老板已经涉及一起或多起民事诉讼,对方已经到人民对其提起了诉讼。r   二、你以前送到对方的货物,属于正常履约过程中的行为,你们双方一定是有合同或协议的。如果对方老板已经给付了货款,对你的利益损害基本没有;如果对方老板尚未给付货款,那你的利益明显将受损。在法律上,你的情况就属于存在利益的第三人,且是有请求权的第三人。r   三、什么诉讼第三人制度r  诉讼第三人制度,也称诉讼参加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参加是指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为目的,第三人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一种诉讼行为。r  这一制度的设立打破了传统的“两造”诉讼的格局,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准确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为了维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参加到已经进行的诉讼中来,成为诉讼当事人。r如果你有货款没要回,你当然应当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你按合同要求送到对方的货,已经是归属对方所有,这些货不是你想要回就能要回的。很可能逃跑的老板有很多债主,这老板根本没钱还,那这些货很可能要拍卖,所有的债权人按比例一起受偿。r  建议:你提供与对方老板的合同或协议,向人民主张你的权益。以后如何加入诉讼,具体怎么做,你到后,立案庭的同志会给予你必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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